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要特质遗传自双亲。来自母亲方面的是谦冲的生活智慧,对神的稍许信赖心,沉默寡言的性格。得自父亲方面的是,难以撼动的命运之神光临时的不安感,不善理财,豪饮的酒量。但最后所列的酒量问题,在少年期以前并没表现出来。从外观来说,眼睛和嘴唇得自父亲的遗传,沉稳的举止以及壮实的肌肉和骨骼则传自母亲。以生活本能而言,我虽具有受自父亲和我们种族的农人气质的精明机警,同时也有暗郁个性的一面,趋向深沉的忧郁。后来,当我决定远走他乡长年周游各地以度此生时,才觉悟到涉世时应该以活泼爽朗的态度来取代黑暗忧郁,才是办法。
总之,我携着受自父母的这些性质,以另一副新面目,踏向人生的旅程。涉世后,我发现自己的性格在世上既站得住,也行得通,总之就是还可适用。反而在做学问方面和实际生活的体验方面,总有些不能领会的地方,这才是我终生所欠缺的东西。即使现在,我还能像往日一样,可以征服高山峻岭,可以耐得10个钟头的行军或划船,必要的话也可以空手打死一个大男人,但就是无法变得八面玲珑,乐天知命。这点,过去和现在都没丝毫改变。大地和它的植物、动物们,从幼时起似乎就具备过独立生活的趋势,而我一向就培养不来社会生活的能力。抱憾之余,直到现在在梦境中,也经常显示我和动物生活的习性已非常相近。这是很奇妙的印证。我经常梦到自己变成了动物,在海滨随意躺着,大都是化身为海豹,而且当时心境也都非常舒适写意。所以,当梦醒后一点也不觉得欣慰、骄傲,只有感到遗憾。
依循往例,我以公费生资格进入某高等学校,这里可以说是专门培养古典语文学者的场所。为什么要学古典语?恐怕没有人知道原因。在我,只觉得它们是与我最无缘、最无用、最讨厌的学科。
学校的修业年限转瞬间已届满。除了吵架和上课之外,大半时间都耗费在怀念故乡、编织美丽的远景,以及对舍监深怀畏惧的心情上。在这些余暇中,百无聊赖之余,天生的懒毛病又开始蠢动起来,于是就去招惹各种怒气,受到惩罚后,心机一转,又燃烧起新的情绪,开始用功。
希腊语教师说道:“佩特·卡蒙晋德同学!你真是性情刚愎又古里古怪的人,你的硬脑瓜子一定曾碰破吧!”我一边听一边仔细端详这位挂眼镜的胖老师,心想他还不失风趣哩。
“佩特·卡蒙晋德同学!”数学教师说,“嗳!你真是懒惰的天才家!遗憾得很!没有零分以下的分数。你今天的测验成绩应该打个‘负2.5分’。”我看着这位患有斜视眼的可怜虫,同时感到他未免也太过无聊。
“佩特·卡蒙晋德同学!”历史老师则说,“你虽不是个好学生,但将来很可能成为杰出的历史学家。你虽是个懒惰虫,但却能一眼分辨出事情的轻重大小。”
尽管笑骂兼而有之,但我并不介意,我对老师仍非常尊敬,因为老师是给我们授业解惑的,其功劳确实不小!话说回来,我对“学问”这一玩意儿,始终怀着敬畏之念,只有漠然以对,所以,老师们才一致认为我是个无药可救的懒鬼。话虽如此,但我总算还能把学校规定的课业应付过去,成绩也在中等之间。文凭、成绩等,实际上虽然不能充分代表些什么,但我总算还把一点心思放在这里,耐心等待毕业的到来。于是,不久后竟感到在准备学问的过程中以及在那些枯燥无味的课程深处,潜藏着纯粹属于精神方面的东西和探究真理的学问。我想如果能把纷乱错杂的黑暗历史、民族之间的战争、不安的问题等等推动每一个人心灵活动的东西,放进学问的世界中,应该还可了解得更透彻深刻。
另有一个憧憬在我心田里膨胀鼓动,比求学问之心更强烈,那就是对友情的渴望。
有一个茶褐色头发,非常踏实的少年,他比我高两班,名叫卡斯巴·何利。举止端重沉着,很有男性威严,平常很少跟同学交谈,有好几个月,我对他投以无比崇敬的眼光,在镇上一看到他,便随后亦步亦趋地跟踪,冀望能引起他的留意。跟他招呼寒暄的大人,无端地令我感到嫉妒,连他出入的家,也撩起我的妒意。班上的同学恐怕他都没放在眼里,我比他低两班那就更不用说了,因此,到最后我始终没机会跟他搭讪。另外,有一个身体瘦弱的少年也曾和我亲近一阵子。这个少年岁数比我小,腼腆怕羞,成绩也差,但有着俊美、病态的眼睛和脸庞。他因身体瘦弱也有点发育不全,所以拜托长得高大健壮的我当保镖。不久,他因病辍学,在我,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所以,很快就忘记他的事情。
我们班上有个金发的男同学,他堪称多才多艺,举凡音乐、口技、模仿动作、滑稽戏等均无所不通。我跟他能成为朋友,还真煞费苦心呢!这位聪明机警的矮个儿,无时无地都把我当作是保护者,我不去计较那些,总算才得到一个朋友。
我经常到他房间去玩,两人一起看书,或者,我替他写希腊语习题,他帮我做数学习题,有时也携手并肩去散步,大有孟不离焦、焦不离孟之势。他到哪儿都很活泼开朗,一谈起话总是喋喋不休,又有说笑话的天才,可以一口气说完。我只有笑的份儿,只有专心听讲的份儿,同时庆幸自己能有这么个活力充沛的朋友。
但,有一天下午,这个大骗子在学校走廊上正表演他最拿手的绝技给两三个同学看,被我偶然碰上了。那时大概刚好模仿完某老师的动作,他说道:“你们再看看,这是谁?”话一落就开始读起荷马的诗句。一看,原来是把我阅读时的神态精细入微、惟妙惟肖地模仿出来。我那难为情的神色,那没有自信的读法,那乡下语调的粗嗓子,那专心一意的紧张态度,那左眼屡屡眨动的怪模样,看起来非常滑稽,令我难堪至极。
他合上书,接着当然是鼓掌喝彩声。我从后边走到他身畔,一时找不到适当的话出口,只感到满腔愤怒和羞耻,便狠狠掴他一巴掌。随后各自跑进教室上课,老师也发现我那昔日的好友脸颊红肿还低声饮泣着,而且他又是这位老师最得宠的学生。
“谁把你打成这个样子?”
“卡蒙晋德。”
“卡蒙晋德同学你到前面来,真有这回事吗?”
“嗯!是的。”
“你为什么打他?”
我没搭腔。
“没理由就打人?”
“嗯!”
因此,我受到严厉的处罚。挨打时,我以严肃的态度,去体味着一个无罪的圣者接受拷问的那份喜悦。但我毕竟不是精神主义者,也不是圣者,我不过是个学生,所以惩罚过后,立刻朝着他尽量伸长舌头。吃惊的老师又对我训道:
“你还不觉得可耻吗?为什么装出那怪模样?”
“他是窝囊废,没有大丈夫气概,我瞧不起他。”
我和这位模仿大师的友情就此完毕,以后再没出现取代他的同性朋友,一直到心理较为成熟的几年间,都过着没有知交好友的日子。后来,我对人生或对世人的观点虽曾几度改变,但不管什么时候回忆起那时伸出的那一巴掌,都不认为有何差错。但愿那个金发同学也还能记起那时的事情。
17岁,我爱上一个律师的女儿,她长得很美。说起来也很值得自傲,我这一生中的恋爱对象,不管哪一个,无不都是绝色的美人。为了这个女孩或其他女性,我遭遇多少烦恼?后文中将慢慢道来。她,名叫萝西·乔田那。直到今天,她风采如昔,仍然保持着吸引各种类型男人热烈追求的那种姿容。
当时,我体内尚未使用的热能正在汹涌翻腾,因此常和同学们做各种疯狂性的比赛。摔角坐第一把交椅,球技独占鳌头,赛跑、划舟等无不遥遥领先,逞尽威风、出够风头,但忧郁感也与日俱增,那和恋爱并没有多大关系,而纯属个性使然。例如,我对早春的那种甘美的忧郁就比常人倍加敏感,也因这种气质的关系,我对于有关死的观念、思想,或各种悲剧性的见解、厌世观等,感觉有一种奇异的魅力。正好有一个同学借我一本平装本的海涅诗集《歌曲集》(Buch der Lieder)。这本书我读不来。读诗要把自己洋溢的心情倾注于诗的意境中,随着作者一起烦恼、一起歌唱、一起沉湎于诗的兴奋中。就像小猪穿上一套紧身衣服,那些对我都不相称。那时,我根本不了解“文艺”是怎么回事。继海涅之后,接着看雷诺、席拉,往后又阅读歌德和莎士比亚的作品,这样脑中才有一点文学的淡影,开始把它当作崇拜的对象。
这些书中仿佛吹出一股生命的奇妙冷风,使我感到一种甜美的战栗。那种生命虽然不存在这个地面上,但确是具体的东西,它在我兴奋的心灵中激起阵阵涟漪,似乎在鼓动我兴起反应。我的书房是在顶楼房间的一角,以前我在这里进出,简直就像附近塔上的报时钟一样,一天中难得几回,后来,歌德和莎士比亚书中的角色便不时在我周遭出没。我已能了解,人的存在有他光辉的一面,也有可悯的一面。他们也告诉了我:诸如,被扯得支离破碎无所适从的人类灵魂之谜,以及世界史的深奥实体;或者说明出人类“精神”的伟大活动,它在我们短暂的生命中赋予光明,它通过认识力使我们的渺小存在转入必然和永恒的圈子。探首小窗外,阳光遍照的群屋屋顶和狭窄的街道外面传来纷然杂沓的响声,我好奇地倾听那些劳动者的吆喝声和日常生活的琐碎物体声。这样,我仿佛感到已经远离这间充满人类伟大精神的小屋,被充满神秘、美得神奇的幻想世界所包围。书看得愈多,愈发藐视那些家家户户的屋顶、街路和日常的世界,由此而使我的好奇心愈来愈增强。我在保守之余,也逐渐生起这些念头。我常想,也许我会成个预言家,也许摆在我眼前的广袤世界正在等待着我,这样的话,我便可以诗的力量取出这世界的一部分珍宝,剥下它们的偶然、平俗的面纱,制造成具有永恒性的东西。
我开始大胆地写起诗来,不知不觉间,两三本笔记簿填满了诗歌、小故事或零碎短语。这些东西也许不值识者一粲,也许全无价值,却令我心怀激动,暗暗自喜。尝试过习作,紧接着该是批评和自己试炼的时期,但在我,它来得非常缓慢。好不容易挨到最后那学年时,我第一次遭遇到进退维谷的巨大幻灭。有一次,我整理一下自己最初的习作,几乎不相信那些是自己所写的东西。正当其时,我无意中买来两三本葛特弗利德·克勒4的作品,立刻反复读了两三遍,才知道我那些幼稚的梦呓,距离严肃的真正艺术是多么遥远,顿感心头怏怏,于是断然把那些诗和短篇烧毁,过后的两天中,脑海里一片空白,恍恍惚惚,如醉似痴,然后以悲伤痛苦的心境重新眺望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