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涵稍稍犹豫了下,就将吉他递给了陆晨。
陆晨低头拨弦,发现这是一把雅马哈的高端民谣吉他,价格不便宜。
因此也能看出,秦涵的家境不错。
而之前因为云汐喜欢过一段时间的民谣,陆晨自学过一段时间,只为了唱给云汐听。
云汐甚至为此,送过他一把价格差不多的吉他。
不过,当陆晨学会之后,兴高采烈的去唱给云汐听。
却被云汐一句:“你这唱的一点感觉都没有”给堵死了。
从这之后,那把上万块的吉他,陆晨就再也没有碰过。
好像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他的心中对于云汐,就有了一种若有若无的排斥,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她了。
一个人的变心和绝望,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一朝一夕所造成的。
等找个机会回去,把那把吉他给卖了,顺便处理掉所有和云汐有关的东西。
既然绝望了,那就更加彻底一点。
想着,陆晨心中一阵舒畅。
好似有什么堵住心口的东西,忽然通畅了一般。
转而对着话筒说道:
“今天这首歌,只唱给一个人,希望她过的开心,超越自我,勇敢迈出人生的第一步。”
陆晨并没有说出郑暖暖的名字。
因为这样,必定会使郑暖暖陷入极度的自卑当中。
那种成为众人焦点的感觉,对于社恐来说,极度不友好。
围观的人群,静静的听陆晨说完。
却没有多少反应,更多的则是质疑和期待。
陆晨上来,究竟是来丢脸的,还是来装逼的。
不过单单就陆晨敢上来的这份勇气,就已经胜过了场中的大部分人了。
紧接着,在众人的期待中,陆晨扫了扫弦,点了一首熟悉的《成都》。
这首歌,他当初练了不下百次,对于其中的旋律和节奏,早已了如指掌。
所以他一开嗓,现场就响起了一阵惊呼。
但很快又再次安静了下来。
在场的人都在侧耳倾听,只有少数一些人,在小声的讨论着。
“你们说,是秦社长更胜一筹,还是这个人更厉害一点?”
“不好说啊,这两人我感觉都挺帅的。”
“我说的是唱歌…谁给你比帅了,能不能正常一点啊?”
“那不好说……”
“要我说,秦涵是音乐社的社长,水平肯定更专业一点,评分都到99了,这人想再往上怕是很难了吧。”
“不好说,看看先。”
于是,现场只剩下陆晨沉稳飘荡的歌声。
很好听,很沙哑,没有多少炫耀的技术,全是感情。
唱到了高潮处,陆晨拨吉他的手抬了抬,示意全场一起合唱。
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几乎人人都会一点。
很快,全场大合唱。
气氛一下子就上来了。
夹杂在人群中的郑暖暖,只能通过人群的缝隙,看到陆晨的身影。
手心紧握着陆晨的外套,眼神闪烁。
有感动,也有茫然,更有那么一丝丝不知所措。
陆晨口中所说的人,她最清楚是谁了。
不得不说,陆晨真的很有感染力。
如果说郑暖暖是天空清冷的明月,那么陆晨就是一片汪洋,容得下她得身影,更是会包容她的一切。
也就是在这一片合唱声中,郑暖暖发现自己好像沦陷了。
怎么办,怎么办。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种感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