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密室(1 / 2)

艺术谋杀 伊恩·兰金 12312 字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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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场面可不怎么样。”

探长乔治·弗莱特看了看自己的周围,猜测着刚才那位警官指的是尸体还是周围的环境。你不得不说喜欢杀手狼人的这一点:对于自己作案的地盘,他可真不挑三拣四。这一次是在河边的一条小径上,弗莱特可从来不认为“里河”是真正意义上的“河”。河边堆砌着无数辆废弃的超市手推车,紧挨着这条小河沟一侧的是一片沼泽地,另一侧是工业用地和低矮的房屋。显然,里河从泰晤士河流出来,途径埃德蒙顿。这条河仿佛一条斑驳的血管,从中东部的伦敦一直延续到最北端的爱丁堡,甚至更远。绝大多数的伦敦人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条河的存在。

乔治·弗莱特却知道。他在托腾哈姆哈尔地区(Tottenham Hale)长大,不远处就是这条里河。他父亲曾经在航线地区钓鱼,就位于斯通布里奇和托腾哈姆洛克斯之间(Tottenham Locks)。小时候,就在离他现在站着的地方不远的河对岸,他曾经在那儿的湿地上踢足球,和他的那群不良朋友在长长的草地上抽违禁香烟,还曾经在那片荒野里和姑娘寻欢作乐。

他曾经在这条小径上散步,温暖的周日午后散散步总是令人愉快的。这儿有一个河边小酒馆,你可以站在外面喝上一品脱,一边还可以看着周日休息的水手们做一些小手工。可是到了晚上,这条小径就变得安静下来,黑漆漆的,那些胆大妄为的人们会在这儿做些不法勾当。醉鬼们、莽夫们、不怕死的……还有当地居民们。吉恩·库珀就是这儿的人。自从和她丈夫离了婚,她就和自己的姐姐住在拖航道旁边的一个刚建起来不久的小房子里。她在里布里奇路上的一家外卖酒馆工作,晚上七点下班,河边的小径是回家的捷径。

她的尸体是在夜间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被一对年轻夫妻发现的,当时他们正往酒馆走。他们跑回里布里奇路,拦下了一辆路过的警车,接着警方迅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法医抵达现场,见到了来自纽因顿警局的警探们,他们认出是狼人的作案手法,于是通报了弗莱特。

当他抵达犯罪现场的时候,现场的工作人员忙碌但有序。尸体已经被认领,附近的居民接受了警察的询问,吉恩的姐姐也找到了。犯罪现场警员正在和几个鉴定科人员讨论着什么。尸体周围一圈的地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不戴上塑料脚套和头罩,谁也别想越过警戒线一步。两位摄影师正忙着照照片,旁边还放着便携式照明灯,由旁边的一个发电机提供电力。发电机旁边停着一辆作业车,里面另一位摄影师正忙着捣鼓卡带的摄像机。

“这些廉价的带子,”他抱怨着,“买的时候好像多么便宜一样,用了没有一半你就发现带子缠在一起,或者干脆走不动了。”

“那就别买便宜的带子啊。”弗莱特建议道。

“谢谢了,福尔摩斯大侦探。”摄像师的回答不那么友善,接着又开始诅咒卡了的带子,卖带子的小贩,还有小商贩位于布里克巷的那个地摊,他就是在那儿买的。

这时鉴定科的专家们也已经完成了鉴定计划讨论,带着他们的透明胶带、剪子,还有一大堆大塑料袋子向尸体走来。接着,他们极为小心谨慎地开始“粘”尸体,希望从死者衣物上找到类似毛发和纤维这种可以用来鉴定的东西。弗莱特在稍微远一些的地方看着他们。便携灯洒下的炫目白光照亮了现场,这样一来,站在远一些的阴影中,弗莱特感到自己好像是剧院里的观众,看着远处的一场大戏隆重上演。上帝,做这样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耐心怕是不行,一切的一切都要按照规矩来办,并且一切举动都要小心翼翼。连他自己都还不曾接近尸体呢,他要等一会儿了。或许,等很久。

警笛声再次响起,这次是停在里布里奇路上的一辆福特新锐警车,吉恩·库珀的姐姐坐在车里,一位维尔特郡警察机关的警员正安慰她。她喝了递给她的热甜茶,终于明白了自己再也见不到妹妹的残酷事实。但这还不是最坏的。弗莱特明白,最坏的尚未到来,那就是等她到停尸间正式认领尸体的时候。

认出吉恩·库珀并不难,她的手提包就掉在小路上,靠近她身体,显然没有人动过。手提包里有几封信,房子钥匙,钥匙串上面还有一个地址标签。弗莱特简直难以想象那些钥匙,在自己的钥匙上面粘上地址并不是很英明的决定吧,难道不是吗?现在想这些也是白想了,现在想犯罪防护怕是已经晚了。吉恩的姐姐开始痛苦,发出一声长而痛苦的哀号,仰头冲天,背后是里河和湿地上空那一抹橘色光辉的天空。

弗莱特向着尸体看过去,然后从里布里奇路开始,沿着吉恩行走的路线行进。在遭到攻击前,她走的步子没超过55英尺。这儿离明亮喧闹的大道只有不到55英尺距离远,就在一排低矮的房屋后不到20英尺的地方。这一段小路的照明全靠一个路灯,可是路灯还坏了(现在政府终于打算把它修好了),再有就是那一排屋子的窗户里透出的微弱亮光了。就这些,足以让这个黑暗的角落成为犯罪的地点。最残忍的凶杀案现场。

他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狼人做的案,这只是事件的初期,还不能得出定论。但是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骨头好像打了麻药。作案地点和狼人的做法相符,尸体上被刺的伤口也能够说明是狼人的风格,而且狼人已经有三个礼拜没有作案了。三周过去,人们对原来案件的那些热议已经渐渐退去,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凉。但是这一次,狼人好像有点冒险,作案时间是在黄昏入夜,而不是以往的深夜。这个时间也许有人会正好看见,他就不得不迅速从现场逃走,这样一来,就有可能留下蛛丝马迹。弗莱特揉了揉胃部,那些虫子现在已经消失了,代替的是那种酸酸的感觉。他感到冷静,极端冷静,这些天以来唯一的一次。

“借过。”声音不那么清楚,弗莱特侧了侧身让潜水员通过。紧跟在这个潜泳员后面的还有一位潜泳员,两人手里都拿着一个强力手电筒。弗莱特可是一点都不羡慕潜水员的工作,里河又黑又脏,里面有各种工厂排出来的有毒化学物质,河水又冰冷,说不定像药汤一样。但是现在,必须清查河底。如果杀手错往河里扔了什么东西,或者把他的刀扔在河里,警察希望确保在第一时间找到。如果行动不及时,在破晓前河里的淤泥和垃圾就会把这些证据埋掉。简单地说,他们浪费不起时间。所以一听说这个消息,弗莱特甚至在离开自己温暖舒适的家之前,就发出了搜查的指令。他的妻子在临走前拍着他的胳膊说,“别晚了。”但是他知道,这些话一点意义都没有。

他看着第一个潜水员下到了河里,手电筒照亮了河水,警察死死地盯着,以防出现任何可疑物品。第二个潜水员跟着下去了,潜入水里不见了踪影。弗莱特抬头看了看天空,一片厚厚的云层就在他的上空飘浮着。天气预报说清晨会有雨,这样一来,脚印可能就会被冲刷掉,还有任何可能的纤维、血迹、毛发也会被冲得和小径的地面混在一起。如果运气不错,他们不用搭起塑料帐篷就能完成犯罪现场的最初侦查工作。

“乔治!”

弗莱特转身和刚抵达现场的这位打招呼。他五十五岁左右,个头不矮,肤色苍白,咧着嘴笑,他那又长又瘦的脸简直要装不下他的笑容。他的左手拿了一个很大的黑色袋子,伸出右手来和弗莱特握手。走在他身边的是一位漂亮的女士,年纪大概和弗莱特差不多。实际上,后来弗莱特回忆时他记起她正好比自己小了一个月零一天。她叫伊索贝尔·佩妮,用一个隐晦点的说法,她是这位苍白脸色男人的“助手”和“秘书”。在过去的八九年时间里,他们俩一直睡在一起,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没有人再把这个当作新闻来八卦。伊索贝尔自己曾经亲口和弗莱特谈起过这件事,因为他们俩曾经是同学,并且从那时开始就没断过往来。

“你好,菲利普。”弗莱特说道,握了握这位病理学家的手。

菲利普·卡津斯不仅仅是内务部的病理学家:他是有史以来最棒的内务部病理学家。他在内务部工作了二十五年,名声远播。据弗莱特所知,在这二十五年中这个人从来没“搞砸”过一件事儿。

卡津斯对细节有敏锐的观察力,再加上他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他完成或者协助完成了几十次凶杀调查,包括斯泰萨的那起勒人致死案件,还有西印度群岛一位政府官员中毒死亡那一案。那些不了解他的人们说,他看上去很另类,穿着深蓝色的西服套装,整个人给人感觉冷冰冰灰蒙蒙的。他们不了解菲利普的机智和那种与生俱来的幽默感,他的友善,或者他是如何在自己的系列讲座上,让那些博士生们对他的课感到激动不已。弗莱特曾经听过几次他的讲座,是关于动脉硬化的,并且好多年都没有像在他的讲座上那么大笑过了。

“我以为你们俩还在非洲呢。”弗莱特说,他在伊索贝尔的脸颊上轻轻行了个亲吻礼。

卡津斯叹了口气,“本来是啊,可是佩妮想家了。”他总是称呼伊索贝尔的姓氏而不是名字,她用小臂开玩笑地戳了他一下。

“你这个骗子!”接着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看向弗莱特。“是菲利普想家了,”她说道,“他忍受不了和那些尸体分开的日子。这可是我们多少年来头一次像样的假期,可是他说他觉得很无聊。你能想象吗,乔治?”

弗莱特笑了,摇了摇头,“好吧,很高兴你们俩回来了。看上去这个是遭狼人攻击的又一个受害者。”

卡津斯从弗莱特肩膀上方看过去,摄影师们仍旧在拍照,那些法医鉴定专家们还蹲在那儿,用胶带粘着证物,就好像许多只苍蝇一样落在尸体上。他曾经仔细检验过狼人前三个受害者,这种检查的连续性在掌握证据破案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仅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寻找什么东西,寻找那些能够证明是狼人作案特征的证据,还因为卡津斯能够发现那些不同于其他杀人案件的细节,任何能够说明作案手法改变的细节,比如一件不同的凶器,或者袭击角度有所改变这样容易被忽视的细节。狼人的形象在弗莱特脑海中正一块一块显现,但是卡津斯似乎才是那个能够把各个零散的拼图块拼接在一起的人。

“弗莱特探长?”

“嗯?”一个穿着斜纹软呢夹克的男人走过来,手里拎着几个箱子,后面还跟着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员。他把箱包放在地上,开始介绍自己。

“约翰·雷布思。”弗莱特的表情还是一片茫然,“探长约翰·雷布思。”他伸出了手,弗莱特和他握了握,感到他的手强有力地回应着。

“啊,是啊,”弗莱特问道,“刚到吧?”他意味深长地瞟了一眼那些箱子。“我们预计你明天抵达呢,探长。”

“噢,我在国王十字车站的时候听说……”雷布思冲着探照灯照亮的拖船道点点头,“所以我想我还是直接过来吧。”

弗莱特点点头,试着让自己看上去全神贯注。实际上他总是难以听懂苏格兰人那浓重的口音,但是他又不得不一次次地假装听懂。鉴定科的一位专家从蹲着的地方站起来,向他们走过来。

“您好,卡津斯博士。”这位专家在和弗莱特打招呼前对卡津斯说道,“我们基本上已经结束了,如果卡津斯博士想看一看的话,那么就请吧。”弗莱特转头看了看菲利普·卡津斯,他神情肃穆地点点头。

“来吧,佩妮。”

弗莱特正要跟着他们过去,这时他突然想起来刚到的这位。他扭头冲着约翰·雷布思,他的眼睛立即从他的脸上转向那件扎眼又土里土气的夹克衫。他看上去简直就是从《博士芬雷的个案记录簿》里走出的人物。显然,他和这个城市深夜的拖船道格格不入。

“你想来看看吗?”弗莱特慷慨地问道,他看着雷布思毫无激情地点了点头。“好吧,那把你的那些箱子就放在那儿好了。”

俩人开始一起向前走,卡津斯和伊索贝尔走在前面几码[1]远的地方。弗莱特指着前面的这一对儿,说道:“菲利普·卡津斯博士,你可能已经听说过他。”但是雷布思慢慢地摇摇头。弗莱特盯着他,就好像雷布思居然没能在一排邮票中找出上面印着女王头像的那张。“哦,”于是他冷冷地应了一声,又指了指,“旁边那位是伊索贝尔·佩妮,卡津斯博士的助手。”

听到有人提她的名字,伊索贝尔转过头笑了笑。她长得很吸引人,一张圆圆的脸,好像小姑娘一样,双颊红润,神采奕奕。和其他女人不同,伊索贝尔好像违反了生物自然衰老的规律。虽然很高,但是体型长得很不错——用雷布思父亲的话说就是大骨架——她肌肤的颜色也很健康,多少能和卡津斯病怏怏的肤色中和一下。雷布思记不得有哪个病理学家能长得非常健康了,因为病理学家花费大量时间站在人工光线下,所以一个个总是看上去不那么健康。

他们到达了尸体旁边。雷布思一眼瞧过去就看见什么人拿着摄像机对着他,但是摄像机转了镜头,去拍尸体。弗莱特正和鉴定小组的某位成员谈话,雷布思并没有去看鉴定小组成员的脸,而是专注地看那些胶带,鉴定小组成员们小心翼翼地从尸体身上粘下证据,现在他们正把这些胶带拿在手里。

“是的,”弗莱特说,“还没有必要把这些胶带送回实验室,我们在停尸间还会再粘点证物。”那个人点点头,挪开了。里河那边传来一阵喧哗,雷布思转过身去,看见潜水员露出了水面,四周看了看,再次潜入水底。他知道爱丁堡有一个地方和这里很像,一条水渠贯穿城市的西部,两岸是停车场和酿酒厂,再不就是荒芜的空地。他曾经在那儿调查过一起谋杀案,一个流浪汉,浑身是伤,尸体被人在公路大桥底下发现,一只脚耷拉在水渠中。找到凶手并没费多少功夫:另一个流浪汉,为了争抢一罐苹果酒与他发生了争执。法院判了过失杀人罪,可其实那并不是过失杀人,那是谋杀。雷布思永远不会忘记。

“我觉得我们应该马上把她的双手包起来,”卡津斯博士用他那富有磁性的伦敦周边的嗓音说道,“我去停尸间再仔细看看。”

“说的对。”弗莱特说着去拿更多的塑料袋。雷布思看着工作中的病理学家,他手里一直拿着一个小磁带录音机,时不时地和它说上几句话。伊索贝尔·佩妮此时拿出了一个素描本,开始给尸体画像。

“可怜的女人,可能在还没倒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卡津斯说道,“没有瘀伤的痕迹。瘀血和地势吻合,我敢说她绝对是在这个地方死去的。”

等到弗莱特带着一些袋子回来的时候,卡津斯正读取着室外温度和尸体的体温,雷布思时不时地瞟一眼。他们两个都站在那条小路上,小路很长很直。这样一来,凶手很容易就能够注意到是否有其他人接近。同时路边还有一些住家和一条主路,所以只要被害人喊出声一定会有人听见,明天警方就会对每一户进行拜访询问。小路靠近尸体的地方有一些垃圾:生了锈的饮料罐、包装盒、糖纸,还有一些被扯坏了的褪了色的报纸。河里漂浮着更多的垃圾,一个超市手推车红色的车把手从河里探出头来。这时另一位潜水员浮了上来,露出头和肩膀。河对岸的那条主路上,有一群人聚集在桥上看着凶杀现场。穿着制服的警察正尽全力让围观者散去,尽可能地扩大警戒线以内的范围。

“从腿部的一些痕迹、灰尘、擦伤和瘀痕来看,”卡津斯接着说道,“我可以说被害人是跌倒在地面上的,或者被凶手从前面推倒的,她后来被翻过来了。”他的声音很平稳,丝毫不掺杂任何个人情绪。雷布思深呼了几口气,他觉得自己早晚都要面对这一刻。他来这里只是表示一种意愿,表示他不是来伦敦找乐子的。但是现在,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他认为自己应该亲自好好看一看尸体。他转身离开水渠,经过潜水员、围观者,还有那些站在警戒线后面的警察。行李被留在身后,放在小路的一端。雷布思俯身看着尸体。

她面朝上躺着,手臂放在两侧,双腿并拢。她的丝袜和内裤被脱了下来,落在膝盖的位置上,她的裙子挡住了隐私部位,但是能够看出来裙子的后面堆在了后腰处。她身上的那件色彩鲜艳的滑雪衫夹克的拉链没有拉上,衬衫也敞开着,但是胸罩并没有被解下。被害者有一头又长又直的黑发,并且戴着很大的圆环耳环。也许几年前她的脸蛋还挺漂亮,但是生活在上面毫不留情地留下了印记。凶手也在她的脸上留下了印记。她的脸上血迹模糊,流下的血在头发下面洇成一摊,这些血都来自被害者喉咙上的一个洞,还流着血。但是她的身下也有血,从她的裙子下面流了出来。

“把她翻过来。”卡津斯博士对着他的磁带录音机说道。然后在弗莱特的帮助下,他把尸体翻了个个,接着把死者的头发撩起来,露出了后颈。“戳伤,”他录着音,“和前面喉咙处稍大一些的伤口一致。要我说,是凶器的刺出口。”

但是雷布思这个时候已经不再听博士的自言自语了,他震惊地看着受害人裙子堆起来的地方。尸体上面有血,很多血,血迹覆盖了后背的一小部分,臀部,还有大腿的上部。从他公文包里的报告中他知道了所有的出血原因,但当他真正亲眼看见现实的时候,还是感到有些难以接受,那种恐怖令他感到寒冷和清醒。他更深地吸了一口气,他从来没有在凶杀现场吐过,这次也不允许是个例外。

“别搞砸了。”上司曾经这么告诉他,这是爱丁堡警局的面子和骄傲。但是现在雷布思明白,这一次伦敦之旅真的非同小可。这可不是什么“骄傲”“上演一出好戏”,或者“尽力”这么简单。

他要做的,是抓住一个变态,一个可怕的、禽兽不如的施虐狂,并且要赶在他再次作案前将他绳之以法。如果必须要用银子弹[2]才能杀死这个狼人,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就银子弹吧。雷布思还处于震撼中没回过神来,这个时候操作车里什么人递过来一杯茶。

“多谢。”

他把身上起的鸡皮疙瘩归结为天气的寒冷。其实天气并不冷,一点儿都不冷。厚厚的云层挡住了一些冷空气,而且也没风。当然了,一年四季伦敦通常都会比爱丁堡暖上那么几度,而且刮的风也不大一样。不管冬夏,爱丁堡的风总是那么凛冽,好像长着咬人的小舌头,吹过爱丁堡的大街小巷。实际上,如果有人让雷布思描述一下今晚的天气的话,甚至都能用暖和来形容。

他暂时闭上了眼睛,并不是因为累了,只是试着让自己和吉恩·库珀那冰冷的尸体隔离开来。可是她的样子好像已经印在了雷布思的眼皮上,阴森凄凉的样子挥之不去。雷布思意识到乔治·弗莱特探长并非没有行动,这让他感到多少有些如释重负。弗莱特的一举一动和他的讲话多少显得有些沉闷和漠然,好像他在有意识地控制着某种情绪,克制着不让自己尖叫出来或者抓狂。潜水员从水里出来了,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现。早晨他们会再检查一遍,但他们说话的口气并没抱着太大的希望。弗莱特听了他们的报告,点点头。所有的一切,雷布思都站在他的身后,端着那杯茶,默默地注视着。

乔治·弗莱特大概接近五十岁,比雷布思年轻几岁。实际上他并不算矮,可是关于他的形象最合适的形容词就是结实。肚子有鼓出来的迹象,看上去倒更像是肌肉。雷布思认为,如果两人扭打起来,自己基本没有赢的胜算。弗莱特铁丝一样的棕色头发在脑袋四周变稀,可其他地方倒还很浓密。他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四十多岁的男人穿牛仔裤总是显得有些傻里傻气,可是弗莱特是个例外。牛仔裤和他的那种态度,还有他雷厉风行的走步姿态很是协调。

很久以前,雷布思根据刑事侦缉处男人们的穿戴将他们分为三类:皮衣牛仔裤军团,这类人希望人们觉得他们很坚强;西服领带、整洁得好像商人一样,这类人希望获得晋升和来自他人的尊敬(顺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不可描述型,这类人通常早晨手边有什么衣服就穿什么,整年穿的衣服一般都是在某家大型百货商店一个小时内买回来的。

大多数刑侦处的男人都属于不可描述型,雷布思将自己也归为这一类。可是从汽车的后视镜中他瞄了自己一眼,他发现自己居然是整洁型。西服领带从来都不和皮衣牛仔裤为伍。

现在弗莱特正要和一位看上去挺重要的人物握手,可是大人物却没有和他握手,双手插在兜里,头稍稍低下去听着弗莱特说话。他穿着一身西服,还有一件黑色的羊毛外套。如果是在白天看上去,他的着装简直不能再干净整洁了。大多数人开始面露倦容,脸上的表情好像衣服一样皱皱巴巴的。但是有两个人是例外:这个男人,另一位就是菲利普·卡津斯。

现在这个人正和卡津斯博士握手,甚至向卡津斯博士的助手伸出了问候的手。然后,弗莱特向面包车做了个动作……不,是向雷布思做的动作!现在他们向雷布思走了过来。雷布思赶紧将茶从右手换到左手,以防万一这个男人要和他握手。

“这位是雷布思探长。”弗莱特介绍道。

“哈,来自北部边疆的自己人。”这位重要人物的脸上挂着一种嘲讽且十分居高临下的微笑。雷布思回给他一个微笑,但笑容却像是给弗莱特的。

“雷布思探长,这位是总督察霍华德·莱恩。”

“很高兴见到您。”握手。霍华德·莱恩,听上去像街名。[3]

“那么,”总督察莱恩说,“您来到这儿是帮我们摆平这个小麻烦的咯?”

“那个,”雷布思说,“我不确定我能办到,先生。可我向您保证,我会竭尽全力。”

莱恩脸上的表情顿了顿,接着他笑了,可是什么话也没说。真相击中了他,就像闪电劈开了一棵树:他们不明白他的话!他们站在那儿,冲着他微笑,但是他们根本就听不懂他的口音。雷布思清了清喉咙,又说了一遍。

“我将尽全力帮忙,先生。”

莱恩再次笑了:“很好,探长,很好。那么,我相信弗莱特探长会助你一臂之力的。都安顿好了,是吗?”

“那个,实际上——”

弗莱特打断了他的话:“雷布思探长一听说凶杀案就直接来现场了,先生,他刚刚抵达伦敦。”

“原来是这样啊!”莱恩听上去吃了一惊,但是雷布思能够看出来,这个男人正在变得越来越耐不住性子。这些都是寒暄的话,他并不认为他有时间闲聊。他的眼睛搜寻着能够脱身的理由。“好吧,探长,”他说,“我确信我们会再碰面的。”然后他转向弗莱特,“我最好还是走了,乔治。一切事情都在我们的控制下吗?”弗莱特只是点点头。“很好,不错,那么……”总督察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向自己的车子走去,弗莱特陪着他。雷布思大声呼了一口气。在这儿,他感到自己完全无法施展身手。他知道自己不受欢迎,真不知道到底是谁的主意把他弄到这儿来,协助调查这个狼人的案子。不管是谁,这人可真有一种扭曲的幽默感,这是毫无疑问了。是他的上司把那封信交给他的。

“看上去,”他说,“你已经成为连环杀手专家了,约翰。现在伦敦大都会警察局有点缺这方面的人手,他们想让你去伦敦帮几天忙,看看你能不能对案件有所帮助,也许给他们一些灵感什么的。”

雷布思把信通篇读了一遍,越读越觉得难以置信。信中谈到了一个几年前的案子,一个孩子被谋杀,那个案子是雷布思破的。但是那个案件是一起单独的案件,并不是什么真正的连环杀手作的案。

“我并不了解连环杀手。”雷布思向他的老板抗议。

“那么,看来你能当一个不错的合作伙伴啊,不是吗?”

现在看看他,站在伦敦东北部的这片狭长的水渠岸边,双手握着一杯茶,茶真是难喝得无以言表。他的胃里翻腾着,神经好像也在嗡鸣,他的那些行李放在那儿显得异常孤独和不合时宜,就像他本人感觉到的那样。来这儿帮助破案,来自北部边境的自己人。到底是谁的主意把他安排到这个案子里的?国家没有任何警局愿意承认他们的失败,但是让雷布思大老远从爱丁堡到伦敦帮忙办案,却正表示大都会警局的办案不力。

莱恩已经走掉了,弗莱特似乎变得更加放松了。他甚至有空和雷布思交换了一个宽慰的笑容,然后对两个人下达了命令。雷布思知道,他们俩是殡仪馆来的人。两个人走回他们的车,拿回来一张很大的叠起来的塑料袋。他们跨过警戒线,在尸体旁边停下,把塑料袋平铺开。塑料袋半透明,大概六英尺长,一条拉链从头拉到尾。卡津斯博士密切关注着这两个男人,看他们把塑料袋打开,将抬起的尸体放了进去,又拉上拉链。一位摄影师给现场刚才尸体所在的位置照了几张照片,护理人员抬着尸体跨过了警戒线,然后搬到了车里。

雷布思注意到那群围观的人们已经散去了,只有几个特别好奇的留了下来。其中一个是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头盔,穿着一件闪亮的黑色皮衣,皮衣上有一个更加亮闪闪的银色拉链。一位看上去疲惫不堪的警员正劝说他离开。

雷布思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位围观者,并且想起了他看过的一些电视剧和电影,里头的警探在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蜂拥到凶杀现场(在这个过程中法医证据已经被破坏了),然后在凶杀案发生的第五十九或者八十九分钟时案件就能够被破获。可笑,真的很可笑。警察的工作就是一个工作,一个无休无止、千篇一律、百般无聊、令人沮丧,而且旷日持久的工作。他看了看表,凌晨2点整。他的酒店在伦敦城中心,皮卡迪利圆环广场后面的某个地方。如果回去的话,就要另花上三十到四十分钟,也就是说,总得有一辆巡逻车在待命。

“来吗?”

是弗莱特,站在他前面几码远的地方。

“还是去为好。”雷布思说,他再清楚不过弗莱特说的是什么,或者更准确地说,他说的是哪儿。

弗莱特笑了:“给你这个,雷布思探长,你没放弃。”

“苏格兰人的不屈不挠是出了名的。”雷布思引用了周日版日报对橄榄球比赛的报道,弗莱特却笑了出来。虽然笑的时间不长,但是雷布思还是觉得很开心今晚能够来到这里。也许他们之间的隔阂尚没有完全消除,但是至少冰山的一角有很大一块已经消融。

“那么来吧,我开车了。我让其中一位司机把你的行李放在他的后备厢里。我的后备厢锁不太好使,几个礼拜以前有人想用撬棍把它撬开。”他看了看雷布思,目光短暂地交流了一会儿,“现在没什么地方是安全的了,”他说,“哪儿都不安全。”

路上已经产生了很多混乱。说话声,车门被撞上的声音。当然了,有一些警官需要留下来保护现场。有一些警官则会回到温暖的警局或者——奢华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他们的床上。但是仍旧有几辆警车跟着殡仪馆的灵车,从犯罪现场来到了太平间。

雷布思坐在弗莱特的副驾驶座上,一路上两个人不断试图找各种话题开启对话,可是,直到快抵达目的地的时候,他们才真正聊起来。

“知道受害人是谁吗?”雷布思问道。

“吉恩·库珀,”弗莱特说,“我们在手提包里找到了身份证。”

“为什么她会出现在那条小路上?”

“她下班回家都通过那条小路,她在附近的一家小酒馆工作,她姐姐告诉我们说她晚上七点下班。”

“那么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是?”

“差一刻十点。”

“中间的间隔时间很长。”

“有目击者称在道戈达克酒馆看见过她,这家酒馆离她工作的地方不远。有的时候晚上下了班她会去那儿喝一杯,吧台的女服务员回忆说她在九点左右离开的。”

雷布思望向挡风玻璃外面,对于这么深的夜晚来说,马路上还是很热闹的。他们开车经过了一小堆年轻人和喧闹的行人。

“斯托基那儿有一家俱乐部,”弗莱特解释道,“很受欢迎,但是俱乐部关门的时候公交车已经没了,所以他们就只能走着回家。”

雷布思点点头,然后问:“斯托基?”

弗莱特笑了,“斯托克·纽因顿。你从国王十字火车站来的时候可能路过了那个区。”

“上帝知道,”雷布思说,“对我来说,哪儿哪儿都一样。我觉得我的出租车司机把我当成游客了,我们从国王十字火车站开了很久,可能是从M25那条公路开过来的。”雷布思等着弗莱特发笑,但是他只是动了动嘴角而已。沉默了一下。“这个吉恩·库珀是单身吗?”雷布思最后张嘴问道。

“已婚。”

“可是她并没戴结婚戒指。”

弗莱特点点头,“分居了。她和姐姐住在一起,没有孩子。”

“她自己跑去喝酒。”

弗莱特瞟了雷布思一眼,“你在说什么?”

雷布思耸耸肩,“没什么,只是她想喝一杯开开心,也许就是这样才碰见凶手的。”

“有可能!”

“不管她是否认识他,凶手都可以跟着她走出酒吧。”

“放心吧,我们会找每一个当时在场的人谈话。”

“或者是,”雷布思开始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者凶手就藏在河边,等着任意一个单独路过的人下手,或者哪个看见他的人下手。”

“我们会四处问问的。”弗莱特说,他的声音提高了。

“抱歉,”雷布思说,“我过于班门弄斧了,好像在教做了一辈子饭的奶奶怎么打鸡蛋。”

弗莱特转过头再一次看着他。他们正路过医院的大门要往左拐。“我可不是你奶奶,”他说,“你所说的任何意见都是很受欢迎的,也许最后你想出来的东西甚至是我连想都没想过的。”

“当然了,”雷布思说,“这种事儿不可能在苏格兰发生。”

“哦?”弗莱特的脸上带着一种半不屑的表情,“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在寒冷北方的人们都太文明了吗?我记得你们可有着全世界最疯狂的足球流氓。也许苏格兰人会做这样的事儿,只不过表面看起来都是老实巴交的罢了。”

但是雷布思摇着头,“不,吉恩·库珀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就是这个意思,我们的酒馆在周日是不开门的。”

雷布思沉默了,然后盯着挡风玻璃往外面看。他自顾自地思索着,脑子里想的只有一句话:去你大爷!多少年来,这四个字简直成了他念诵的经文。去你大爷,去你大爷。只用了二十分钟的车程就能够真正了解,到底伦敦人是怎么看苏格兰人的。

雷布思走出车子的时候,看了一眼后视镜,那是他头一次看清楚后座上到底有什么东西。他张了张嘴想说话,但是弗莱特伸出一只手,意味深长。

“问也别问。”他低声咆哮,摔上了司机一侧的车门,“听着,我很抱歉刚才说了那些话……”

雷布思只是耸耸肩膀,但是他的眉毛低了下来,眉头皱在一起,好像在思索着什么。毕竟,一定有某个符合逻辑的解释,说清楚为什么这个探长的汽车后座上会有一个超大的填充泰迪熊,还出现在了犯罪现场。雷布思真是感到非常不爽,难道他哪怕一件事情也猜不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