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声音交织在一起不断侵扰着马掰掰的意识,最终后者胜利。
“咣当。”
马掰掰一把丢掉手里的扫把,直奔客厅茶几,她干脆利落地拿起那封信,撕开封口认真地看了起来。
这刚看第一行,她的心就有些受不了,顾顺顺用的称呼是“媳妇”,再往下看,那里面的内容更是另她心碎不已。
马掰掰仔细阅读那封顾顺顺手写信的内容………
媳妇:
嗨,我是顾顺顺,好久不见,我想你。
首先,我要和你道歉,因为上次我的不告而别。你有没有找过我?额,我觉得是有的,哈哈哈,是不是觉得老公好自恋?
好了,言归正传,我向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会招呼都不打一声的玩失踪。
你还记得我因为见义勇为住院受伤的事吗?我在医院等了你整整一个星期,你都没有出现,说实话我也曾伤心气愤过,我兄弟和我说你这样就是不喜欢我的表现。
我当时脑子坏了,有过那么一瞬间的想放弃喜欢你,可我发誓仅仅就是那么几秒钟。
媳妇,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愿意等,我不怕把时间浪费在你身上。等一辈子就一辈子,比起孤独终老我更害怕的是因为自己的放弃而错失和你在一起的机会。
反正我也爱不了别人,不如等就等你呗。
后来,我想通了这个道理,那么下一步就是要让自己变得更好,我对自己说:“顾顺顺,你一定要混出个人样,然后出现在南荞面前,等自己足够强大,你才有资格娶她!”
恩,所以,这就是我玩失踪的原因,我去拼事业。可社会残酷,事实证明,我混的不太好,每天累的和狗熊一样,挣得钱才刚刚好够我温饱。
很菜吧?恩,我自己觉得也是。
终于,老天爷眷顾我,给了我一个难能可贵的好机会,为什么这么说呢?你听我和你慢慢说来。
还记得以前你问过我有没有梦想,那时候我告诉你,没有。
但现在,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我有,有梦想,而且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就像喜欢你一样,清楚明白且坚定!
这个梦想就是我想成为职业摩托车赛车手,参加殿堂级的比赛LeDakar拉力赛,争夺冠军!它非常酷,被称为勇敢者的游戏、世界上最艰苦的拉力赛,作为最严酷和最富有冒险精神的赛车运动为全世界所为知晓,受到全球五亿人以上的热切关注………
额,话题扯远了,总之就是,我要拿个一个世界级的摩托车冠军走上我人生的巅峰,然后娶你回家,这就是我的梦想。
有没有很感动啊?哈哈,如果很感动就来找我吧。
这就是接下来我要说的另一件事。
我现在加入了风行千里俱乐部,它的老板是一名叫“靳御”的男人,他非常牛X,世界级的比赛,他几乎把该拿的奖项都拿了,算是我的偶像。
我真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和他有交集。
所以,我真的有在慢慢变好,我喜欢你,不是随便说说,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你证明我能给你足够的幸福。
媳妇,我喜欢摩托车,我也好喜欢你,我幻想着有一天骑着我的摩托车载着为我穿婚纱的你一起去看落日余晖,星辰大海。我想在摩托车上吻你,我想你牵着你的手一直到老,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天。
我顾顺顺自认为这世上除了我,没有人能配的上做你的男人。
我会变好,我也会一直等你,但你记得一定要回头看看我,给我一个机会啊。
我想自己能给你的实在不多,所以我想把自己这辈子数不尽的温柔守护还有毫无保留的喜欢全都给你,你信我一次,就一次!
等你下次再见到我的时候,我会变得成熟稳重,会敛去以前所有的玩世不恭。我只有一颗真心,它只认一个主人,这个主人就是你,南荞!
我从来没有求过任何人,但我求你,求你信我,求你不要急着推开我,求你给我们的未来一次机会。
媳妇,这一辈子太长了,我等不到下辈子,这辈子我就想和你在一起。
擦!我哭了,我把自己写哭了,真特么傻逼。
好了,就到这吧,你无法想像我现在是在什么环境下给你写信,我已经快被各种大杂屁熏晕过去了。
对了,风行千里俱乐部的地址是城西路318号,我的电话还是原来的,你来了我去接你。
媳妇,我真的想你了,请你看到这封信之后一定要来找我,好吗?
啊~好舍不得,说了不写,还是写了一大堆,你看我连给你写信都这么依依不舍,你是不是可怜可怜我来看看我呀。
时间好快啊,五点半了,我得去找人帮我送信了,拜拜~
最后,用一句我觉得很有逼格又很符合我心情的话结尾吧。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爱你的老公顾顺顺(留)
完!
*
马掰掰哀痛欲绝地读完这封信,彼时,她的眼眶里蓄满了眼泪,顾顺顺信上的一字一句都像是一把尖刀在剜她的心。
她一直以为顾顺顺莫名失踪是因为他放弃了喜欢南荞,却没想到是这个原因。
顾顺顺真的好喜欢南荞,为了她去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成更好的人,足以配的上她的人。
好爱,真的好爱。
马掰掰把信揉成一团握在掌中,缓缓蹲下身子,潸然泪下嚎嚎大哭。
为什么?为什么顾顺顺要这么爱南荞?
为什么他不肯看自己一眼?
南荞根本就不喜欢顾顺顺,她有了那么好的沈暮時了啊。
马掰掰失声痛哭,把心里所有的情绪,委屈、悲愤、不甘,全都发泄了出来。
她蹲在地上整整哭了半个小时,直到回神意识过来南荞快要回来的时候,她才逼着自己把心情平复下来。
眼下,马掰掰认为自己最该做的事就是毁了这封信,她自私,她卑鄙,她恶毒,她愿意背负这世上所有的骂名,也不愿意拱手相让自己喜欢的男人。
马掰掰抹掉眼泪走进厨房来到煤气灶台前,她打开信纸最后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然后扭开煤气开关,把信纸放在上面。
蓝色的火苗在炽热中跳跃,脆弱的薄纸瞬间化为灰烬,一同毁掉的还有顾顺顺对南荞的绵绵情意。
“对不起,荞荞,真的对不起,请你原谅我的自私。”
马掰掰口中反复念叨着这句话,她心中的愧疚早已将她折磨的遍体鳞伤,若是能有人教教她该怎么做就好了。
信纸成灰,南荞永远都不可能看到这封信了,如果马掰掰不说,怕是她和顾顺顺的感情也是到此为止了吧。
就在马掰掰伤心之际,门外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只听南荞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掰掰,我回来了。”
马掰掰赶紧擦掉眼泪,把灶台上的纸灰全部清扫干净,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走了出去。
“掰掰,你的米糕,喏,给你。”
南荞看起来心情不错,她一直都很乐意替马掰掰效劳,不为别的,就为她们之间这份难能可贵的友谊。
马掰掰伸手去接米糕,用带着浓重哭腔的声音说了一句:“谢谢。”
南荞听出异样,她打量着马掰掰的脸庞,发现了她那双哭的通红的眼眸。
“掰掰,你怎么了?”
南荞骤然变得紧张,她害怕出了什么事。
马掰掰抬头看着南荞那张出尘脱俗的脸,接而想到顾顺顺的那封信,她一个没控制住,直接抱住南荞放声大哭了起来。
“荞荞,我想顾顺顺,都这么久了,他为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马掰掰紧紧搂住南荞的肩膀,她是故意提起顾顺顺的,她就是要南荞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喜欢他。
听到顾顺顺的名字,南荞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跟着她的心也莫名地漏跳一拍。
顾顺顺,那个她时常想起,却从来不敢提起的男人。
南荞微微蹙眉,把自己的情绪强压下去,她伸手抚上马掰掰的后背,温柔地安慰:“掰掰,别伤心,总会找到的”
“荞荞,我真的好喜欢他,我第一次来北城就是和他在公交车上相遇,他帮我赶走色狼,我想自己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他有感觉的吧。”
马掰掰说这些话都有她的目的,做了这么多年的好闺蜜,她对南荞的性格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她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人,尤其是友谊。
以前如果她们两个看中同一样东西,南荞肯定是做出让步的那一个。
马掰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样之后,不管顾顺顺多么热切地追求南荞,她都会毫不留情地拒绝。
这是算计,也是利用。
算计的是南荞的善良,利用的是她们之间的友谊。
南荞其实真的不知道如何安慰马掰掰,现在她的感觉就是他们这段感情真的太累了。
第一次,南荞试着劝说马掰掰。
“掰掰,努力固然是对的,但有些事它不是仅靠努力就能实现的,你看看我,喜欢韩稹十二年,到头来是什么下场?浪费时间不说,还失去了很多永远不可能再来的机会。”
南荞以自己作为前车之鉴劝说马掰掰,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听得进去。
“我知道,但我不是你,顾顺顺也不是韩稹,你们是你们,我们是我们,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都不会变得,好人会变成坏人,坏人也能变成好人,他现在不喜欢我也许以后就会喜欢,就像韩稹,或许有一天他也会回头喜欢你啊。”
马掰掰伶牙俐齿,满舌生花,说起大道理是一堆又一堆,一套又一套,甚至连她最讨厌的韩稹都用来做比喻了。
南荞一时被马掰掰应的有些语噎。
“我……”
“荞荞,你这么劝我,是因为你对顾顺顺有感情了是吗?还是说你们现在正在联系?如果是这样,我……”
马掰掰仔细洞悉南荞脸上的表情,她渴望从中寻到一些蛛丝马迹。
“不,不是的,我和你一样完全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只是怕你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