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杂证谟湿证(1 / 2)

景岳全书 佚名 1920 字 4个月前
🎁美女直播

经义

属性:《至真要大论》曰∶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太阴司天,其化以湿。湿气大来,土之胜也,寒水受邪,肾病生焉。风气大来,木之胜也,土湿受邪,脾病生焉。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大筋短,小筋弛长。短为拘,弛

长为痿。汗出见湿,乃生痤痱。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

《痹论》曰∶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湿气胜者,为着痹也。不与风寒湿气合,

故不为痹。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湿甚也。阳气少,阴气盛,两气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百病始生篇》曰∶风雨则伤上,清湿则伤下。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

《太阴阳明论》曰∶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

之。

《调经论》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营血泣,卫气去,故曰虚。虚者

,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刺志论》曰∶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

《脏气法时论》曰∶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禁湿地濡衣。

《宣明五气篇》曰∶脾恶湿。

《五癃**别篇》曰∶天寒则腠理闭,气湿不行,水下流于膀胱,则为溺与气。

《阴阳应象大论》曰∶湿胜则濡泻。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

脉。

《九宫八风篇》曰∶两实一虚,犯其两湿之地,则为痿。

《五常政大论》曰∶敦阜之纪,大雨时行,湿气乃用。太阳司天,湿气变物。太阴司天

,湿气下临。

《六元正纪大论》曰∶辰戌年,太阳司天之政,水土合德。寒湿之气,持于气交,民病

寒湿,发肌肉萎,足萎不收,濡泻,血溢。丑未年,太阴司天之政,湿寒合德,黄黑埃昏。

民病寒湿,腹满,身愤,肿。太阴所至为湿生,终为注雨。

《痿论》曰∶肉痿者,得之湿地也。

《脉要精微论》曰∶中盛藏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

《五营运大论》曰∶湿伤肉,风胜湿。

《通评虚实论》曰∶跛,寒风湿之病也。

《五色篇》曰∶厥逆者,寒湿之起也。

《长刺节论》曰∶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

论证

属性:湿之为病,有出于天气者,雨雾之属是也。多伤人脏气。有出于地气者,泥水之属是也。多伤人皮肉筋脉。有由于饮食者,酒酪之属是也。多伤人六腑。有由于汗液者,以大汗沾

衣,不皇解换之属是也。多伤人肤腠;有湿从内生者,以水不化气,阴不从阳而然也。悉由

乎脾肾之亏败。其为证也,在肌表则为发热,为恶寒,为自汗。在经络则为痹,为重,为筋

骨疼痛,为腰痛不能转侧,为四肢痿弱酸痛。在肌肉则为麻木,为肿,为黄胆,

为按肉如泥不起。在脏腑则为呕恶,为胀满,为小水秘涩,为黄赤,为大便泄泻,为腹痛,

为后重、脱肛、疝等证。凡肌表经络之病,湿由外而入者也

。饮食血气之病,湿由内而生

者也。此其在外者为轻,在内者为甚,是固然矣。然及其甚也,则未有表湿而不连脏者,里

湿不连经者,此其湿病之变,不为不多。故凡治此者,必当辨表里,察虚实,而必求其本也。

然湿证虽多,而辨治之法,其要惟二∶则一曰湿热,一曰寒湿而尽之矣。盖湿从土化,

而分旺四季,故土近东南,则火土合气,而湿以化热。土在西北,则水土合德,而湿以化寒

,此土性之可以热,可以寒。故病热者谓之湿热,病寒者谓之寒湿。湿热之病,宜清宜利,

热去湿亦去也;寒湿之病,宜燥宜温,非温不能燥也。知斯二者,而湿无余义矣。何今之医

家,动辄便言火多成热,而未闻知有寒多生湿者,其果何也?岂寒热之偏胜,原当如是耶。

抑阴阳之显晦,察有易难也。且夫阴阳之理,本无轩轾,犹权衡也,此而不知,乌云明慧,

创一偏之说,以遗患后人。则金元诸公,有不得辞其责者矣。

论治(共七条)

属性:一、湿热证,必其证多烦渴,小水赤涩,大便秘结,脉见洪滑、实数者,方是热证,治

宜清利。如热甚者,宜以清火为主,而佐以分利;热微者,宜以分利为主,而佐以清火,如

四苓散、小厘清饮,或大厘清饮、茵陈饮之类,皆可择而用之。如果湿热之甚,或元气无损

而兼秘结不通者,方可或行推荡。若无实结等证,则不宜妄行攻击。

一、寒湿证,凡诸病湿而全无热脉热证者,便多寒湿之属。盖水之流湿,本缘同气,惟

湿中有火,则湿热熏蒸,而停郁为热。湿中无火,则湿气不化,而流聚为寒。故凡病内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