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琳琳名义上是江志强的养女,实际上是他的私生女。
顾婉云当时嫁给江志强,就是给江志强生儿子。
结果她一胎生下我这个女儿。
生下我的那一刻,她恨不得我去死。
江志强见我是个女儿,嫌弃的很,从没正眼瞧过我。
我那时只觉得每天都好饿,衣服好破,每天都过得好苦。
小时候只能捡家里的剩饭吃。
我稍微做的不好,我妈就会下死手打我。
江志强也时常拿我当出气筒,动不动就踹我。
江琳琳只比我小一个月,她那时天天嘲笑我被打。
六岁前我身上没有一块好皮,背上全是紫青的伤疤。
我七岁时,我妈顾婉云终于生下了儿子。
于是,我被送走了。
我被送给了我后来的养母所孙芳。
可对于我来说,那不过是从一个地狱到另一个地狱。
每天迎接我的还是捡剩饭吃和毒打。
后来,我好不容易熬到长大,孙芳就像吸血鬼一样缠着我要钱。
而顾婉云怕我把这些年的事情说出去,隔三差五就凶狠的来警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