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是在演戏与完全无行动之间进行选择。在有些情势之中,人们给判决了只能演戏。他们与哑默力量的斗争(河那边的哑默力量,墙里化为哑默窃听器的警察),是一个剧团对军队的进攻。
弗兰茨看着他那位从巴黎大学来的朋友举起了拳头,威胁着对岸的静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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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员用喇叭筒进行第三次喊话。
她再一次得到的沉默回答,使弗兰茨的沮丧突然变成了愤怒。他就在这里,站在泰柬边境界桥仅仅几步远的地方,心中腾起一种要冲上桥去的不可阻挡的欲念。他想仰天痛骂,然后在震天动地的机枪扫射声中死去。
弗兰茨这种突然的欲念使我们想起了一些东西,是的,使我们想起了斯大林的儿子。当他不忍再看到人类生存的两极互相靠近得瞬间可及的程度,当他发现崇高与卑贱、天使与苍蝇、上帝与大粪之间再无任何区别,便一头闯到铁丝电网上触电身亡了。
弗兰茨无法接受的事实是,伟大进军的光荣居然会与进军者的喜剧性虚荣打等号。他不能承认欧洲历史高贵的喧嚣会消失在无际的沉寂里,不承认历史与沉寂之间不再有任何区别。他想把自己的生命放到那座天平上,想证明伟大的进军比大粪要重一些。
但是,人们在这里证明不出任何东西。天平的一个盘子里放着大粪,另一个盘子里是斯大林之子投入的整个身躯,天平还是一动不动。
弗兰茨没有让自己挨枪子,只是垂着头,与其他人一道,成单行,走向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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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需要有人看着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希望承接的不同目光,可以把我们分成四种类型。
第一类人期望着无数双隐名的眼光,换句话说,是期待着公众的目光。德国歌手、美国女演员,甚至那位高个驼背以及大下巴的编缉,就是这种类型。他习惯了他的读者,某一天入侵者禁了他的报纸,没有什么能取代那些隐名的眼光,他便感到空气顿时稀薄了一百倍,感到自己将被窒息。然而某一天,他意识到有人不断跟踪他,窃听他,鬼鬼祟祟地在街上给他拍照,于是,隐名的目光又突然回到了他身上,他又能呼吸了。他开始对着墙里的麦克风作戏剧性的演说,在警察那里找到了失却多时的公众。
那些极其需要被许多熟悉眼睛看着的人,组成了第二类。他们是鸡尾酒会与聚餐中永不疲倦的主人。他们比第一类人快活。第一类人失去公众时就觉得熄灭了生命之光,而这种情况对几乎他们所有人来说是迟早要发生的。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