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一整天,约翰的心情都非常的愉快。
就在昨天的上午,他终于再次去拜访了布里斯特家,亲手给安娜送上了一本写有自己名字的《德国医学》,成功获得了女孩儿敬佩的目光。虽然因为布里斯特夫妇的热情招待,约翰和安娜依然没有太多交流的话题,不过对于整日里在实验室和医院忙碌的约翰来说,这个女孩儿就像是生活中的一抹亮色,让他对每次见面都充满了期待。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个时代该死的交通和守旧的观念,两人见面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不过回归了日常的轨道之后,约翰也只能把这丝遗憾藏在心里面,认真的开始解决自己眼前的事情了。
从这周开始,约翰将减少前往夏洛特医院外科的次数,决定只在每周二和周四前去进行实习。这是早就和伯格曼教授谈好的事情,因此当约翰在上周和伯格曼教授说起来的时候,对方也只能是无可奈何的同意了。当然,同意之前自然是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总之就是约翰你能力出众,莫要辜负了自己的天赋云云。
不过对于约翰来说,这些话自然没有任何的意义。
这个时代的简单手术对于一位成熟的外科医师来说实在是没有难度,两个月的时间足以让他了解到很多东西了,而且对于他来说先有更重要的事情。比如说用保罗给他带来的可卡因尝试着去制备普鲁卡因,比如说继续掏钱让托马斯寻找更多的病理解剖对象,比如说要设计一些手术中要用到的小东西,再比如说今天他要去做的几个小实验……
……
“约翰,我不太明白。”
看着约翰把双手伸入盛有消毒酒精的盆中,福格尔副教授异常疑惑地问道:“你做这个实验到底是有什么用意?想要证明什么?而且我看你刚才洗手的方式好像很特别,是有什么讲究吗?”
在约翰提出用高浓度的酒精进行消毒之后,作为细菌学副教授的福格尔立刻便学习到了这种新方法,而且惊喜的发现效果非常只好。而且福格尔可以理解约翰先把手洗干净然后再去用酒精浸泡的流程。毕竟人的手有时候看起来很干净,但是如果用显微镜一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实际上上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污秽和细菌,先把它洗干净之后再用酒精消毒可以更加的有效和实用。
但是……
刚才洗手的那些繁琐步骤是什么意思?约翰现在做的这个实验又是什么意思?
“先生,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一套洗手方法。”
抬头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