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不缺热闹,主街上是来往的人潮,沿街都是琳琅各色的物品。
我最爱逛热闹的市集了。
有一阵子,萧牧野重掌军权,王府大小事项妥当,我便拖着玉珠,走街串巷,每回都买一堆小玩意回府。
萧牧野见过,捡着桌上的东西,末了说:“败家。”
“这就败家了?”我那时笑着看他:“我未去赌场,没入古玩,买这些也不行?”
他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说:“随你高兴。”
我那时觉得,随我高兴,比行这个回答,还要宠溺。
我以为他是宠溺才会说出这话的。
但现在想来,并不是。
他只是也觉得,这些不过是小钱,确实无关大雅,所以随我去。
那些‘纵容’,都只是我自以为是,其实他根本不当一回事。
我难过的是,这些直到我死了之后才明白。
我在萧牧野身上,搭上了我的一辈子。
我拖着沉重的身体,穿梭在行人中,灵魂如同负重千斤。
但其实,萧牧野的身边并无人敢靠近。
他一身黑袍,盛气凌人。
战神的尊号本就不是盖的,身上的杀伐之气四溢,加上脸色沉郁,行人纷纷远离。
可我不知他为何看着像是闷闷不乐。
孟冬宁有了身孕,他即便刚刚反应不过来,现下也该反应过来了。
在一个卖花灯的小摊前停下,萧牧野的目光落在那里。
我寻着他的目光过去,那是一盏蓝粉色的小鱼灯。
做工精巧,栩栩如生,点睛更传神。
我恍惚有些出神——因为这个小鱼灯,长得有些像我院子池塘里的一条小金鱼。
也是我在外面逛时买回的,它长得特殊,鳞片会折射出微蓝的光,又有粉色点缀。
像话本里的小人鱼。
我一眼看中,即便开价高,也买了回来。
金鱼本就难存活,我怕它死了,于是细心呵护着,一日看好多回。
萧牧野几次寻我不见,每每见我趴在小池塘边,都要蹙眉:“玩物丧志。”
他同我说话总是简短,淡淡得,似乎抱怨。
我于是仰头对他笑:“也是个生命啊,还是个漂亮的小生命。”
小金鱼活了许久,直到我死前的一个月,它突然暴毙了。
我那时伤怀,又碰上孟冬宁的事,几乎焦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