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付了账,径直走向她的汽车。餐馆里那个大声说话的小男孩跑到她面前。他蹲在她跟前,伸出手臂,仿佛握着一把自动手枪。他模仿开枪的声音:“砰,砰,砰!”向她射出想像的子弹。
她在他身旁停下,用平静的声音说道:“你是傻瓜?”
他停止射击,用稚气的大眼睛打量她。
她重复说道:“是的,肯定,你是傻瓜。”
哭泣般的撇嘴扭曲了调皮鬼的脸:“我去告诉我妈妈!”
“去吧!去告密吧!”阿涅丝说。她坐在驾驶盘前面,全速开走了。
没有遇上孩子的母亲,她很开心。她想像那个做母亲的叫喊着,急速地左右摇头,耸着肩膀和眉毛,为的是保护受了冒犯的孩子。毫无疑问,孩子的权利高于其他一切权利之上。实际上,当敌方将军只赦免三个被判决者中的一个时,为什么她们的母亲偏爱洛拉,而不是阿涅丝呢?回答是明确的:她偏爱洛拉是因为洛拉更小。在年龄的等级中,婴儿处在顶峰,然后是孩子,再后面是青少年,接着才是成年人。至于老人,最接近地面,处在这个价值金字塔的底部。
死人呢?死人处在地底下。因此比老人还要低。老人的一切权力仍然得到承认。相反,死人在去世那一刻失去了这些权利。任何法律都再也保护不了他受到污蔑,他的私生活再也不是秘密的;他的情人写给他的信,他的母亲留给他的纪念册,所有这一切统统不再属于他。
父亲在他故世之前的几年里,逐渐毁掉了一切,身后一无所剩:他甚至没有留下衣服在大柜里,没留下任何手稿、任何课本笔记、任何信件。他抹去了他的痕迹,不让别人发觉。仅有一次,在那堆撕碎的相片前他受到了惊扰。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毁掉这些相片。连一帧相片也没留下。
洛拉反对的正是这个。她为活人的权利而斗争,反对死者的不正当要求。因为明天在地底下或者在火中消失的面孔,不属于未来的死人,而仅仅属于活人,活人渴望并且需要吃死人、死人的信、财产、相片、昔日的爱情和秘密。
但是阿涅丝思忖,父亲摆脱了他们所有的人。
她想着他,微笑了。她猛然想到,他曾经是她惟一的爱人。是的,这是明白无误的:她的父亲曾经是她惟一的爱人。
与此同时,又有几辆大型摩托车以发疯的速度超过了她的汽车;前灯的亮光照亮了俯向车把的身影,身影充满了挑衅性,连黑夜都为之颤抖。这正是她想逃避的世界,永远逃避,以致她决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