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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谋杀 伊恩·兰金 16610 字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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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稍等。”保安走开了,去问了另一个同事,然后才迟迟从笔记本上拿出一张纸。雷布思心脏怦怦直跳,感觉自己就快爆炸了,几乎很难稳住脚。必须做点什么控制住,要有耐心,约翰。欲速则不达,父亲总这么说。但是那话到底什么意思啊?悠着点也算一种速度?

保安回来了。

“警察先生,钱伯斯先生正和一位年轻的女士在一起,据我所知他们正在楼上坐在一起。”

楼上也就是指法庭外面的大厅。雷布思两步并作一步,飞身跳上闪耀着华丽光芒的台阶。他周围都是大理石和木头,还有玻璃,窗户看起来特别大。法官戴着假发,从旋转楼梯上下来,专注地讨论着。一个饱经沧桑的妇女抽着廉价烟,好像在等人。一切都很混乱,却又很安静。人们从雷布思身边经过,走向与他相反的方向。陪审团的人,一天的工作就算结束了。律师和他们惴惴不安的客户们在一起,女人站起来去和她的儿子打招呼,她儿子的律师脸很长。人流迅速散去,人们沿着楼梯走到玻璃电梯里,走向大楼外面。

离雷布思大约三十码的地方坐着两个人,跷着二郎腿,嘴里吞云吐雾。这两个人是弗莱特派来陪着丽莎的,是她的保镖,雷布思跑到他们面前。

“她在哪儿?”

他们认出了他,似乎感到有什么不对,立刻站了起来。

“她在采访出庭律师——”

“我知道,在哪儿?”

两个人朝其中的一间审判室点了点头。第八审判室!当然,难道卡津斯不应该是在第八审判室提供证据吗?马尔科姆·钱伯斯难道不是控方律师吗?

雷布思推门进入审判室,但是里面除了清洁工,什么人也没有。里面肯定有另外一个出口。的确有:在陪审团的包厢里有一扇绿色的门,这扇门通向审判员的房间。他跑过法庭,一直跑到门那边,拉开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铺着亮色地毯的走廊里。有一扇窗户,桌子上摆着一盆花。这是一道狭窄的走廊,一边有门,一边是光秃秃的墙。门上写着审判员们的名字,但是都是锁着的。有一个小厨房,但也是空着的。有一扇门是开着的,他瞥了一眼,也是空着的。他再次回到走廊里,心中甚是暴躁。一个法庭的引导员捧着一壶茶朝他走过来。

“这里不允许人——”

“探长雷布思,”他说,“我在找一个律……我是说,一个出庭律师,马尔科姆·钱伯斯,他和一个女人在这里。”

“他们刚走。”

“走了?”

她朝走廊长长的尽头做了个手势:“这条走廊通向地下停车场,他们去那儿了。”雷布思从她身边挤过去。“你赶不上他们了,”她说,“除非他们车出了问题。”

雷布思咬了咬他的下嘴唇,心中盘算了一下。时间不够了,他最初的决定是正确的。决定了之后,他从引导员身边转过身,又向法庭跑去,穿过法庭,回到人群当中。

“他们跑了!”他冲那几个保镖喊道,“告诉弗莱特!他们已经在钱伯斯的车里了。”然后他又走掉了,一直向出口跑去,中间抓住一个保安人员的袖子停了下来问:“停车场的出口在什么地方?”

“在楼的另一边。”

雷布思将一根手指戳在保安的脸上:“给停车场打电话,不要让马尔科姆·钱伯斯跑掉。”那个保安木然地站在那里,盯着他那根手指。

“马上去!”

雷布思又走了,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下楼梯,速度达到几乎要飞起来的程度。他挤到人群的前面,等待开门。

“警察,”他说,“有紧急情况。”谁都没有说话。他们就像奶牛一样,耐心地等待着被挤奶。尽管如此,电梯里的乘客走掉,关上门,再为雷布思打开,仍然需要一段时间。

“快点快点。”正想着,门自己开了,雷布思冲了出去,冲到了门廊那里,又挤过了正门。他跑到拐角那儿,向右拐弯,又沿着楼的外沿跑起来,又向右转了一个弯。他现在在楼的另一侧了。停车场在哪儿?一条长长的斜坡,通向黑洞洞的下面。下面的车开出来的时候,发出一阵尖锐的声音,直接爬坡开往新门大街,几乎没有任何减速。这是一辆光泽的黑色宝马,乘客的座位上坐着丽莎·弗雷泽。她放松地坐在里面,笑着和司机聊天,没有意识到什么。

“丽莎!”但是他隔得太远了,身边的车流声盖过了他的声音。“丽莎!”没等他赶上,车已经汇入车流中,消失不见。雷布思低声骂了一句。他第一次环顾了周边,发现自己站在一辆停放的捷豹旁边,里面坐着一个穿着制服的司机,正冲着他看。雷布思猛拉门把手,打开车门,伸手把那个乐呵呵的司机给拉了出来。他在这方面的确有一手——把人从交通工具上拉下来。

“嗨!干什么你——”

那个男人的帽子被一阵风吹掉在地上。有那么一会儿,他跪在地上,不知道是该先把车抢回来,还是该把帽子抢回来。这一点时间已经足够了,雷布思发动了引擎,从街边迅速开出,他身后的喇叭大声地响起来。在那么一瞬间,他紧紧地抓住了喇叭,将车左拐进主路。一阵急刹车,喇叭大声地响起来。行人都冲着他看,以为他疯了。

“需要点光亮。”他对自己说,朝仪表板看了看,最终他找到了车头灯的开关,并将其调到最亮。然后一个右转弯进入道路中间,穿过了车流,擦过了一辆开过的红色巴士,撞倒了一个中间的护桩,将这个脆弱的塑料装置连根拔起,飞到了正要开过的车流前面。

他们没开出去多久。是的!他看到了那辆宝马的尾灯,它正在转弯。如果他跟丢了,他就得倒霉了。

“打扰了。”

雷布思身子颤了一下,手一抖,几乎要把车开到人行道上。他看了一眼后视镜,看到后座上坐了一个上了年纪的绅士。他将胳膊伸展开来,好让自己坐直了。他朝雷布思靠过来的时候,语气显得很镇定。

“您可以行个方便,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吗?我是不是被绑架了?”

雷布思立刻听出了这个声音。这是瓦特克斯那个案子的法官。天哪,他和一个法官跑了!

“假如你真的要绑架我的话,”法官接着说,“你可不可以允许我给我妻子打个电话,否则她会把那些筹码都烧了的。”

打电话!雷布思再次往下看了一眼。在仪表板下面,在司机和副驾驶的座位中间,有一个精致的黑色车载电话。

“你介意我用一下电话吗?”他问道,勉强地笑了笑。

“请自便。”

雷布思抓起那个新装置,一边开车,一边摆弄,他的驾驶比此前更飘忽不定了。

“按那个写着TRS的开关按钮。”法官建议。

“谢谢。”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似乎认识你,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但是此时雷布思已经拨通了电话,正等着接电话,似乎要等很久的时间。与此同时,宝马接近了一个黄灯。

“抓稳了。”雷布思龇了龇牙。当他们穿过等待的车流,飞驰过中间地带时,警报像个巫婆一样尖叫起来,左边和右边的车都踩了紧急刹车。一辆车撞到了另外一辆的后面,一辆摩托车在地上打了个滑。但是他们最终还是过去了。宝马仍然处在能看得到的位置,大概在四五辆车前面。车里的人仍然没有意识到有人在追他们。

最终,电话通了。

“我是雷布思。”随后便说到他载着的这个人了。“我是探长雷布思。我需要马上和弗莱特通话,他在吗?”之后便是长长的停顿。信号剧烈地颤抖着,似乎完全短路了。雷布思将电话夹在肩膀和胳膊间,双手开车,转过一个又一个弯。

“约翰,你在哪里?”弗莱特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

“我在车里。”雷布思说,“我抢了一辆车,正在跟踪钱伯斯,他和丽莎·弗雷泽在一起,我觉得她不知道钱伯斯就是狼人。”

“但是,告诉我,他真的是狼人吗?”

“我抓住他的时候,我会问他的。你派了车去老贝利吗?”

“是的,我派了一辆车过去。”

“实在是太好了。”雷布思看了看前面,“他妈的!”他狠狠地踩了刹车,但是刹得还不够狠。一个老年妇人正在慢悠悠地过斑马线,她的购物车拖在身后,像是一只贵宾犬。雷布思一个急转弯,但是仍然撞上了购物车。购物车飞到了空中,好像是从大炮里发射出来,里面的杂货撒了一地:鸡蛋、黄油、面粉、玉米片纷纷扬扬地撒在地上。雷布思听见女人尖叫起来。最坏的情况,可能是断了一只胳膊。不,最坏的情况是她可能没命了。

“哦,他妈的。”他又说了一遍。

那个法官朝外面看了看,“我觉得她一点事儿也没有。”

“约翰?”弗莱特的声音又出现在线上,“那是谁在说话?”

“哦,”雷布思说,“那是法官,我抢的是他的捷豹。”这时,他发现了挡风玻璃清洗器的开关,他打开了开关,让雨刷开始清理挡风玻璃上的煎饼等脏东西。

“你什么?”听起来就像是有个人在咆哮。宝马仍然处于视野之内,但是他已经减速了,意识到前面有事故。

“没关系,”雷布思说,“调些警车过来,我们正在……”他朝挡风玻璃和侧窗外面看去,但是看不到什么路牌标志。

“霍尔本街。”法官说。

“谢谢,”雷布思说,“我们正在霍尔本街,乔治。”

“等一下,”弗莱特说,电话那头出现了模糊的换线声。然后他的声音又回来了,听起来有些疲倦。“约翰,告诉我不是你惹出来的这些报道吧。电话总机里都热闹起来了,像过圣诞节似的。”

“可能说的就是我们,乔治。我们之前撞倒了一个路桩,造成了一系列的交通事故,现在我们又把一个老太婆的东西撞得漫天都是。是的,就是我们。”

弗莱特低声地叹了口气,他接着说:“如果不是他呢,约翰?如果你错了呢?”

“那这一切都糟糕了,乔治,我可能将要看到救济金办公室里面是什么样的,如果不是的话,我就会进监狱。同时,让那些警察都到这来。”雷布思看着耳机,“法官,帮我个忙,我怎么能……”

“按电源键就可以了。”雷布思照着做了,亮着的数字便暗了下去。

“谢谢。”他说。

路上的车都慢了下来,前面亮着一排车灯。法官说:“如果你要再用这个装置的话,我提醒你可以用免提模式。只要拨通电话,把它放在那个小格子里面就可以了。你可以听得到打电话人的声音,他也可以听得到你说话。”雷布思点了点头,表示感谢。法官的头离雷布思很近,朝他肩膀前面的路看过去。

“那么,”他兴奋地说,“你觉得马尔科姆·钱伯斯是这些谋杀案背后的预谋者了?”

“对的。”

“你有什么理由呢,警探?”

雷布思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头:“这个就足以证明了,您的这个足够证明了。”

“了不起。”法官说,他似乎在思考些什么,“我总是在想,马尔科姆是一个很奇怪的年轻人。在法庭里面,他毫无疑问是一个极为闪耀的律师。但是在法庭之外,他看着很不一样。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人。总是显得很阴郁,思维总是在游荡。”

雷布思想,他的思维总是游荡,总是游走在边缘。

“你想和他说话吗?”

“你觉得我追他就是为了打这个赌吗?”

法官笑了起来,指着那个车载电话说:“我的意思是说,你现在给他打个电话。”

雷布思警觉起来:“你的意思,你有他的电话?”

“是的。”

雷布思想了想整个事情的经过,摇了摇头,“不,”他说,“他身边有人,一个无辜的女人,我不想打草惊蛇。”

“我明白了,”法官放松下来,说,“是的,我觉得你说的是对的,我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时车里有电子铃声响起,是车载电话,它的显示屏亮了起来,不停地闪烁着。雷布思把电话递给法官。

“可能是给你打的。”他干巴巴地说。

“不,”法官说,“把它放回去,按接听键即可。”雷布思照做了。这时,法官开口说话了:“喂?”

声音很清楚,接受信号很强,“爱德华,是你在跟踪我吗?”

是钱伯斯的声音,似乎很开心的样子。法官盯着雷布思,后者一言不发。

“马尔科姆?”法官说,他脸上的表情很微妙,“是你吗?”

“你自己清楚。你离我就二十码远。”

“是吗?你在哪条路上?”

声音突然变了,突然充满了邪恶。“别和我玩了,泰德!谁他妈的在开那辆车?不可能是你,你连驾照都没有。谁开的?”

法官朝雷布思看看,希望能够得到一些指导。他们一起静静地听着,听到了丽莎细微的声音。

“怎么了?”她说,“发生什么事了?”

接着是钱伯斯的声音。“闭嘴,婊子!你活该!”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听着像模仿的很糟糕的女人的声音,雷布思脖子上的汗毛根根直立。“你活该!”然后声音又降了下来,对着耳机说话:“喂?谁在那儿,是谁?我能听得到你呼吸的声音,你这个傻瓜。”雷布思咬了咬嘴唇,是让钱伯斯早点知道好呢,还是继续什么都不说?他选择了保持沉默。

“好吧,”钱伯斯叹了口气,似乎屈服于这种对峙,“那她可要出去了。”

雷布思看到宝马车的乘客门打开了,宝马车转向人行道开去。

“你在干什么!”丽莎尖叫着,“不!不!把我放下来!”

“钱伯斯!”雷布思对着电话吼道,“放开她!”那辆宝马车猛地开回马路,车门滑动着关上了,这之间只有短暂的停顿。

“嗨,”钱伯斯说,“这是谁呀?”

“我是雷布思。我们之前见过,在——”

“约翰!”是丽莎的声音,听起来她非常恐惧,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叫喊。雷布思耳朵里传来“啪”的一记巴掌声。

“我叫你放开她!”雷布思吼道。

“我听到了,”钱伯斯说,“不过现在可不是你发号施令的时候。不管怎么说,既然我知道了你们俩是老相识,那可就有意思了。是不是,探长?”

“你还记得我?”

“参与狼人案件的所有人,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一开始就对这案件感兴趣,原因就不必多说了。一直以来,总有人主动向我报告消息。”

“这就是为什么你总是快一步?”

“一步?”钱伯斯笑道,“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告诉我,探长,我们现在怎么办呢?是你把车——应该说爱德华的车——停下呢,还是我把你的朋友给了结了?你知道吗,她想来找我咨询庭审心理学。她还真找对人了,你说对不?这个小贱人。”丽莎在抽泣着。雷布思能听到她的声音,每一声抽泣都像刀割在他心上。“记得那篇文章里的照片吧,”钱伯斯柔声细语地说,“上面有那个大块头躁脾气的侦探的照片。”

雷布思知道他必须让钱伯斯一直说下去。只要他在说话,丽莎就还能活着。但是车辆停下来了,前面是红灯。宝马车就在几辆车前面,但它之前还有一辆车,所以没法闯红灯。他会不会?……他有没有想到?法官仍旧紧紧地抓住雷布思的座椅靠枕,向外盯着那辆闪闪发亮的黑色车。那辆车离他们是这么近,这么近……而且还丝毫没动。

“喂?”是钱伯斯的声音,“探长,是你靠边停下,还是我把她给做了?”

雷布思死死地盯着钱伯斯的车。他能看到丽莎拼命想离钱伯斯远一些,似乎想要逃跑。但是钱伯斯用左手紧紧地抓着她,右手也许正搭在方向盘上。这么看来,他的注意力可能集中在副驾驶这一边,驾驶员这一侧则没有防备。

雷布思拿定了主意,悄悄打开车门,放心大胆地溜到马路上。周围的汽车喇叭响个不停,他毫不理会。依旧是红灯。他开始弓着身子往前快速移动,前面是钱伯斯驾驶侧的后视镜!如果钱伯斯往那边一看,雷布思的行动就全部暴露了。快,约翰,快。

黄灯。

靠!

绿灯。

他已经到了宝马车旁边,抓到了门把手。钱伯斯往外一看,脸上露出一副大吃一惊的表情。前面那辆车开走了,钱伯斯一轰油门,车子加速前进,挣脱了雷布思的手。

操!周围一片汽车喇叭声,怒火万丈,司机们怒气冲冲地摇下车窗,对他大声嚷嚷起来,他跑回了捷豹,发动汽车,向前驶去。法官拍了拍他的肩膀。

“干得不错,小子。干得不错。”

汽车电话里传来钱伯斯的笑声。“但愿我没伤到你,探长。”雷布思检查了下自己的手,忍痛活动了一下。刚才指关节差点就脱臼了,小手指已经肿起来,或许是扭断了。

“听着,”钱伯斯说,“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最好不要拒绝。把车停下,要不然我就杀了弗雷泽。”

“她不是医生,钱伯斯,她不过是个学生。”他咽下想说的话。现在,这一刻,丽莎明白了雷布思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这不是不重要,只是不是当务之急。他深吸了一口气,“杀了她吧。”他说。坐在后面的法官吓得直喘气,但雷布思摇摇头,让他放心。

“你说什么?”钱伯斯问。

“我说杀了她,你以为我真的在乎吗。上个礼拜她带我跳了支舞,挺愉快的。陷得这么深是她自己的错,你杀了她之后,我就会来了结你,钱伯斯先生。”

耳边又传来丽莎微弱的声音。“天哪,约翰,请别这样!”雷布思情绪越来越激动,而钱伯斯似乎变得愈加冷静了:“随你的便,探长,随你的便。”他的声音冷得跟停尸房的地板一样,没有了一丝人性。或许事情到此也有雷布思自己的原因,他不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和编故事讥笑他。但钱伯斯没有找雷布思的麻烦,而是找上了丽莎。要是雷布思再晚一分钟到老贝利,她就肯定活不了了。现在看来,什么都是未知数。

只有一桩事是确定的——马尔科姆·钱伯斯是个疯子。

“他在往蒙茅斯街上开。”法官冷静地说,他已经捕获了钱伯斯的罪状,也感觉到了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情有多么令人惊恐。

雷布思听到头顶上方传来震动的声音,他向上瞟了一眼,发现一辆直升机正在跟踪追捕。那是一架警用直升机,他还能听到警报器的声音。这么看来,钱伯斯也一定听见了。宝马车猛地加速前进,刮着另一辆车挤开一条路。擦坏了的车突然停了下来。雷布思踩下刹车,把方向盘打向一边,但是驾驶室这边的保险杠还是撞在了那辆车上,把前照灯撞得粉碎。

“对不起了。”

“别管车,”法官说,“别让他跑了。”

“他跑不了。”雷布思突然有了自信。这自信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刚一想,这种感觉就消失了,化作了一片云烟。

他们来到了圣马丁巷。这里人群混杂,有去看电影的,有刚下班的,是繁忙的西区。但是前边的车辆莫名其妙地少了,人们先是傻愣愣地瞪着宝马车,接着又看着捷豹呼啸驶过。

他们离特拉法尔加广场越来越近,雷布思看见左右两边的警察都穿着明亮的黄色夹克,在小道上拦截车辆。这是怎么回事?除非……

堵车了!通往广场的一个入口还能通行,但所有出口都关闭了,广场空着等待他们的到来。他们马上就要追上他了。愿上帝保佑,乔治·弗莱特。

雷布思抓起电话咆哮起来,唾沫飙到了挡风玻璃上。

“把车停下,钱伯斯,你无路可走了。”

一阵沉默。他们急速驶入特拉法尔加广场,旁边一排排的车喇叭响个不停,戴着白手套的警察把手扬起来,示意他们停下。雷布思又兴奋起来。整个伦敦西区的交通陷入了瘫痪,这样他就可以开着捷豹追上宝马。他可以想见,要是朋友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会豁出去。但他还有任务在身。这是他的原则,只不过是另一件需要完成的任务。他本来可以沿着街道,驶过爱丁堡式的房屋,追捕那些盗窃科蒂纳汽车的少年犯罪团伙。

但他没有这么做。

他们已经围着纳尔逊纪念柱转了一整圈,从加拿大大使馆、南非大使馆和国家美术馆旁边疾驰而过,雷布思身后的法官被甩到门上。

“再坚持一下。”雷布思喊道。

“坚持干吗?祈祷吗?”

雷布思笑了,哈哈大笑起来。他发现和钱伯斯的宝马之间的路依然畅通无阻,便笑得更欢了。他抓起电话,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关节突出,左手还在隐隐作痛。

“玩得开心吗,钱伯斯?”他喊道,“电视里不是常说吗,无处可藏!”

宝马车摇晃了一下,雷布思听到钱伯斯在喘气。

“你个贱人!”宝马又晃了一下,接着传来一阵扭打声。丽莎在反抗,现在钱伯斯下定决心要没完没了地飙车兜圈。

“不!”

“下车!”

“要不然我就——”

一声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又是一声。黑色的宝马车没有继续拐弯,而是直直地飞速驶向人行道,上下颠簸着开进公交车候车亭,撞瘪了金属架,又继续撞向国家美术馆的墙壁。

“丽莎!”雷布思叫道。他急忙把车停下,拉了手刹。宝马车驾驶室的门“嘎”地开了,钱伯斯跌跌撞撞地下了车,无力地向前小跑。他右手抓着什么东西,一只腿受了重伤。雷布思疯狂地摸索车门,终于摸到了门把手。他跑向宝马车,朝里边张望着。丽莎倒在副驾驶座椅上,安全带斜绑着她的身体。她在呻吟,但看不到一丝血迹。没受什么伤,只是脖子扭了。她睁开了眼睛。

“约翰?”

“你不会有事的,丽莎。坚持一下,会有人过来。”是的,警车在向这边开过来,穿着制服的警察们跑下广场。雷布思从车这边向上看,搜寻着钱伯斯的踪影。

“在那儿!”法官下了捷豹车,僵硬地指着上方。雷布思顺着所指的方向,看到了国家美术馆的台阶。钱伯斯已经爬上了最高的那一级。

“钱伯斯!”雷布思大声叫起来,“钱伯斯!”

但是那个人从视线中消失了。雷布思开始向台阶跑去,但发现自己两条腿几乎僵了,似乎支撑自己的不是骨肉,而是橡胶。他爬上台阶,从最近的那个出口门进入了美术馆。一位穿着制服的女士躺在门厅的地上,一名男子在照看她。他指了指美术馆里面。

“他往里面跑了!”

但是,不管马尔科姆·钱伯斯跑到哪,雷布思都将穷追不舍。

他一直跑,他一直追。

他也曾这样从他父亲身边跑开,沿着台阶爬上阁楼,想要躲起来。但是最后总会被捉住。即便他躲一整天或半夜,最后也会因为饥渴难耐走下楼来,他们只需等在那儿。

他的腿还在疼,身上又被划伤。他的脸在灼痛。一滴滴温热的血淌下脸颊,流到脖子上。他还在跑。

他的童年并非那么差劲。他还记得妈妈小心翼翼地给父亲剪鼻毛。“鼻毛长的话,太影响男人的形象了。”那不是他的错,对吗?完全不是他的错。都是他们的错,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儿;从来没想过要男孩儿。他的母亲让他穿粉红色的衣服,当女孩子打扮。还在他身上涂涂画画,画上金色的长卷发,把他想象成她的画作,当作她的艺术品。一个在河边奔跑的小女孩,头上戴着蝴蝶结,奔跑着。

他跑过一个警卫,又一个警卫,朝他们冲过去。有警报声响起,又或许是他的幻觉。所有这些画,所有的这些画都是从哪里来的?他穿过一扇门,向右一拐,又穿过另一扇门。

他们把他关在家里。学校不能像家里一样教他。全是家里管教。有些夜晚,他的父亲会喝得醉醺醺的,撞倒他母亲的油画,在上面跳舞。“艺术!去他妈的艺术!”他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跳着。每次他母亲都会捂着脸哭泣,然后跑到她的房间,把门闩上。那些晚上,他的父亲就会摇摇晃晃地走到他的房间。只是抱一下他,酒气的芳香。只是抱一下,然后,就不仅仅是抱一下了,远不止这么多。“把嘴张大,跟看牙医时一样。”天啊,太痛了。一只手指伸向里面……一只舌头也伸了进来……太痛了……更令人痛苦的是那个声音,低沉的哼哼声,巨大的呼吸声。然后他假装,假装只是逗他玩,就像这样。为了证明这一点,父亲会弯下腰来,张大嘴在他的肚子上轻轻地咬一口,像熊一样发出一声嗥叫。他会对着赤裸的肚皮喷上一口气,然后笑起来。“你瞧,就是逗你玩儿,是吧!”

不,绝不是逗着玩。绝不是。逃跑。跑向阁楼,跑向花园,挣扎着跑向棚屋后面,那儿的荨麻扎得人真疼啊。但是也比不上父亲咬一口那么疼。他母亲知道吗?她当然知道。有一次,他打算悄悄地告诉她,她却不想听。“不,你父亲不会这样,是你自己瞎编的,马尔科姆。”可是她画画的时候感情却更加狂烈了:田野变成黑色和紫色,水变成了血红色。河边的人物瘦骨嶙峋,像鬼一样惨白。

他把整件事藏得那么深,藏了那么久。但是后来她又回到了他身边。他几乎又成了女孩,由她玩赏,任她摆弄……不是报复,不能说是实质上的报复。而是比报复更甚的,一种难以言状的、无边的欲望。只是一种机能。是的,一种机能。

无论跑到哪里,美术馆的人都会给他让道。警报器还在响。他脑袋里响起嘶嘶声,像小孩的叫声。嘶——嘶——他跑过的这些画真是可笑,《长鼻毛的强尼》,没有一幅和现实吻合,画背后的生活也无法和现实相吻合,没有一幅能呈现出那个可怕而粗暴的男人对这个地球上所有人的真实想法。但就在那时,他推开了另一扇门,里面是一派迥然不同的景象。这个房间只有黑暗和阴影画,满是头骨和眉头紧皱、面无血色的脸。对,就是这样。委拉斯开兹、埃尔·格列柯[4],西班牙画家。头骨和阴影。啊,委拉斯开兹。

他的母亲为何不能画这样的画?他们死的时候(他们一起,死在床上,死于煤气泄漏。警察说好在孩子房间里的窗户打开了一点点,他大难不死)。他们死了之后,他从房子里拿出来的就只有她的画,她画的每一幅画。

“只是逗着玩儿。”

“鼻毛长了,强尼。”她用剪刀剪着,他的父亲睡着了。他的眼睛写满了恳求,求她把剪刀尖儿刺入父亲滚圆、死寂的喉咙里。她是那么温柔。咔嚓。那么慈爱,那么温柔。咔嚓。孩子大难不死。

他们会知道些什么呢?

*

雷布思走上楼梯,穿过书店,其他警察紧跟着他,他示意他们散开,马尔科姆已经无处可逃了。同时,他又警告他们保持距离。

马尔科姆·钱伯斯是他的。

第一个展览馆很大,墙壁是红色的。一个警卫指着右边的门廊,雷布思大步朝那边走去。门口有幅画,上面是一个无头鬼,血流肆意。雷布思所想的,和这幅画是如此相符,让他不禁一笑——笑容如此可怕。橘色的地毯上留下了一滴滴褐色的血迹,但即便没有这些血迹,他也不用费吹灰之力就能找到钱伯斯的踪迹。参观者和服务员都向一旁让开,给他指路。警报器的响声清亮刺耳,把他的注意力凝集起来。他的双腿又变得僵硬了,内心在流血,声音那么大,他都觉得别人能听得见了。

他向右一拐,从角落里的一个小房间来到另一个大展览室。在展览室的另一头,摆放着几张木门和玻璃门。一个服务员站在离那儿不远的地方,抚着受伤的手臂。其中有一扇门上有一只血手印。雷布思停下来,朝房间里望去。

在离得最远的角落处,狼人瘫坐在地上。他头顶正上方的墙壁上有幅画,上面是一个修道士,脸上罩着头巾,陷在阴影当中。修道士看起来像是在对上天祈祷。他手里拿着一个头颅,血迹顺着头颅淌下。

雷布思推开门,走进房间。那幅画旁边挂着一幅圣母马利亚的画像,她的头左边环绕着星星,她的脸被挖了一个大洞,画面下的肖像如死水一潭。雷布思向前走了几步。他朝左边看去,发现对面墙上挂着几幅贵族肖像,看上去闷闷不乐。油画上的划开的口子几乎把他们的头都要割下来了。他现在离得更近了。近得可以看清马尔科姆·钱伯斯旁边的那幅画是委拉斯开兹的作品——《圣母无染原罪》。雷布思又露出了笑容。还真是无染啊。

马尔科姆·钱伯斯的脑袋猛地向上一抬。眼神冷酷,脸上还留着宝马车挡风玻璃的碎片。他的声音低沉而疲惫。

“探长雷布思。”

雷布思点点头,虽然这并不是一句询问。

“我不明白,”钱伯斯说,“我母亲为何从不带我来这儿。我已经记不起去过哪些地方,除了杜莎夫人蜡像馆。你有没有去过杜莎夫人蜡像馆,探长?我喜欢恐怖屋[5],我母亲甚至都不愿意和我一起进去。”他笑起来,靠在身后的围栏上,想用力站起来。“我不该撕这些画的,是吗?”他继续说着。“他们很有可能是无价之宝。真是傻得可以。他们说到底不过就是些画,为什么画可以是无价之宝?”

雷布思伸出一只手,帮他站起身来。与此同时,他又看到了那些肖像。划开的肖像。不是撕开的,而是划开的。就像服务员的手臂一样。不是用手划的,而是用了什么工具。

太晚了。钱伯斯手中的小菜刀已经捅破了雷布思的衬衣。钱伯斯跳了起来,把雷布思向后推去,推到了远处墙上的画像那。钱伯斯一身疯蛮劲儿,雷布思双脚被身后脚栏一绊,脑袋向后倒,砸在一幅画上,闷闷的一声砸到了墙里。他右手紧握钱伯斯的刀柄,刀尖虽已刺入他的小腹,却也再不能多刺入半分。他抬膝击中钱伯斯下身,同时左手掌根砍中钱伯斯的鼻子。刀上力道随之一松,声音长而尖锐。雷布思拧着钱伯斯的手腕,想要把刀夺过来,但钱伯斯紧紧地握着刀不放。

他们重又站起来,离开那面墙,扭打着争夺刀子。钱伯斯嚎叫着,咆哮着。甚至在搏斗中,雷布思听得这声音都不寒而栗。那感觉似乎是在同黑暗斗争。他脑中疾速闪过各种不想去想的东西:拥挤的地铁、亵童者、乞丐、没有表情的面孔、朋克乐手、皮条客。他脑海中巨浪翻滚,在伦敦见识经历到的种种事情冲刷着他。他不敢看钱伯斯的脸,怕看他一眼自己就会被冻结。残酷的搏斗中,周围画像都模糊成了一团蓝黑灰,他只觉得钱伯斯愈战愈勇,自己却越来越疲惫。他疲惫,他头晕,屋子在旋转,腹部刀伤处传来阵阵钝痛。

现在,刀动了。雷布思感到了一股新的力量注入体内,他面部扭曲,鼓起勇气看着钱伯斯。钱伯斯一双牛一般的眼睛盯着自己,看着他倔强的嘴巴,突出的下巴。钱伯斯脸上不仅仅是倔强,不仅仅是疯狂,更是决绝。雷布思能感觉到那种决绝。刀动了,一百八十度大回转。雷布思随即又被向后推去。钱伯斯跳了起来,如马达般推着他。雷布思撞到了另外一堵墙上,钱伯斯也随之撞了上来。那姿势几乎是个拥抱,看似两个身躯亲密地贴在一起。钱伯斯很重,死沉死沉的,下巴搭在雷布思的下巴上。雷布思喘过气来,才推开他。一把刀插在钱伯斯胸口,只露出刀柄来。他摇摇晃晃地退回房内,低头向下看着,嘴角处,黑血滴落。他碰碰刀柄,几乎是抱歉地看看雷布思,笑了。

“一个男人这样,真是不得体。”他说完这话便倒下了,双膝跪地,身体前扑,头撞在地毯上,然后就一直保持这个姿势。雷布思重重呼吸着,他从墙边挣扎起来,走到屋子中间,用鞋尖把钱伯斯的尸体踢到一边。死者面有血迹,却也面容平静。雷布思两指摸摸自己衬衫前襟,指上便鲜血濡湿。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狼人竟然是人类,是会死的人类,而且已经死了。雷布思知道,只要自己愿意,便可以把这功劳据为己有,但他不想要这功劳。他宁可他们把刀取走,验验指纹。他们只会发现钱伯斯的指纹。那当然没什么意义。弗莱特他们会相信是雷布思杀了他。但雷布思没有杀狼人,他也不确定狼人是因何而死的。怯懦心?罪责感?或是什么别的更深层次的东西,什么别的永远解释不清的东西?

一个男人这样,真是不得体。这算什么讣告?

“约翰?”

是弗莱特的声音。弗莱特身后站着两个持枪警官。

“用不着银色子弹,乔治。”雷布思说道。他站在那儿,估计自己身边环绕的这些破文物得值上百万英镑。警铃声中,外面伦敦市中心交通拥堵,等到特拉法尔加广场重开之时,可能都堵车堵了几公里远。

“我跟你说过,很简单的。”他说道。

丽莎·弗雷泽很好,她受了惊吓,身上有些瘀伤和鞭伤,医院想留她过夜以确保她无恙。他们也想让雷布思住院,但他拒绝了。他们给了他一些止痛药,在他腹部上缝了三针。医生说伤口挺浅的,但是最好要确保万无一失,所以他们用的线又黑又粗。

雷布思赶到钱伯斯在伊斯灵顿的两层大公寓时,里面已满是警察、法医、摄影师和常见的执法人员。门外的记者们急切地想要得到点儿消息。有些记者认出了他,因为他曾经在铜板大街的房子外面召开过临时会议。但他挤过人群,进了狼人的巢穴。

“约翰,你怎么样?”乔治·弗莱特问道。似乎这一天下来,他觉得很有趣。他一只手放在雷布思肩膀上,雷布思笑笑。

“我很好,乔治。你们有什么发现没?”

他们站在主厅里。弗莱特向后扫视,看了看厅边的一个屋子。“你听了肯定不信,”他说道,“我都不信。”弗莱特嘴里一股威士忌酒气,庆祝已经开始了。

雷布思走到那扇门前,进了屋子。在那儿,摄影师和法医们最是忙碌。一个高个子男子从沙发后面站起来,朝雷布思看过来,那是菲利普·卡津斯,他笑着点了点头。伊索贝尔·佩妮站在他身旁,手拿一个素描本。但雷布思注意到她没有在画画,而且她脸上毫无生气。似乎连她都受惊了。

现场的确令人吃惊。最可怕的是那气味,还有苍蝇的嗡嗡声。一面墙上挂着些画,甚至雷布思都能看得出来,那些画画得很潦草。这些画现在已经破烂不堪,有的还拖在地上。另一面墙上满是涂鸦,堪比任何一座丘吉尔房产塔楼上的涂鸦。可怕的他妈的涂鸦艺术:感觉贫穷、杀死猪……都是一些疯狂的作品。

尽管现场已经做了一些初步的尸体清除工作,但还是有两具尸体被胡乱扔在沙发后面,另一具尸体躺在桌子底下。地毯上、墙壁上溅满细细的血点,雷布思闻到那腥腻的气味,就知道至少某具尸体已经躺在这儿好几天了。既然一切都结束了,这些就容易面对了。但是要找出原因来并不容易。这正是弗莱特苦恼的。

“我就是找不到动机,约翰。我指的是,钱伯斯坐拥一切,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我指的是,他为什么……”他们站在公寓的客厅里,一点儿线索都没有。钱伯斯的私生活似乎整洁无害,这公寓里的其他房间也是如此,除了这间屋子,除了这个秘密角落。要不是看到了这间屋子,他们会觉得自己在一个成功大律师的寓所,查看他的藏书、书桌、信件、电脑文件。

雷布思却并不为此烦恼。假使他们永远找不到原因,他也不烦恼。他耸了耸肩。

“等着那本档案发布吧,乔治,”雷布思说道,“到时候你可能就找到答案了。”或者问问心理学家,他想道。他相信会有许多理论来解释这一切的。

但弗莱特摇摇头,抓抓脑袋,挠挠脸,又晃晃脖子。他仍不相信一切结束了。雷布思伸手碰碰他的胳膊,他们目光相遇。雷布思缓缓点头,继而眨眨眼睛。

“你一定参与了这事儿,乔治。这简直像个魔术。”

弗莱特勉强一笑。“你跟法官说吧,”他说道,“跟法官说吧。”

那夜,雷布思在乔治·弗莱特家就餐,玛丽安做的饭。他们最后到底还是吃到了允诺已久的晚餐,但气氛沉重。偶尔晚间新闻有个什么艺术史学家,才能活跃一下气氛,电视里的那个专家正在讨论国家美术馆西班牙厅的画作被毁事件。

“这种无端的浪费……肆意破坏……赤裸裸的……乱七八糟的……这些无价的……可能不可修复的……上千磅……文化遗产。”

“嘚吧嘚吧嘚吧……”弗莱特不屑,“至少你能修补好一幅血污的画儿,这些人大多时候都在放屁。”

“乔治!”

“对不起,玛丽安。”弗莱特睡眼惺忪道。他扫视一眼雷布思,雷布思正朝着他眨眼睛。

后来,等玛丽安去睡觉了,两个男人坐到一起喝最后一杯白兰地。

“我决定退休了,”弗莱特说道,“玛丽安叨叨了很多年了,我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

“不严重吧。我希望。”

弗莱特摇摇头,“不,不是那样的。但有个保安公司想让我去上班,薪水更高,朝九晚五,你知道的。”

雷布思点点头。他见过这种事,保安公司什么的招招手,他最好的前辈就飞蛾扑火一样给引了过去。他喝完了杯子里的酒。

“你什么时候走?”弗莱特问道。

“我想我明天回去吧,要我提供证据的话,我可以再来。”

弗莱特点点头,“下次再来时,我们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空房间。”

“谢谢,乔治。”雷布思起身。

“我开车送你回去吧。”弗莱特道,但雷布思摇摇头。

“帮我叫辆车吧,”他坚持道,“我可不想让你赔了晚餐还得送我,想想你的退休金该怎么办吧。”

弗莱特盯着他的白兰地杯子。“你说得对,”他说,“那好,帮你叫辆车。”他一只手插在口袋里。“还有,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小礼物。”

他伸出握着的拳头,雷布思张开手放在他的拳头下面。一张纸从弗莱特手中落入他的手中。雷布思打开纸条,是个地址。雷布思抬头看着弗莱特,点点头,表示理解。

“谢谢,乔治。”他说。

“没什么,嗯,约翰?”

“没什么。”雷布思表示同意。

[1]1磅≈0.4千克。

[2]苏格兰曲,经常在特殊场合和体育赛事中使用,苏格兰没有正式的国歌,《苏格兰之花》是非正式履行这一职责的歌曲之一。

[3]古罗马的两面神。

[4]埃尔·格列柯(El Greco,1541—1614),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画家。

[5]杜莎夫人蜡像馆中的主要景点,展示了法国大革命的受害者、杀人犯以及各种各样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