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点半,我从床上爬起来,去上洗手间。
下铺的杜珍波迷迷糊糊道:“老高,又起这么早?”
我笑着自黑:“可能那方面出了点问题。”
实际上,我以往不会这么早起床。
只是上大学以后,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每到早上六点半,宿舍的这架破铁床,就开始剧烈地晃动。
后来才知道,这是男生们普遍的娱乐方式。
为了让杜珍波更尽兴,我选择回避一下。
从洗手间出来,去楼道里抽口烟。
楼道里装的声控灯,很快陷入一团漆黑,只有火红的烟头,忽明忽暗。
其实我没什么烟瘾,吸进肺里的不多。
古人有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
这句话有一定道理,当一个人对事物没有特别的癖好,大概率对身边的人也不会有真情。
比如我哥就是这种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玩女人,从小一门心思搞学习。
我知道,他脱离这些低级趣味,是因为藏着更大的野心。
为了实现理想,可以牺牲任何东西。
如果有一天,他觉得我成为他继承家业的绊脚石,这点手足之情就变得格外脆弱。
为了让他放心,我从小到大,一直在认真地当一个废物。
一口烟抽得猛了,我被呛得咳嗽起来,头顶的灯又亮了。
窗外灰蒙蒙一片,漆黑的树影在晨风中张牙舞爪,像是蛰伏在人间的魔鬼。
我心中尚在犹豫,要不要教那三位室友求缘之法。
有朝一日,如果他们变得跟我一样,再也不会为任何女人心动,会不会后悔?
回到寝室,睡了个回笼觉。
一直到上午十点半,我们四个才陆陆续续起床。
大学生的周末,向来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我在镜子前吹头发时,兰成俊凑过来拍马屁:“老高,你娃长得真帅,怪不得讨女生喜欢。”
镜子里这张脸,棱角分明,俊逸不凡,足以让吴盐祖、金橙武自惭形秽。
然而,他这句话犯了个严重的错误。
在追女生这方面,男人的颜值其实并不重要。
最多在第一次见面时,能有一点点优势,熟悉起来以后就基本可以忽略。
相比于颜值,我更喜欢强调气质。
比如娱乐会所那些男模,哪个不是又高又帅?
但他们往那些企业家、收藏家、演说家面前一站,能被秒得渣都不剩。
气质这个东西,说起来有点玄,大约是一个人的形体、精神、修养、谈吐、举止等方面的综合外在表现。
可以通过读书、运动、打扮等方式来刻意提升。
其中打扮是最快的一种方法,换个发型,买身衣服就能有很大改善。
我把兰成俊拎过来:“你自已照照镜子,如果你是个女生,会喜欢这副模样的你吗?”
兰成俊打量了自已一眼,可怜巴巴地说:“老高,你这有点伤人自尊了。”
他穿着一件白T恤,洗得有些发黄,领口变形松动,下摆还掉出来几根线头。
下身的水洗蓝牛仔裤,穿得松松垮垮。
脚上的帆布鞋,脏兮兮的快要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这样会讨女生喜欢?
杜珍波伸手摸了一把我的T恤:“老高,你这衣服面料不错,得二百块一件吧?”
我随口回答:“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