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出来,随手用力掰扯了一只兔腿,默不作声的递给我。
虽然我从前喜欢过常天卿,但是现在面对这么一个小屁孩,我实在是没多大的兴趣。
而且这兔腿还是生的带血,于是我接都没接,对着常天卿道:“我不吃生的。”
“那我去找柴火,为师父烤熟。”
幼年的常天卿,皮肤和他长大一样,光洁无瑕,小脸蛋嫩的吹弹可破,和三千年后不一样的是此时的常天卿对我毕恭毕敬,将我视为唯一能够拯救他的人。
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常天卿去为我找来柴火,将兔子烤熟,然后再用脏兮兮的手,把兔子递给了我。
吃着这三千年前没什么调味品的兔肉,寡淡无味。
我来三千年前是来寻找苍帝为何要幻化出一个常天卿来与我产生羁绊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