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这直白地说明了这封信是昨天早上寄出来的。
“他知道我住在哪里了,约翰。今天早上我打开这个信封的时候,几乎当场就吓死了。我得逃出公寓,可是我知道他一直都在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她又开始哭了,转过脸去,泪珠就无处可逃了。她往自己的包里摸了一会儿,然后拿出纸巾擦鼻涕。雷布思一言不发。
“是个死亡威胁。”她解释道。
“死亡威胁?”
她点点头。
“谁写的?信里面说了什么?”
“是的,信里面说得很清楚。这是狼人写的,约翰,他说我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这封信的测试报告要得急,可是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得知了目前的状况后很乐意配合工作。雷布思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忙乎着,他的口袋里还有一张噼啪作响的纸,是刚才打印的有关昨晚抢劫团伙的描述,他把它折了放在口袋里面,也许以后用得着,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整个案件情节都很简单,丽莎被这封信吓得魂飞魄散,六神无主,更令她恐惧的就是狼人已经知道她的住所。她一直试图联系雷布思,可是当她找不到雷布思的时候,她就慌乱了,于是从自己的寓所逃了出来,尽管她明白有可能狼人正在监视她,也许任何时候都可能从后面蹦出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已经解释过了,可惜的就是丽莎在逃跑过程中把这封信攥在手里,损害了物证,毁坏了一些指纹或者其他在信封上的证据。尽管这样,实验室的人还是竭尽全力。
如果这封信就是狼人写的,而不是什么新冒出的变态冒牌货,那么信封和信件都可能提供一些线索:口水(用来贴邮票和封住信封)、纤维、指纹。这些都是实物层面的可能性。然后还有更加隐秘的信息,比如,打印机的型号可以追踪。信里面是不是有一些语言癖好或者拼写错误也可能提供一些线索?邮政编码呢?狼人一直都把警方玩弄于股掌,智胜一筹,那么这次的邮编地址是不是又是一个障眼法呢?
实验室里的各种程序做下来都需要些时间。实验室效率很高,可是化学分析报告也急不来。丽莎和弗莱特都来过实验室,现在又都离开了,他们在这栋楼的另一边喝着茶,第四五次地回顾案件的细节。可是雷布思希望待在这里看实验室工作人员忙乎着。他觉得这是一种侦查,看别人如此烦琐细致地工作,也有助于雷布思清理自己的思绪。而且他确实需要清理清理自己的头绪了。
雷布思的计划奏效了。他成功刺激了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