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证篇(五)
属性:里证者,病之在内在脏也。凡病自内生,则或因七情,或因劳倦,或因饮食所伤,或为
酒色所困,皆为里证。以此言之,实属易见,第于内伤外感之间,疑似之际,若有不明,未
免以表作里,以里作表,乃致大害。故当详辨也。
一、身虽微热,而汗出不止,及无身体酸疼拘急,而脉不紧数者,此热非
在表也。
一、证似外感,不恶寒,反恶热,而绝无表证者,此热盛于内也。
一、凡病表证,而小便清利者,知邪未入里也。
一、表证已具,而饮食如故,胸腹无碍者,病不及里也。若见呕恶口苦,或心胸满闷不
食,乃表邪传至胸中,渐入于里也。若烦躁不眠,干渴谵语,腹痛自利等证,皆邪入于里也。若腹胀喘满,大便结硬,潮热斑黄,脉滑而实者,此正阳明胃腑里实之证,可下之也。
一、七情内伤,过于喜者,伤心而气散。心气散者,收之养之。过于怒者,伤肝而气逆
,肝气逆者,平之抑之。过于思者,伤脾而气结,脾气结者,温之豁之。过于忧者,伤肺而
气沉,肺气沉者,舒之举之。过于恐者,伤肾而气怯,肾气怯者,安之壮之。
一、饮食内伤,气滞而积者,脾之实也。宜消之逐之;不能运化者,脾之虚也。宜暖之
助之。
一、酒湿伤阴,热而烦满者,湿热为病也。清之泄之;酒湿伤阳,腹痛泻利呕恶者,寒
湿之病也,温之补之。
一、劳倦伤脾者,脾主四肢也。须补其中气。
一、**伤肾而阳虚无火者,兼培其气血;阴虚有火者,纯补其真阴。
一、痰饮为患者,必有所本,求所从来,方为至治。若但治标,非良法也。详具本条。
一、五脏受伤,本不易辨,但有诸中必形诸外,故肝病则目不能视而色青,心病则舌不
能言而舌赤,脾病则口不知味而色黄,肺病则鼻不闻香臭而色白,肾病则耳不能听而色黑。
虚实篇(六)
属性:虚实者,有余不足也。有表里之虚实,有气血之虚实,有脏腑之虚实,有阴阳之虚实。
凡外入之病多有余,内出之病多不足。实言邪气实则当泻,虚言正气虚则当补。凡欲察虚实
者,为欲知根本之何如,攻补之宜否耳。夫疾病之实,固为可虑,而元气之虚,虑尤甚焉。
故凡诊病者,必当先察元气为主,而后求疾病。若实而误补,随可解救,虚而误攻,不可生
矣。然总之虚实之要,莫逃乎脉。如脉之真有力真有神者,方是真实证,脉之似有力似有神
者,便是假实证,矧脉之无力无神,以至全无力全无神者哉,临证者万毋忽此。
一、表实者,或为发热,或为身痛,或为恶热掀衣,或为恶寒鼓栗。寒束于表者无汗,
火盛于表者有疡。走注而红痛者,知营卫之有热;拘急而酸疼者,知经络之有寒。
一、里实者,或为胀为痛,或为痞为坚,或为闭为结,或为喘为满,或懊不宁,
或躁烦不眠,或气血积聚,结滞腹中不散,或寒邪热毒深留脏腑之间。
一、阳实者,为多热恶热。阴实者,为痛结而寒。气实者,气必喘促而声色壮厉。血实
者,血必凝聚而且痛且坚。
一、心实者,多火而多笑。肝实者,两胁少腹多有疼痛,且复多怒。脾实者,为胀满气
闭,或为身重。肺实者,多上焦气逆,或为咳喘。肾实者,多下焦壅闭,或痛或胀,或热见
于二便。
一、表虚者,或为汗多,或为肉战,或为怯寒,或为目暗羞明,或为耳聋眩运,或肢体
多见麻木,或举动不胜劳烦,或为毛槁而肌肉削,或为颜色憔悴而神气索然。
一、里虚者,为心怯心跳,为惊惶,为神魂之不宁,为**之不足。或为饥不能食,或
为渴不喜冷,或畏张目而视,或闻人声而惊。上虚则饮食不能运化,或多呕恶而气虚中满。
下虚则二阴不能流利,或便尿失禁,**脱出,而泄泻遗精。在妇人则为血枯经闭,及堕胎崩淋带浊等证。
一、阳虚者,火虚也,为神气不足,为眼黑头眩,或多寒而畏寒。阴虚者,水亏也,为
亡血失血,为戴阳,为骨蒸劳热。气虚者,声音微而气短似喘。血虚者,肌肤干涩而筋脉拘挛。
一、心虚者,阳虚而多悲。肝虚者,目KTKT无所见,或阴缩筋挛而善恐。脾虚
者,为四肢不用,或饮食不化,腹多痞满而善忧。肺虚者,少气息微,而皮毛燥涩。肾虚者
,或为二阴不通,或为两便失禁,或多遗泄,或腰脊
不可俯仰,而骨酸痿厥。
一、诸痛之可按者为虚,拒按者为实。
一、胀满之虚实。仲景曰∶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腹满时减,复如故,此为寒
,当与温药。夫减不足言者,以中满之甚,无时或减,此实胀也,故当下之。腹满时减者,
以腹中本无实邪,所以有时或减。既减而腹满如故者,以脾气虚寒而然,所以当与温药,温即兼言补也。
一、《内经》诸篇皆以神气为言。夫神气者,元气也。元气完固,则精神
昌盛,无待言也。若元气微虚,则神气微去,元气大虚,则神气全去,神去则机息矣,可不
畏哉。《脉要精微论》曰∶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黑白,审长短。以长为短,以白为黑
,如是则精衰矣。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气夺也。衣被不敛,言语善恶不避亲疏,此神
明之**。仓廪不藏者,是门户不要也。水泉不止,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夫五脏者,身之强也;头者,精明之府,头倾视深,精神将夺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
垂,府将坏矣。腰者,肾之府,转摇不能,肾将惫矣。膝者,脚之府,屈伸不能,行则偻俯
,骨将惫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则振掉,骨将惫矣。得强则生,失强则死。此《
内经》之言虚证也,当察其意。
一、虚者宜补,实者宜泻,此易知也。而不知实中复有虚,虚中复有实,故每以至虚之
病,反见盛势,大实之病,反有羸状,此不可不辨也。如病起七情,或饥饱劳倦,或酒色所
伤,或先天不足,及其既病,则每多身热便闭,戴阳胀满,虚狂假斑等证,似为有余之病,
而其因实由不足,医不察因,从而泻之,必枉死矣。又如外感之邪未除,而留伏于经络,食
饮之滞不消,而积聚于脏腑,或郁结逆气有不可散,或顽痰瘀血有所留藏,病久致羸,似乎
不足,不知病本未除,还当治本。若误用补,必益其病矣。此所谓无实实,无虚虚,损不足
而益有余,如此死者,医杀之耳。
附∶华元化虚实大要论曰∶病有脏虚脏实,腑虚腑实,上虚上实,下虚下实,状各不同
,宜深消息。肠鸣气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无时,皮毛憔悴,肌肉皱皴,耳目昏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