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任何声音都有纤细的听觉,能从声音里听出女人的类型,得知她性爱能力的程度;他总是以新的刺激观察种种的差别,诸如头在颈上的位置,毛发与额角的区别,膝盖骨的活动。他在黑暗中,或是闭起眼睛时,都能以敏感的手指辨别出女人的头发,皮肤与柔毛的种类。他早已开始不在乎流浪生活的滋味,只顾注意知道与区别女人的能力,而且愈来愈敏锐,愈丰富,愈深刻。他对女人与爱情能认识到上千的种类,由个别到整体,正像许多音乐家,不仅能演奏一种乐器,也能三四种,五六种,他的敏于认识女人,也许是他的天赋。可是这些有什么用?会有什么结果?他虽不晓得,却觉得自己是欲罢不能了。他本来对拉丁文与论理学是有能力的,但并不是特殊而惊人的天分,倒是对女人的谈情说爱,学得轻松自如,真是过目不忘,而且经验愈来愈多,有条不紊。
戈特孟出游已有一两年了,这天来到一个有两个美丽而年轻女儿的殷富骑士的邸宅。现在已是初秋,照他去年秋冬两季的经验,一到夜里就会变得寒冷,想到未来的季节,不无忧虑,冬季旅行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向骑士邸宅请求食宿,这里的人款待了他。当骑士听见这个客人有学问,会希腊文时,就把他从仆役们的桌上叫到自己的桌上,待他如同上宾。两个女儿马上低头注意着他,大的已18岁,小的还不到16岁,姐姐名丽娣雅,妹妹叫尤丽安。
第三天戈特孟要走了,他认为这两个美丽健康的小姐对他不太有希望,而且这里也没有别的女人能使他愿意留下。哪晓得第二天早餐后,骑士把他叫到自己的房间去,那是骑士特别用意布置的。老人客气地对这青年谈到自己喜欢学问和书籍等的话,并拿出收藏书籍的一个小箱子给他看,又把特别设计的书桌指给他看,还有最上等的纸张和羊皮纸。后来戈特孟渐渐知道这位善良的骑士,年轻时上过学,但后来完全因战争而过着世俗的生活,直到生了一场大病,得到神的忠告,才彻悟得要去朝圣,以忏悔他罪恶的青年时代,他曾去罗马,甚至到过君士坦丁堡(Konstant nopel为土耳其之城市)。等到他回到乡里,父亲已死,家中无人照料,这才在家成亲。谁知太太生了两女之后就去世了。现在他已迈入老境,不事外出,因此着手写他昔日朝圣的详细游记,现在已写成了好几章,可是——他曾向青年承认——他的拉丁文很差,非常不便。此刻他赠给戈特孟一袭新衣,免费供应膳宿,要求戈特孟润饰文章,并帮他清及续写余稿。
时值秋季,戈特孟知道这天气对于穷困的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