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将首尾了结。
在刘弘毅的记忆中,后世其实是出现过“剥光猪”现象的。一些公私合营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变成事实上的私人企业之后,因为当初企业的性质以及经营者本身曾经的国家干部身份,辛辛苦苦搞起来的偌大企业,最后又变成了公家的。
经营者被剥了“光猪”。
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刘弘毅也不认为会落在金云峰头上,但现在就把首尾处理干净,彻底将任何一丝可能性全部杜绝,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反正又不差钱。
“好,就是好韵饭店!”
刘弘毅一口答应。
还有比这更爽的事吗?
自已跑去自已的饭店请客,花出去的钱,转眼间又回到了自已的腰包,还做了个好大的人情。
当然,这是开玩笑。
北都好韵饭店,以及正在筹建的春天大酒店,他只占了百分之百分之十七的股份,金云峰,全旭也都各占百分之十七的股份,以确保他们三人的股份加起来超过百分之五十,有绝对控股权。
那么剩下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都去了哪儿呢?
大伙儿分了。
比如说,徐文心就有百分之二的股份。
刘弘毅真给她发了五千块钱的工资,又借给她一些钱,让她能够在好韵饭店占股两个点。
辛元嘉,严雪等人,也都筹了些钱参股。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他们介绍过来的好朋友,不问可知,全都是北都圈子里有身份地位的衙内和女公子。对这种明显“躺赚”的生意,那还有不踊跃参与的吗?
对刘弘毅这个提议,金云峰和全旭都没有意见,而且非常赞同。
都是世家子,玩圈子玩得贼溜的那种,人脉的重要性,比谁都清楚。
他们还得感谢刘弘毅,给拉过来这么多顶级衙内。
很多资源,根本就不是用钱能够买得到的。
比如你要求人办事,得给人送礼,人家收了你的钱,给你办了事,不但不觉得亏欠你什么,反倒会以“恩人”自居。
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但将股份让出去,结果完全不一样,无论是谁,都会觉得占了你的便宜,对你有所“亏欠”。你再求人办事,那就是朋友帮忙啦,他帮你就变成理所当然的了。
同样是花钱,让利,怎样子才能做到效益最大化?
没有别的诀窍,无非就是四个字:利益捆绑!
别的不说,单单是好韵饭店,春天大酒店拿地,批手续这些事儿,根本上就不用金云峰操心。合伙人争着抢着帮他把事情给办了。
不要太轻松。
如果这些事全都要金云峰自已去跑,累死他!
而且好韵饭店至少得延迟两三个月开业。
说走就走,大伙儿挤进两台骏飞面包车,刘弘毅和全旭各自充当司机,一脚油门,欢声笑语的,直奔好韵饭店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