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我七岁!
这对母女收留了我,母亲叫李慧,姐姐叫方妍,而我,也有了新名字——方诗雅!
后来我才知道,她们本来是一家四口,姐姐的爸爸在工地干活的时候被掉下的砖头砸死了,在爸爸死后一年后,妹妹被人贩子拐走,在追人贩子的途中,人贩子把妹妹丢进了河里淹死了。
姐姐说。
「如果妹妹还在的话,应该和你一样大。不过没关系了,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亲妹妹!」
这个家并不富裕,但是很温馨,她们对我很好,让我吃好喝好穿好,供我读书上学,甚至为了让我脱离人贩子的阴影主动搬到了相海市。
第二年的1月1日,妈妈和姐姐给我准备了一个蛋糕,祝我生日快乐。
我不知道我的生日,所以她们就把每年的1月1日作为我的生日,我已经好就没过生日了。
妈妈平时要上班,工作忙,都是姐姐照顾我,她很疼我,我喜欢吃的东西她都记得,我喜欢的东西她都让给我。
可是姐姐只比我大6岁,她也是个孩子。
我13岁那年,姐姐考上了相海大学,但是家里没什么钱,还要供我继续读书,我们家在相海无亲无故,也不懂什么助学贷款。
最后,姐姐放弃读书,提前工作了。
我心中有愧疚,有感动,但更多的是被爱的感觉!我发誓,要努力学习,考个好大学,以后赚钱好好孝敬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