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2)

后来,王丽玉去了我朋友的工厂打工还债。

我朋友的工厂在印尼。

毕竟她是法律是蔓蔓的亲生母亲。

我不想她有缠着蔓蔓的机会,无论是在国内被追债,还是发疯被我送进精神病院对蔓蔓都不好。

等她在国外还完债蔓蔓也成年了。

那个时候无论蔓蔓想不想见她,我都尊重她的决定。

王兴生还是没能逃脱被打断腿的命运,他妈妈这次倒是没有被气死。

没有姐姐帮他还债,他又盯上了他的妈妈……

摊上这么个儿子就是王丽玉她妈妈造孽的报应吧。

……

彩票中了两亿后,交完税到手1.6亿。

我拿出五千万给蔓蔓存了一个信托基金。

拿出五千万用于保守型理财投资,我没有创业的雄心壮志,没有任何商业基础就能成为霸总的人只活在小说里。

而我也不想成为霸总,只想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能把蔓蔓缺失的爱都补回来。

我又拿出三千万成立了一个小的基金会,主要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单亲孩子完成学业。

老天给了我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我也想回馈一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