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星期无所事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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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一直在思考。思考。不是噼里啪啦、凭直觉立即下结论的那种,而是长时间慢慢地思考。关于莫迪。关于《莉莉丝》。关于乔伊丝。关于弗雷迪。关于乔姬家那群混账东西。

我回办公室上班之前,去看了莫迪。她的小脸满是敌意,但那张脸苍白,不是蜡黄,这立即让我对她感觉好多了。“你好呀。”我说。而她脸上闪过吃惊的表情,因为我消瘦了不少。

“那么你真的是生病了,是吗?”我们相对坐在美好的炉火边,她问道,声音温柔迷惘。我想到她,眼前就会浮现出那炉火:那房子肮脏、破旧、糟糕,但是那炉火让它泛着光芒,对你表示欢迎。

“是啊,我当然是生病了,莫迪。不然我会过来的。”

她转过脸,抬手遮住脸不看我。

“那个医生来了,”她终于说,声音细细的,怅然若失,“她叫他来的。”

“我知道,她告诉过我。”

“啊,好像她是你的朋友似的!”

“你看起来比以前好多了,所以一定是医生起了什么作用!”

“药片我倒厕所了!”

“全倒了?”

虽然生气,她还是笑出声来。“你眼还真尖!”

“你的确是看上去好多了嘛。”

“你这么说罢了。”

“哎呀,”我决定冒这个险,“这有可能事关你会不会提前死去。”

她浑身僵直,坐在那儿,不看我,盯着炉火。感觉好像过了好长时间。然后她叹了口气,直视我。那是多么了不得的一个表情,畏惧但是勇敢,甜美,恳求,感激,还有一丝精明的幽默。

“你觉得是这么回事吗?”

“几片药片的事。”我说。

“但是那药片弄得我晕乎乎的。”

“逼自己能吃几片就吃几片吧。”

那是一年前的事了。如果我有时间好好记这本日记的话,它看上去会像是个建筑工地,零碎材料堆着码着,四处散落,东西都乱摆着,没有要紧和不要紧之分。你穿过工地(上周,我为了一篇文章去一个工地转了转),看到这里一堆沙子,那里一摞玻璃,零散几根钢梁,几包水泥,一些撬棍。日记的意义就在于此,记下琐碎的事件,都混在一起。不过现在我回顾过去的一年,开始明白哪些是重要的事件了。

而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当时几乎都没注意到。一天晚上外甥女凯特突然出现,看上去像是二十岁而不是十五岁,现在这些青少年都有这个本事,但是她看起来有些疯癫,说话结结巴巴的,举止造作,直翻白眼。她说她离家出走来和我住了,她要做模特。我态度坚决但和蔼(我那时觉得是这样的,现在还是这样觉得的),我说她得给我马上回家去,而要是她来和我过,哪怕只是一个下午,不必怀疑,我可不会像她妈那样,我连她用过的杯子都不会帮她洗。她气鼓鼓地走了。乔姬姐姐来电话:你怎么一点点普通人的同情之心都没有?胡说,我回答。外甥女吉尔来电话。她说:“我给你打电话,是要告诉你我和凯特一点都不一样。”

“那很好啊。”我说。

“如果我和你生活,你不用伺候我的。妈妈让我累得慌,我站在你这边。”

“你不可能有她那么累,而且她永远都歇不下来。”

“简姨,我想来过周末。”

从她的口气里,我很容易就能听出来她的想象:光彩照人的简姨,住在时尚繁华的伦敦,做各种时髦光鲜的事。

她来了。我承认,我喜欢她。她是个高挑、苗条、挺可爱的姑娘。扶风弱柳,应该是这个词。一不小心的话就会折了腰。深色的直发:看上去可能有点稀疏无光。大大的灰眼睛:和我的一样。

我看着她打量琢磨着我房间里的一切:是不是好学会了照搬回家?——或许是青少年的叛逆心理;不,不是,她这是在掂量计划如何让自己适应这里,适应和我在一起的生活。

“我想来这里和你住,简姨。”

“你想来《莉莉丝》工作,成为我时髦、优雅、神奇的生活的一部分?”

“我十八岁了。我不想上大学,你也没上,不是吗?”

“你的意思是说,有我做护照,可以通往更好的东西,于是你就犯不着拿文凭了?”

“啊,是。”

“你考试成绩很好?”

“我会考好的,我保证。我夏天的时候参加考试。”

“唔,那我们到时候再考虑。”

我根本没考虑。这也太出格怪异了:乔姬姐姐的化身安顿到我生活里来,这件事我是这么看的。

但是吉尔又来了。我特地带她去看莫迪,只说她是个老朋友。莫迪最近身体好些了。最让她伤脑筋的大小便失禁问题,现在已经好了。她自己外出采购,胃口也好。我忙进忙出,和她喝杯茶,拉拉家常,挺享受。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她,忘了其他人会怎样看她。面对这个陌生人,这个漂亮干净的姑娘,莫迪十分拘谨生硬,暗地里埋怨我把她暴露在陌生人面前。小老太冷漠简慢,只回答是和不是,没招呼我们喝茶,试图遮住裙子正面的污渍,那儿泼洒过食物。

外甥女吉尔举止礼貌,心里却大吃一惊。不是因为直面老年人:乔姬姐姐的慈善工作保证了她的子女不会见到老人就惊讶。她惊讶是因为自己得把老人以及慈善工作与她光鲜时髦的简姨联系在一起。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晚饭,她暗暗地打量我,久久地看,目光精明,一边还闲扯着她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趣事。

“你多久去看她一次?”她问得很委婉,我知道这一刻多么关键。

“每天都去,有的时候一天去两次。”我立即回答,斩钉截铁。

“你经常请许多朋友来吗,你出去参加派对吗,晚宴?”

“基本没有。我的工作太忙了。”

“但是没有忙到不能去看那个老……去看……”

“福勒太太。对。”

我带她上街,去买些体面的衣服。她想要在我面前好好展示一下她的品位,给我留下个深刻印象。她做到了。

不过那个时候,要在我的议事日程上挂上号,乔姬姐姐和她的子女还早着呢。

这一年我工作了,啊,我是如何地工作的啊,我是如何地享受这份工作的啊。他们把我提成了主编。我没有说我只会干一两年,没说只不过是因为额外收入、更好的退休金才接受这份工作,没说我还有其他计划。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并没什么野心,安于一直这样工作,就像以前和乔伊丝时一样。

乔伊丝去美国定居了。离开前打来一个干巴巴、不痛不痒的电话。

我对菲丽丝说,你还是用乔伊丝的桌子吧,你接手她的工作时间够长的了。她半个小时就收拾好搬来了,一脸得意。我观察她,用手遮着我的脸。(像莫迪一样。)藏好我的想法。

减少损失,简娜,减少损失,简!

我说,等你安顿下来,我们得讨论一下能做点什么改变。她猛地一抬头:危险。她不想要改变。她的梦想是继承她长久以来渴望、妒羡的东西。

妒羡。忌妒和妒羡。我总把这两个词混着用。奇怪的事儿:七宗罪,以前小孩子要学这些,但在我们这美妙的时代里,一个中年妇女不查字典不会知道妒羡是什么。好吧,菲丽丝并没有忌妒,我觉得她从来都没有忌妒过。她不想要我和乔伊丝的亲近和友谊,她要的是权位。菲丽丝是在妒羡。一整天,她伶牙俐齿、冷言冷语地指责挑剔,打击所有人、所有事。她开始冲乔伊丝下手。我发现自己一股怒火蹿了上来。住口,我说,你可以在别人面前说乔伊丝的刻薄话,别在我面前说。

好几个月的讨论,我们都很享受,讨论要不要把《莉莉丝》换成《玛莎》[6]。《莉莉丝》这个姑娘适合困难、焦虑的八十年代吗?

支持《玛莎》的理由。我们需要的是更为日常、不容易引起忌妒的形象,代表着诚心诚意、与时俱进、智慧精明的服务。

支持《莉莉丝》的理由。人们天生需要魅力。时世艰难,我们越发需要乐趣。人们在时尚杂志里读时尚,就像他们读浪漫小说一样,是为了逃避。他们没有准备要按照时尚来做,他们只是享受时尚这个概念。

我对两边都没什么强烈的看法。我们的发行量也只掉了一点点而已。就接着用《莉莉丝》。

内容也不变。

我把前十二期《莉莉丝》带回家分析。

奇怪得很,当初乔伊丝和我就是《莉莉丝》,一切都是我们推动的,按我们的意志行事,那个时候我一刻都没担心过,杂志的生命力是不是在消失,动力还在吗,它还在上升的浪头上、呈上升态势吗?我知道现在动力是没有了,《莉莉丝》就像冲浪的小船,但推波造浪的力量已落在后面,很远很远。

《莉莉丝》三分之二的内容都是有用的,内容充实,提供某种服务。

这个月这一期:一、一篇关于酗酒问题的文章。几乎所有的想法都是从《新社会》和《新科学家》上偷来的。(当然了,大部分严肃报刊杂志都是这么做的。)我曾经和乔伊丝狠狠干过一仗,说我们要注明文章来源,但是我失败了:乔伊丝说这样我们的读者会跑掉的。菲丽丝把文章重写了一遍,起名《危及你和家人的潜在威胁》。二、一篇谈及各个国家堕胎状况的文章。三、我写的关于十七世纪厨房的文章。全是大蒜和香料!肉和水果混着煮。花园里摘来的所有东西都能做沙拉。然后就是一贯的专题文章,时尚,食物,酒水,书籍,戏剧。

我动笔写我的历史小说了。哦,我们需要美化历史,这我是再清楚不过了。若是把冗长、沉重的事实写进来,严酷、痛苦,谁又能承受得了那样的重负?不,我这个伦敦女帽工的故事将是一个浪漫故事。(毕竟,莫迪将死之时,回想的一定不是拖着脚步去那冰冷难闻的厕所,而是基尔伯恩的绿地,她的德国小伙儿,还有学徒们一边嬉笑打闹,一边做漂亮帽子,那种摆在巴黎也不会显得土气的帽子。我猜,她大概也会回忆“她的男人”。不过这个想法还真是让人忍无可忍,我可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