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天黑之后,村子外面没啥人了,张春花才悄悄的回了家。
休息一天之后,她走路的姿势没有那么别扭了,但是明眼人还是一眼看得出来。
堂屋里,张兴贵俩口子和冬梅坐在那里看电视。
瓜子花生嗑得满地都是。
平常这个时候,他们基本上各自回房间了。
因为春花昨晚没有回来,所以,他们就一直等着。
他们大概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正是他们期待的结果。
只是冬梅觉得有点小别扭。
毕竟,自己有心当金水的徒弟,做他的小情人。
结果,姐姐捷足先登。
以后,不是要俩姐妹共伺一男?
但别扭归别扭,总比姐姐另外嫁人要强。
她这个岁数,又是离异的,又是生过孩子的,要想找个条件好的,已经不容易了。
在乡下,女人是抢手的。
但是二手货就比较跌价了。
所以,姐姐跟着汪金水其实比另外嫁人要强。
连冬梅都对婚姻产生了畏惧感。
这男人,追女人的时候,像个哈巴狗。
一旦得手了,基本上不懂得珍惜。
特别是那些有钱的男人。
这并不是说没钱的男人就专一。
只是因为他们没钱,没那个能力喜新厌旧。
她相信,要是自己父亲有钱的话,搞不好也会勾三搭四。
毕竟,他一直掂记着那个当寡妇的小姨。
说起小姨,冬梅也感激汪金水。
要不是他,小姨的生活太艰难了。
当然,她从来没有想过小姨和汪金水会发生什么。
毕竟,大家都在道小姨守寡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反而把那些骚扰她的人吓退了。
这里面也包括自己的父亲。
所以,父亲怨恨小姨,不愿意帮她。
正想着,脚步声响起。
三个人转过头来,看到张春花回来了。
结果,看到她走路的姿势,张兴贵俩口子就明白了。
他们猜得没错。
大女儿应该跟汪金水滚床单了,而且折腾得很厉害。
冬梅倒没有反应过来,她赶紧站起来,小跑出去,惊讶的说道:“姐,你这腿怎么了,崴了吗?”
春花的脸一下红了,想了想,她觉得这事儿迟早瞒不住。
毕竟,以后妹妹当了汪金水的徒弟,她们俩姐妹在汪家的时间长着呢,纸是包不住火的。
于是,进了屋,看到父母一脸期待的表情,她直接说道:“昨晚,我跟汪金水睡了。”
说到底,父母是支持她这么做的。
只有这样才能套牢汪金水,才能获得更大的好处。
不然,以后汪金水离开了村子,她不能以做饭为借口跟着他啊!
人家有钱,哪里找不到做饭的。
只有成为他的女人,才有借口如影相随,照顾他。
“啊?”
冬梅张大了嘴。
这比想象得要快啊!
张兴贵松口气,笑道:“好,反正迟早的事,金水肯要你,那就谢天谢地了。”
黄秀英瞪了他一眼,“你觉得春花没人要似的?”
张兴贵说道:“那要看要她的条件怎么样!村里好几个老光棍,要不要春花跟他们?”
“行了,你们不要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