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事实,但我却没有赔偿人家损失。我这样做,我的主人孟孙并没有因此而责怪我,我的朋友也没有一个因此而离开我。
为什么呢?这正是因为我是郕邑邑宰,我的一举一动,关系到郕邑的治理。如果我赔偿了百姓的损失,那就意味着我出钱去买了道路费一样,这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以后,我离开了郕邑,那继任的邑宰该如何治理郕邑呢?”
高柴一边说着,一边指着那些被损坏的庄稼,叹着气道:“占道种粮,已经很普遍了。”
张三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高柴不赔偿损坏百姓庄稼,并非是因为高柴以邑宰身份仗势欺人,而是指出了随意占道种粮的弊端。
占道种粮?
是的,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以及鲁国实施“初税亩”等经济政策以来,人们对于耕地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影响到了井田制。
井田制我们前面介绍过了,其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田间是有纵横交错的“阡陌”,这原是供人们行走的道路。
但由于原先的耕田越来越不够用了,庄稼的耕种就逐渐侵占到了田边的道路。于是,阡陌之上就种有了庄稼,而阡陌却越来越狭窄。
如果阡陌是原来的那个模样,那高柴在葬妻时,依阡陌而行,绝对不会影响到庄稼。
现在正是因为百姓违法损毁阡陌在先,使阡陌变小,且种上了庄稼,这些庄稼受到损坏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但这毕竟是违法的!作为邑宰,对于百姓违法,按理高柴得惩治。但高柴也清楚,社会进步了,开阡陌种庄稼已经是一个趋势!
如果仅仅是高柴一个人损坏了人家的庄稼,估计高柴也愿意赔偿。但事实是,这样的纠纷到处存在!
高柴作为邑宰,其言行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鲁国的国家意志,如果他赔偿了百姓的损失,那意味着高柴承认百姓侵占阡陌种粮为合法!
高柴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向郕邑传递了一个信息:占道种粮为非法行径,其实施者应对此负责。
那就意味着今后有人践踏了种在阡陌上的庄稼,不需要赔偿!
高柴为整个郕邑甚至整个鲁国制订了一个判例法,解决了当时社会上一个很普通的矛盾,受到百姓广泛赞誉。
但令笔者实在看不懂的,是当时要求高柴赔偿损失的那个张三,有史料言之凿凿地记载着这个名字:申祥。
申祥是何方神圣?
前面我们讲过一位孔门弟子,子张,即颛孙师,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