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总结就是:参加歌手首唱自己的歌,然后选其他歌比赛,决赛时用自己的歌(PK赛复活赛也可以用)。
之所以要在中间环节翻唱别人的歌,说是证明歌手能否驾驭多种风格的歌曲展现他们其他的一面吧,其实这背后是有不少猫腻跟潜规则存在的。
因为有些歌手本身是不太适合某些风格的,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歌手本身的唱功是90分,如果遇到非常适合自己,本身质量又很高的歌曲时,最终的得分是有加成的,很有可能会超过100分。
但如果是遇到了跟自己特点风格南辕北辙,让你唱的很别扭的其他风格,那就可能会让你本身的唱功大打折扣,最终得分可能是连70分都没有。
而这些经典歌曲本身自然是不差的,但是否适合你这个歌手那就不一定了,所以中间的操作空间很大,一些本身实力很强但并不是内定或者背后没有后台的,很可能会在中间的两轮被直接做掉,压根就进不了决赛。
像之前的第二轮,李沁的《俩俩相望》就是一首经典老歌,而且这首歌很符合她的风格,甚至是能近一步的展现她的嗓音跟特点,所以录制效果非常好,不输她的那些代表作,算是第二轮表现非常出彩的。
但在第三轮的时候,如果是分配给了李沁一首她完全没有接触过的新风格,是她本身不擅长的类型,那她的表现自然就会非常的灾难,毕竟她本身还是个新人,经验不足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如果到时候再有人在网络上带带节奏,说李沁本身其实是言过其实,压根就没有成为流行乐天后拿到钻石唱片的实力,就是靠的自己干哥哥给她写歌才有先在的影响力,至于为什么会给她写歌,原因嘛,不外乎就是哥哥妹妹那点破事。
这节奏不就瞬间带起来了,到时候电视台跟节目组自然是可以推的一干二净各种装无辜,但傻子都知道这就是他们故意的。
所以萧媚现在也在观望,没曾想还真被叶羽猜对了,竟然是给了李沁一首惠特妮·休斯顿演唱的歌曲《GreatestLoveOfAll》。
这首歌自然很经典,1986年发布后直接就在美国广告牌百强单曲榜连续三周夺得冠军,并在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等国单曲榜夺冠。
1987年,该曲获得全美音乐奖“最受欢迎SoulR&B录像带奖”,并入围了第29届格莱美奖“年度制作奖”。
但好歌也得看适合不适合,李沁的英文并不好,之前唱英文歌都得英译汉,用音译字才能演唱,而惠特妮·休斯顿可是红极一时的高音歌手,她的高音大气磅礴极具穿透力,让邓紫棋来演唱,还算是有点效果,李沁……
算了吧,这就是在故意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