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传忠录4(2 / 2)

景岳全书 佚名 4537 字 4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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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细缩。不当导引而导引,则使人真气劳败,邪气妄行。不当按摩而按摩,则使人肌肉

胀,筋骨舒张。不当蒸熨而蒸熨,则使人阳气偏行,阴气内聚。不当暖洗而暖洗,则使人

湿着皮肤,热生肌体。不当悦愉而悦愉,则使人气停意折,健忘伤志。大凡治疗,要合其宜

,脉状病候,少陈于后∶凡脉不紧数,则勿发其汗。脉不实数,不可以下。心胸不闭,尺脉

微弱,不可以吐。关节不急,营卫不壅,不可以针。阴气不盛,阳气不衰,勿灸。内无客邪

,勿导引。外无淫气,勿按摩。皮肤不痹,勿蒸熨。肌肉不寒,勿暖洗。神不凝迷,勿愉悦。气不奔急,勿和缓。顺此者生,逆此者死耳。

气味篇(十一)

属性:药物众多,各一其性,宜否万殊,难以尽识。用者不得其要,未免多误。兼之《本草》

所注,又皆概言其能,凡有一长,自难泯没。惟是孰为专主,孰为兼能,孰为利于此而不利

于彼,孰者宜于补而不宜于攻。学人昧其真性,而惟按图以索骥,所以用多不效,益见用药

之难矣。用药之道无他也,惟在精其气味,识其阴阳,则药味虽多,可得其要矣。凡气味之

辨,则诸气属阳,诸味属阴。气本乎天,气有四,曰寒热温凉是也。味本乎地,味有六,曰

酸苦甘辛咸淡是也。温热者,天之阳;寒凉者,天之阴也。辛甘淡者,地之阳;酸苦咸者,

地之阴也。阳主升而浮,阴主沉而降。辛主散,其行也横,故能解表。甘主缓,其行也上,

故能补中。苦主泻,其行也下,故可去实。酸主收,其**敛,故可治泄。淡主渗,其**

利,故可厘清。咸主软,其**沉,故可导滞。用纯气者,用其动而能行;用纯味者,用其

静而能守。有气味兼用者,和合之妙,贵乎相成。有君臣相配者,宜否之机,最嫌相左。既

曰合宜,尤当知忌,先避其害,后用其利,一味不投,众善俱弃。故欲表散者,须远酸寒;

欲降下者,勿兼升散。阳旺者,当知忌温;阳衰

者,沉寒毋犯。上实者忌升,下实者忌秘。

上虚者忌降,下虚者忌泄。诸动者再动即散,诸静者再静即灭。甘勿施于中满,苦勿施于假

热,辛勿施于热躁,咸勿施于伤血。酸木最能克土,脾气虚者少设。阳中还有阴象,阴中复

有阳诀,使能烛此阴阳,则药理虽玄,岂难透彻。

五味所入,《内经》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

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神气存亡论(十二)

属性: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为义,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脉言之,则

脉贵有神。《脉法》曰∶脉中有力,即为有神。夫有力者,非强健之谓,谓中和之力也。大

抵有力中不失和缓,柔软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脉中之神。若其不及,即微弱脱绝之无力也。

若其太过,即弦强真藏之有力也。二者均属无神,皆危兆也。

以形证言之,则目光精彩,言语清亮,神思不乱,肌肉不削,气息如常,大小便不脱,

若此者,虽其脉有可疑,尚无足虑,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羸色败,喘急异常,

泄泻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脱,或两手寻衣摸床,或无邪而言语失伦,或无病而虚空见鬼,或

病胀满而补泻皆不可施,或病寒热而温凉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烦躁,昏不知人,

或一时卒倒,即眼闭口开,手撒遗尿。若此者,虽其脉无凶候,必死无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再以治法言之,凡药食入胃,所以能胜邪者,必赖胃气施布药力,始能温吐汗下以逐其

邪。若邪气胜,胃气竭者,汤药纵下,胃气不能施化,虽有神丹,其将奈之何哉。所以有用

寒不寒,用热不热者,有发其汗而表不应,行其滞而里不应者,有虚不受补,实不可攻者,

有药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呕者。若此者,呼之不应,遣之不动,此以脏气元神尽去,无可

得而使也,是又在脉证之外亦死无疑者。

虽然,脉证之神,若尽乎此,然有脉重证轻而知其可生者,有脉轻证重而知其必死者,

此取证不取脉也。有证重脉轻而必其可生者,有证轻脉重而谓其必死者,此取脉不取证也。

取舍疑似之间,自有一种玄妙。甚矣,神之难言也。能知神之缓急者,其即医之神者乎。

君火相火论(十三)

属性:余向释《内经》,于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之义,说固详矣,而似犹有未尽者。及见东垣

云∶相火者,下焦包络之火,元气之贼也,丹溪亦述而证之。予闻此说,尝掩口而笑,而觉

其不察之甚也。由此兴感,因再绎之。

夫《内经》发明火义,而以君相明位四字为目,此四字者,个个着实,是诚至道之纲领

,有不可不阐扬其精义者。亦何以见之?盖君道惟神,其用在虚;相道惟力,其用在实。故

君之能神者,以其明也;相之能力者,以其位也。明者明于上,为化育之元主;位者位于下

,为神明之洪基。此君相相成之大道,而有此天不可无此地,有此君不可无此相也,明矣。

君相之义,岂泛言哉!

至若五运之分,各职其一,惟于火字独言君相,而他则不及者何也?盖两间生气,总曰

元气,元气惟阳为主,阳气惟火而已。第火之为用,其道最微,请以火象证之。如轻清而光

焰于上者,火之明也;重实而温蓄于下者,火之位也。明即位之神,无明则神用无由以着;

位即明之本,无位则光焰何从以生。故君火之变化于无穷,总赖此相火之栽根于有地,虽分

之则一而二,而总之则二而一者也。此君火相火之辨。凡其为生化,为盛衰,为本末,重轻

攸系,从可知矣。人生所赖者惟此,故《内经》特以为言。

然在《内经》则但表其大义,原无分属之条,惟《刺禁论》曰∶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此固隐然有相火所居之意。故后世诸家咸谓相火寄在命门,是固然矣。然以予之见,则见君

相之义,无藏不有。又何以辨之?盖总言大体,则相火当在命门,谓根在下,为枝叶

之本也。析言职守,则脏腑各有君相,谓志意所出,无不从乎形质也。故凡以心之神,肺之

气,脾胃之仓廪,肝胆之谋勇,两肾之伎巧变化,亦总皆发见之神奇,使无其地,何以生此?使地有不浓,何以蕃此?此皆从位字发生,而五脏各有位,则五脏亦各有相,相强则君强,

此相道之关系,从可知矣。故圣人特命此名,诚重之也。而后人指之为贼,抑何异耶!此万

世之疑窦,故予不得不辨。

或曰∶是若谬矣

。第彼之指为贼者,亦有深意。盖谓人之情欲多有妄动,动则俱能起火

,火盛致伤元气,即所谓元气之贼,亦何不可?予曰∶此固邪正之歧,最当明辨者也。夫情

欲之动,邪念也,邪念之火为邪气。君相之火,正气也,正气之蓄为元气。其在身家,譬之

产业,贤者能守之。不肖者能荡之。罪与不罪,在子孙之废与不废,基何与焉?相火

之义亦犹此耳。夫既以相称之,而竟以贼名之,其失圣人之意也远矣。且凡火之贼伤人者,

非君相之真火,无论在内在外,皆邪火耳。邪火可言贼,相火不可言贼也。矧六贼之中,火

惟居一,何二子独知畏火,其甚如是,而并昧邪正之大义,亦何谓耶?予闻其言,固知其错

认面目矣,不觉因而失笑。

先天后天论(十四)

属性:人生于地,悬命于天,此人之制命于天也。栽者,培之。倾者,覆之。此天之制命于人

也。天本无二,而以此观之,则有天之天者,谓生我之天,生于无而由乎天也;有人之天者

,谓成我之天,成于有而由乎我也。生者在前,成者在后,而先天后天之义,于斯见矣。故

以人之禀赋言,则先天强浓者,多寿;先天薄弱者,多夭。后天培养者,寿者更寿;后天斫

削者,夭者更夭。

若夫骨骼者,先天也。肌肉者,后天也。精神者,先天也。容貌者,后天也。颜色之有

辨也,苍者寿而妖者夭。嫩中有苍者吉,苍中有嫩者凶。声音之有辨也,充者寿而怯者夭。

虽细而长者吉,虽洪而促者凶。形体之有辨也,坚者寿而脆者夭。身虽羸瘦而动作能耐者吉

,体虽强盛而精神易困者凶。动静有辨也,静者寿而躁者夭。性虽若急而急中有和者吉,阳

虽若浓而阴中蕴薄者凶。至若少长之辨,初虽绵弱而渐长渐坚者,晚成之征也。气质之辨,

少年华丽而易盈易满者,早凋之兆也。是故两天俱得其全者,耆艾无疑也。先后俱失其守者

,夭促弗卜也。

若以人之作用言,则先天之强者不可恃,恃则并失其强矣;后天之弱者当知慎,慎则人

能胜天矣。所谓慎者,慎情志可以保心神,慎寒暑可以保肺气,慎酒色可以保肝肾,慎劳倦

饮食可以保脾胃。惟乐可以养生,欲乐者莫如为善。惟福可以保生,祈福者切勿欺天。但使

表里无亏,则邪疾何由而犯?而两天之权不在我乎?故广成子曰∶毋劳尔形,毋摇尔精,乃可

以长生。至矣哉,两言尽之矣。勿以此为易而忽之。

标本论(十五)

属性:病有标本者,本为病之源,标为病之变。病本唯一,隐而难明,病变甚多,显而易见。

故今之治病者,多有不知本末,而惟据目前,则最为斯道之大病。且近闻时医有云∶急则治

其标,缓则治其本,互相传诵,奉为格言,以为得其要矣。予闻此说而详察之,则本属不经

而亦有可取。所谓不经者,谓其以治标治本对待为言,则或此或彼,乃可相参为用矣。若然

,则《内经》曰∶治病必求其本,亦何谓耶?又经曰∶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

,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又

曰∶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

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本。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

生他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生烦心

者治其本。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由此观之,则

诸病皆当治本,而惟中满与小大不利两证当治标耳。盖中满则上焦不通,小大不利则下焦不

通,此不得不为治标以开通道路,而为升降之所由。是则虽曰治标,而实亦所以治本也。自

此以外,若以标本对待为言,则治标治本当相半矣。故予谓其为不经者此也。然亦谓其可取

者,则在缓急二字,诚所当辨。然即中满及小大不利二证,亦各有缓急。盖急者不可从缓,

缓者不可从急。此中亦自有标本之辨,万不可以误认而一概论也。今见时情,非但不知标本

,而且不知缓急。不知标本,则但见其形,不见其情。不知缓急,则所急在病,而不知所急

在命。故每致认标作本,认缓作急,而颠倒错乱,全失四者之大义,重命君子,不可不慎察

于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