话说在那南越蛮荒之地,人的足迹是远远到达不了的,于是各种飞禽走兽便开始修炼成精,并大肆抢占地盘,爆发了一场又一场的惊人之战,俨然如王朝末年的割据政权。这其中,智慧而高贵的狐族渐渐变得十分强大,占据了南越之地最广而又最肥沃的地盘。
而带领着狐族抢占下这广大地盘的狐王却一天天老去,终于有一天,狐王知道自己大限已近,便把狐王之位传给了自己的后代,一只幼狐,并嘱咐幼狐的生母以及自己的亲信沙狐尽心协助小狐王。
数年之后,当小狐王渐渐长大,便开始对日益骄横的沙狐心生不满。但精明的沙狐早就察觉到了变化,未等小狐王动手,沙狐便纠结了一群手下直接将小狐王杀死,沙狐立即称王并开始残杀老狐王一族,老狐王一族不得不四散奔逃,其中老狐王的妻妾们便逃入了这繁华的临安城,这便是现在的绿袖红裳。
王二爷不愧是说了半辈子书的人,将那志怪之事说得好像亲眼见过一般。不过一些读书人却对此十分不屑,认为这故事不过是历朝历代王朝更替的翻版,更有甚者认为王二爷这是借说书之名讽刺我朝太祖皇帝欺负后周的孤儿寡母。
但那市井之人却对王二爷的故事十分感兴趣,女人们见自己的男人朝朝都往绿袖红裳里跑,不消王二爷说也早把她们当成了一群狐狸精,男人们听说自己是和一群狐狸精同床共枕后,竟生出一种别样的快感来。
只可惜王二爷讲完这故事后便变得疯疯癫癫起来,否则凭他的好口才,一定能将那位白衣书生的来历讲成另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
那位书生是孤身一人进城的,并没有带什么书童随从,不过从他的穿着装束可以很明显看出他必定出身不凡。他刚进城就来到了我的翠云楼,还未喊小二上菜就直接把我叫过去:“老板,你这翠云楼就开在那绿袖红裳旁,想必一定知道一些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吧。”
“客官说笑了!那绿袖红裳是像你这种贵公子消遣的地方,我就是一小饭馆的老板,怎么可能去得起啊!”
“听这位公子口音不像本地人啊,这次进城不会就是为了绿袖红裳来的吧?”接话的是地痞卫季,我瞧见有空便赶紧退了下去。
“敢问公子哪里人氏?”卫季接着问道。
“穷乡僻壤不值一提,不过就是个落第的秀才来京城见见世面罢了。”
“公子真是开玩笑,单看公子那双白皙无比的手岂是常操农具的样子?另外,公子身上的那块玉玦想必也不是个寻常物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