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走下列车时,我的鞋跟一绊,右脚卡在列车和站台间的缝隙里,人就跌倒了。在站台等着挤上车的人群里,我摔了个马趴。爬起来的这会儿工夫,他们都在周围推推搡搡争抢着上车。我还没站稳,只见有个人快步朝我走来,虽然那时我还茫然不知所措,可也马上注意到他善于运筹帷幄,能力出众而且反应迅速。我又差点摔倒了,此时他一把抓住我,这样一合力,我倒进他怀里,始终抓牢手提包的那只手钩在了他脖子上。我笑出声来—明明是一声惨叫,却还能笑得出来。他的脸和我靠得很近,看上去颇有魅力,又不乏睿智。身手那么矫健有力,想必人会粗犷些,可看他的面容,却远比我预想的要秀气—恐怕也只能用“秀气”这个词来形容。他面露微笑,一副好奇不解的神色。我解释道:“我是写言情小说的。”他稍稍一愣,旋即会意地大笑。随后我起身站到他身边,抚平衣服,恢复了常态。

我们相互打量,对眼前所见之人甚是欢喜,也不加掩饰,但接着我就发现在他身后站了一个女孩,正注视着我们,距离近得让人不快,这个美妙时刻顿时烟消云散。见我脸色一变,他立刻回过身去看,对我说了声“你没事吧”就向她走去,拉住她的胳膊,把她领走了。我又一次注意到—这次是不无痛苦地注意到,尽管我得想明白,要细究这痛苦从何而来—他一照管起那女孩,就充满了责任感,他那称得上温文有礼的举手投足和无忧无虑充满活力的潇洒做派一下子消失殆尽,甚至连肩头的姿势都不一样了。

我站着目送他们远去。他会回头吗?没有。但那个女孩回头了,一脸狐疑,而且充满了敌意。他的情人?

年轻女孩往往恋上帅大叔。照我估摸,他五十几岁了。同龄人啊……我慢慢踏上台阶走出站去,内心的震撼出乎意料,可不仅仅是摔这一跤闹的。我想,那个人真是非比寻常,不管身处何方、置于何等人当中都会出类拔萃。你忘了多数人是多么平庸无奇,然后眼前就突然一亮。他又是怎么看待我的呢?好吧,我心里明白,那可不会有错。

到了街上,只见白云肆意掠过湛蓝的天空,阳光时隐时现,四月就这样昭显春光。四月一到,欧洲北方随便哪里都是好去处—短短两天前,我在马德里的时候便是这么想的。我同意为杂志社越发频繁地出差。他们说,女人上了年纪往往闲不住,爱四处走,总是逮着机会就出去玩。不过我坚称自己只不过人到中年,才不是上了年纪。唉,情绪着实低落。所幸我没有若无其事地去上班,而是回到家,打电话跟他们说今天不去了,明天吧。

要不是昨天外甥女吉尔那一通宣告,压根就不会出这一系列状况。我在图腾汉厅路站下过几千次车了?不数了,没什么好数的。我可曾在那里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摔倒过?

昨天我从马德里回来,发现公寓不比往常那样如文件柜般井井有条,反而四处都是衣服。吉尔焦躁不安,苦着脸唉声叹气。我一下子全明白了,都快要号啕大哭起来了。就是这么伤心欲绝,因为直到吉尔真要走了的关头,我才知道她的离开会让我如此心痛。

“什么时候走?上哪儿去呢?”我问道。

“哦,简,我早该知道,你马上就能看出是怎么回事。”

“我还没问为什么呢。”

她说:“我要搬去和别人住了。”

“男的还是女的?”

“你认识的,马克。那个摄影师。”

“原来是马克!”

她马上紧张起来:“你不喜欢他吗?”

“吉尔,我只管要不要选用他拍的照片,其他都不管。从没想过他可能成为外甥女婿。”

“我可没说要嫁给他。”

“你妈妈会怎么说?”

“我在意的是你怎么说。”吉尔轻声道。我跌坐下来,竭力保持常态。她伫立在窗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窗帘没拉上,她身后的天空瞬息万变,漫天的白云,想必是给月光点亮了。马德里可是一轮圆月当空,这里怎么会不一样呢?我又想着如今自己有多么喜欢她。她站在那里亭亭玉立,身段苗条,因为这些日子保养得当,显得非常漂亮。她这么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我早该想到她在谈恋爱。让周围每个人都脸上有光,吉尔就是有这等本事。

我的脑子在飞速运转。既没有任何外来干扰,也没有任何不祥征兆,我为什么心烦呢?哪里出问题了?一切都各得其所啊。三年前,吉尔到伦敦城里来找出路,她老于世故的坏姨妈公然不避讳裙带关系,帮她在《莉莉丝》杂志谋到一份工作。吉尔在《莉莉丝》茁壮成长,承担所有事务,而且样样都拿手。她性格随和又体贴入微,作为一个好寓友,应付她难以捉摸的姨妈很有一套。她结交朋友,打了革命社会主义思想的预防针,不过那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她给自己找了个年轻男友,想要和他共同生活。还能有什么故事比吉尔的经历更励志呢?

“吉尔,”我说,“我会万分想念你的。”

说完我哭了起来,吉尔也是。起先是一边哧哧擤鼻子,一边不好意思地哂笑,接着缓缓淌下痛苦的泪水,最后抽抽噎噎啜泣不已,我们相拥抱头痛哭。

“啊,简姨妈!”吉尔哭喊着。

“啊,吉尔!”

“你还不愿我住这儿呢,一开始的时候。”她嗔责道。

“我真够傻的。”

我们分开,轻拍慢打了好一会儿,总算不哭了。她煮好茶,我们俩喝了起来。

看得出事情还没完。

“怎么了?”

“简,你想到没有?我一搬出去,凯特就会找上门。”

她那双大眼睛在浅灰蓝色的眼影衬托下呈现出偏灰的色调,目光炯炯,越过茶杯边缘紧随着我。我思索起这个问题来。凯特近三年来的境况是越发糟糕了。高级考试[1]考砸了,又不肯顺从父母的心意再考一次。她请求我在《莉莉丝》杂志给她寻个差事,我说她得体谅我,在介绍年轻女眷进杂志社这件事上怎么着也得有个限度吧。不出所料,乔姬姐姐随即就给我打电话,说我肯定能有办法做点什么,我回答说:“你也知道,我让你女儿吉尔住在我这儿,照这样说来我做的可算不少了。”她说:“凯特觉得这很不公平,我得说,我们也都这么觉得。”

都是去年的事了。自打那时起,凯特就在家懒散混日子,考虑到底要不要学西班牙语。

想到最后,我对吉尔说:“我很清楚,一开始我并不愿意你来这儿住,结果我分分钟都过得很开心。不过凯特是不是真的和你大不相同呢?”

吉尔这人绝不敷衍了事,也不虚意逢迎。她没说“哦,一切都会好的”或者“她也不至于那么糟”之类的场面话,而是直接一语道破:“对,她很不一样,完全不同。你是不是真不了解我们俩之间的巨大差异?”

“大概是真不了解。虽说也见过好些给宠坏的孩子,把我们这辈人整得很惨。亲爱的吉尔,跟我真正一起生活过的年轻人,只有你了。”

“那好,我这么说吧,凯特的状态有点乱七八糟的。”

“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我想问的是,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她坐在一把宽大的红色亚麻椅子扶手上,握着杯子陷入了沉思。她一身白色便服,满头红发此时已经披散开来,因为回想着往事而眼神木然。她在回顾过去家庭生活中的场景。

“嗯,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有些人生来就是如此?”

“对,有这样的。”

“要我说,恐怕我们家兄弟姐妹四个人就凯特会过得一团糟。”

“一辈子都挣脱不了?”

“即使真是这样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这话说得很重啊。”

“嗯,你在想,亲姊妹呢!她们从来合不来……没错,我们一向合不来。我能想到的糟糕光景就是和凯特一起度过的。一直都是那样。不过,我要说的是……”

“好了,我明白了。”

“你真明白了就行。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察觉到……人得有多坚强,才能受得了你!”

我因为一时过于伤感,叹息得有几分夸张,于是吉尔和我又开始了我们俩习以为常的笑闹,她说我多么容忍不了软弱,个性出奇坚强,我说其实是因为我不得不忍受她。“不,不,你听我说,”她接着说,“相信我,我心里很感激—不单是因为你让我住在这里,尽管这确实是我迄今为止最美好的经历;也不仅仅是因为能进《莉莉丝》—如果我说现在我知道了自己在哪儿都能干得很好,希望你不会觉得我忘恩负义。我可是在《莉莉丝》才明白了这一点,但我要感激的人是你,因为你从不让任何人得手,不曾让我……嗯,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了。”她顽皮地浅浅一笑,不外乎是情境使然,海水般湛蓝的大眼睛急切地盯着我。

“很好。”我说。

“好。”

她随即拥抱了我,就上床睡觉去了。

我独自多坐了一会儿,心想不久以后我又是孤家寡人了。哦,我在意的并不是一个人。独处从未吓倒我,恰恰相反,我喜欢独处。尽管我不太愿意承认,但我还是会想念吉尔的蓬勃朝气,还有她的青春活力。

她真是年轻岁月里的我。

在办公室里,我听他们叫她“契波芙”。我当时就纳闷,为什么给她起了个俄国绰号,这个活力十足的英国姑娘哪里像俄国人了?结果发现我弄错了,他们是叫她“其婆附”:有其姨妈必有其外甥女[2]。吉尔刚到这儿的时候,还小心翼翼的样子,但她时刻警醒,悟性又高,打定主意要住下来跟着简姨妈学本领。她往往也会一时消沉,产生倦怠。

那时候她终究还是她自己,还是吉尔……不过很快她就变成了我,带有我的个性、我的仪态、我的投足,发出的是我的声音。

不,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看出来,听了绰号才恍然大悟。然后我想,理所当然的事嘛!我以她为镜,在她身上观察自省起来,总体感觉有点受宠若惊,自忖道:嗯,我这人—准确点说是我当年,还算差强人意嘛!但再看看其他方面,思绪又开始起伏转变……这孩子相当能干,一举一动都那么准确无误,经过了精心揣摩,不过是不是拿捏得稍许过火?其机智与优雅,天资之聪颖—我从来不曾拥有,或者说不觉得自己拥有,恐怕现在依然欠缺。她似乎一走进某个场合,就能够,或者说想要掌控局面。简而言之,就是好管事儿。她开口很有分寸,语调轻松诙谐,有时候语带机锋,暗讽情况荒谬或者处理不当。她说话给人的印象是,在她看来,人世是一出喜剧,总体令人快活。但是她这副姿态是经过一番修炼形成的习性,她自己对这一出喜剧并没有那么确信。她声音中的每一音符,每一音高,每一抑扬,每一顿挫,无一不是我。

此外,吉尔生性略为固执,甚至是故意显得钝讷,让人产生一种自满的印象。可事实果真如此吗?难道这不是她努力要证明自己实力的结果?难道不是她面对重重困难,勇敢无畏地迎头而上、全然忘我的结果?她是不会承认的,哪怕是对她自己。

由此引发了一些很有趣的问题。第一个问题,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吉尔为什么不选择诸如她父母亲那一类颇受尊重的人来作为榜样?假如真存在那么一些个得到一切权威认可的楷模,那我所能想到的最合乎标准的人选就是乔姬姐姐和她的丈夫汤姆了。假如课本所言无误,那吉尔是不是在投奔我之前,应该早就已经“内化”了其一其二或者已将二者兼收并蓄?可实际上并没有,她引以为榜样的,竟然是她整个童年都听闻其自私和浅薄的简姨妈。

第二个问题,我也思考已久了:过去的吉尔是那样的怯生生、迟疑不决,如今人们看到的吉尔俨然游刃有余,那么和男朋友马克坠入爱河的吉尔又是什么样的呢?今后的吉尔将会是简姨妈的翻版,将来大家想到的、谈及的,也都是那样的她。

第三个问题:我效仿的又是谁呢?我全然不像自己的父母,尽管我尊重他们,但不得不说,他们不成风格,缺乏让人注目的力量,埋没在人群之中。不,可能我在吉尔这个年龄,在进《莉莉丝》工作之前,我也崇拜原来部门的某个人,后来才成为别人崇拜的对象。正如人们所见所知,三十多年来,从简娜·詹姆斯到婚后的简·萨默斯,都以其精心打扮、光彩照人、优雅自信的面貌展现于世人面前。这可是门艺术!我甚至自问,当乔姬姐姐数落我的肤浅以及种种不是的时候,说不定她是指我青春期到后来随性发展所形成的、在她看来不切实际的个性。有必要向她问个清楚吗?至于她,则早就从动作到语调再到习惯各个方面都“内化”了我们的母亲。

现在吉尔要走了,她每一步都走得很对。我坚信她以后也不会走错,不会缔结不幸的婚姻后经历崩溃,到中年变成怨妇。我对她很有信心。

没错,她肯定也会来探望我,我在办公室也能见着她,我们会是朋友。但毕竟和现在不一样了。

好了,趁早放手,简娜。趁早放手,简。

过去就到此为止。

在马德里的布尔乔亚纵情享乐中想象此处四月的好风光,等到真回来了却又对此视而不见,何必要这样呢?这天一早,我七点就起床出门,到小工匠咖啡馆吃早餐,如今我已经会在咖啡馆同他们你来我往地相互打趣了。汉普斯特地区的小巷两旁树木嫩芽萌发,我信步穿行在小巷中往南走,经过瑞士小屋区域到了公园[3],细细品味一路美景。在公园漫步游荡之际,倾听鸟鸣宛转,多希望能分辨得出孰是樱花孰是苹果花。有那么半个小时,周遭的早春氛围给一阵暑夏气息冲散了,一大朵夏日乌云飘来,闷雷轰隆一声,暖暖的雨就噼里啪啦下了起来;不过很快早春又回来了,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蓝天白云瞬间被清一色的灰霾吞噬,湿答答的大片雪花零星飘下,落到异常翠绿的草地上便消失不见了。秋天倒还没来凑热闹。我走出公园,到了玛丽勒本路,对莫妮卡时装店橱窗里几件很不错的服装深感赞赏,去年夏天我就是在这家店买的白色亚麻套装。不买东西,只是看看橱窗,何况还不是为了自己,都是替吉尔留意。我告诉自己打住打住。九点了,我不想迟到,就向前走到贝克大街站上地铁,和往常一样在图腾汉厅路站下车,这回鞋跟没绊,但是内心一阵刺痛,为了那个不会再见到的男人。我慢慢朝南走到苏荷广场,打算逗留片刻,因为舍不得早上这般春光美景—又是春回大地,街角花团锦簇,竞相绽放。我看到了前面这个男人的背影,而他也似乎同时感受到了我的眼神,以他特有的敏捷回过头,见着我就笑了,仿佛这一切不出他所料。他说:“啊!原来你在这里!我期盼你碰巧就在这附近。有空喝杯咖啡吗?”我们在街边一张桌子旁边面对面坐下,而周围的人都匆匆赶着去上班。

他才吃早饭,而我已经是第二顿了,点了果仁蛋糕和上好的咖啡。

我们俩都满心欢喜得难以自持,脸上笑容荡漾,大胆地直视对方,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也因此最为妙不可言。他气朗神俊中带有几分沧桑,棕褐色的皮肤,眼睛是灰蓝色的,有别于吉尔的那种海蓝,目光坦荡又炯炯有神。他一头金黄的头发,和我的银发形成对比,我可是打定主意要保留头发本来的颜色,不管是金色还是银色。他个子不算高,但是比我要高一些。非常轩昂英挺的男人—他年轻的时候得有多帅啊!我思度着,我们的外表看起来多么般配,要是再年轻点,那该有多好。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和他所想的不谋而合。我们随便谈到的一个话题,句句都关乎我们自己,还有我们这不可思议的相遇。尽管谈天的内容似乎绕不开我们自身,但是分别的时候,我依然对他一无所知,除了他名叫理查德,还有他刚从国外回来。

“回来得真是好时候!”他说,“这可不是巧合。我告诉自己,不行,我再也不要错过任何一次春天。看看我多英明!”

“你之前在哪里呢?”

“美国。”

“我最近也在纽约待过,还是想回到这儿来。”

“嗯,要是我在纽约—也不会改变主意。全世界就一个国家可以居住,就一个城市,就是我现在待的地方。”

天空飘下毛毛细雨,还夹杂着一点冰渣子,纷纷落在我们身上;接着太阳又露了脸,照得人暖洋洋的,我们手牵手走向苏荷广场。我心里清楚,我们俨然一对璧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已经练出本领,能超乎自身,用客观的眼光审视自己。而他呢,他不可能察觉不到,纵使枝头春意闹,白云天上飞,我们在广场中央站一起的时候,其他人都看着我们。

我们站着两两相望,情意绵绵。

他有点磕磕巴巴地问:“你还会和我一块儿吃早餐吗?明天不成—周五可以吗?”我微笑着答道:“我在冒很大的险哦,连你的全名叫什么、住在哪里都不知道……不,用不着告诉我,就在这个老地方,但是提早一个小时好吗?”

我们就这样告别了。

到了杂志社,我感到全身都在分泌魔力因子,整个人飘飘然的,仿佛通体奔腾的不是血液,而是神仙身上的灵液。我只得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开始埋头做事,好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现在依然和过去一样辛勤工作。之前还谈起了打算退休、靠书的版税过日子,我确实可以这么做,也会过得很好,然而当我真的只是作为兼职上上班,想逐步淡出杂志社事务的时候,却又回来了—是应董事会的请求复出的。他们做得对,因为对杂志社来说,在几乎同一时间失去乔伊丝和我两位主编,损失未免太大了。

但是一旦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我又不免有点忧心忡忡。如果说少了我,《莉莉丝》会举步维艰,那也情有可原。想想我受雇于《莉莉丝》,同它并肩奋斗,为它奉献,在《莉莉丝》都待了有多少年了—写出来以后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从战后一直到现在。几十年了。但设想一下,莫非我也离不开《莉莉丝》?那可不怎么好笑。吉尔为了不刺激到我,曾经看似随意地说:“你嫁给了《莉莉丝》。”我不喜欢这种说法。真正掌舵《莉莉丝》的是谁呢?是菲丽丝,她协同吉尔一起形成双驾马车。这两位聪慧的年轻女子就是《莉莉丝》的主心骨,各个部门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逃脱不了她们的法眼。她们会向我征询意见,不过已经没有过去那么频繁了。我跑遍欧洲观看时装秀,参加各类商务午宴,我是《莉莉丝》的公共形象。两位姑娘都跟我学到了怎么穿着打扮,到现在还会看着我如何梳妆以赴萨沃伊酒店[4]的午宴,或是在我要去慕尼黑出差的时候说:“简娜,我喜欢你上周穿的那条裙子!”或者问:“简,你觉得那套衣服配米色衬衫是不是更好看呢?”我投入到装扮上的精力,终究难免不及过去—我感到保持衣着光鲜、打扮入时兹事体大,宛如一场持久战,尽管敌人看不见摸不着,却似乎日趋强劲。

从杂志社的表面架构看,三脚猫查理是总编,由菲丽丝当副手,我作为顾问,吉尔则担任我的助手。哦,和蔼可亲又长袖善舞的查理,我们都那么喜欢他!看来菲丽丝是真心爱他,最后嫁给了他,不管在家还是在单位,都对他驾驭有术。反正就像吉尔评价的:“既然她都有七个月身孕了,这样做最好。”

不过,因为菲丽丝要确保查理做这做那,查理要向菲丽丝或者吉尔征求意见,诸如此类的这么一来二去浪费了不少时间。人家找总编是要得到快速拍板,但如果事事都要先同吉尔或者菲丽丝商量,就没法速战速决了。在《莉莉丝》响指一打,灵光闪现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没关系,现在这样也还不错,利润虽然减少了点,但是如今哪一行不是呢?《莉莉丝》依旧家喻户晓,购买人群是“高收入”女性,多数是职业妇女。不过我们也猜测,或许购买人群中,那些想出去工作的家庭主妇也占了半壁江山。因为,毕竟烹饪书和时尚杂志都不是买来过日子,而是读着当作享受的,借此开启幻想世界的一扇扇大门……

《莉莉丝》的配方一如既往—四分之三是实打实的常识见解、信息资讯、养生建议,以及作为消费者身处消费社会面临的种种问题;四分之一是服饰和美食,现实生活中没人会去穿也没人吃得到。

我喜欢在办公室里工作,乐于出差,享受商务午餐,但问题是,这一切颇费功夫,来之不易。总是要刻意表现,要展示给人看。在家我也一直小心翼翼,力求达标,因为有吉尔在;要有责任心,不管是行为举止还是其他方面,都不得马虎邋遢,免得惹人生厌又带坏别人(那种马虎邋遢的作风我可瞧不上,当然,值得尊重的乔姬姐姐更是毕生都在与之战斗)。称得上我的地盘、我的避风港,在这广阔地球上能做真实的自己、感受不到任何一丁点批判眼光的地方,唯有我的床了。我的房间还不行,因为吉尔也要能够进进出出,免得她觉得在我家里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哦,虽说时不时会念想,也算不上太让人烦恼,但事实就是,并不是关起卧室门来就能如释重负,非得关掉灯才行。我躺在黑暗中,观察屋顶和树梢之上那变幻无穷的夜空。

今天吉尔搬出去了。她站在起居室中央,旁边放着几只箱子和包裹,等待出租车到来的时分。她一脸苍白,定定地看着我,难以相信这是生活加诸我们身上的残酷选择。她的年轻男友人不错,我对他表示认可。

我在约定的时间到了小咖啡馆,分秒不差。他不在。我坐到角落的桌子旁,做出自得其乐的样子,但是心里明白了几分,一阵绞痛。一个人都没有,除了季诺,这个意式浓咖啡机后面帅气的意大利侍应生,他穿着质地精良的黑白套衫,配上那头油光可鉴的黑发,活像滑稽哑剧里的丑角。咖啡馆方方正正,温暖舒适,一溜儿排列着木刻饰品和蔓生的植物,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不愿朝门口张望,却还是忍不住去看。我感到很惊讶,这辈子有什么时候为谁变成这样过?从来没有。为我可怜的弗莱迪?当然没有,这可是原则问题!想到弗莱迪,虽说我给自己定下规矩尽量不去想他,可却意识到自己前天晚上一整夜都梦见他,仿佛我爱上的是弗莱迪,而不是理查德。

因此我试图要把他逐出脑海。总是梦见已故的丈夫,嫁给他以后我待他很不好,直到他得癌症吃尽苦头过世了,我才幡然悔悟。当初根本不爱他,现在梦见爱上他,又有什么意义?真是感情用事的废话!

然后我意识到我用了理查德说的词,“爱上”,由此引发了迥然对立的情绪,如同暴风骤雨一般。要我说,首当其冲的,恐怕是自尊心:我,简娜·萨默斯,以一见钟情这样突如其来又不得体的方式,爱着一个连名字都还不知道的人。我,简娜,总是牢牢掌控自己的决定……不过,比起莫大的喜悦之情,这一切根本算不了什么,这狂喜的能量之巨,甚至让我坐不住,也让年轻的意大利人不禁朝我看过来,尽管他也觉得莫名其妙。他所看到的,是个时髦的老太太,还是该算作中年妇女?穿戴得如此精心,令他相当赞赏—像他那身装束的人,应该会给我的着装打满分。理查德走了进来,确切地说,是惊慌而踉跄地走了进来,因为他原本以为我会坐外面的桌位。看到我以后,他随即面露喜色,笑得很灿烂,快步走到我所在的角落坐下,对自己的一举一动浑然不觉,我也一样,只是看着他,心想:可能吗?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人,而我却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一切?

“在下雨呢。”我说。

“是吗?”

我们开怀大笑,笑声阵阵不断,紧张过后总算放松了。

“季诺,”这个名叫理查德的男人说,“上咖啡,蛋糕,奶油—统统都上!”说完又笑了。

“没问题。”季诺说,笑容可掬又腔调十足,配合我们的节庆情绪,一副纵容的样子。没一会儿工夫,我们小小的桌子就摆好了,准备迎接盛宴,不过,(美食在前)我们却都不碰。

不管他是什么身份,理查德这个男人,像只盛年已过的狮子,在这室内环境中,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有些太大了,我感觉他过分庞大,甚至有点危险。但是我却不愿动弹,也不打算有任何动作,只想永远坐在这儿看着他。不只是因为他长得英挺或者有什么别的优点,不,是因为他看起来很熟悉,这个陌生人,却亲如—我的血肉?不不不,这想法太危险了,危险得很!坐在我这三年来头一次空无他人的公寓里,我边写日记边想,我想要和他上床吗,然后感到惊诧莫名。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回事?我搁下笔,伸出手仔细观察。这双手保养有方,柔软的指甲呈粉红色,戴着几枚戒指,看起来很漂亮。话说回来,这可是女主管的手。

当时我们没有多聊,各坐在桌子一端,上身前倾靠近对方。我们一直保持微笑,彼此都心潮起伏,两人之间暗涌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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