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魔法开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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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以同样敏捷的身手穿过房间,然后在一张大型平面桌后方坐定。我观察到桌上摆着一本小书,旁边是塞满烟屁股的烟灰缸,其边缘还有根香烟仍在冒烟。他先拾起那根烟插入嘴里——这动作对他那把大胡子来说,会造成某种迫切的危机——然后用指头翻开书上的某一页。

“‘哦,是吗?’他说道,‘我无意对你粗暴无礼,但这场戏必须顺利进行。’

在那时候,赫伯爵士,我的脑袋并未意识到‘这场戏’这个不祥的字眼;我的东道主正用一只眼睛瞪着我,而他那只眼睛突然变得严峻可怕,同时还以阿拉伯语说道:‘Yaonbasheeirga’entebi‘d-deurtena’lwakoolli‘l-yoozasheehiknadarel-imdadiyahyegeehenabi’lghar!’除非我的耳朵全然听错,否则他那番话的意思是在说:‘快回去,下士,告诉负责支援的队长,全力向前冲刺!’

“我只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亲爱的先生,’我说道,‘显然你的心情正是不可言喻的忐忑不安。但我不是军人,而且我从未——’

“‘翻错页了,’这个古怪的男人猝然说道。他一边翻书,一边大发雷霆地猛抽烟。‘这些该死的文法,’对不起,赫伯爵士,不管有多难为情,我一定得照实引述给您听,‘这些该死的文法,一点用都没有。卸下大炮,然后给我开火!装填火药、重新编队,掩护左翼的第二连队!没有用的。话说得非常客气动听,这样固然是很好,但想要借此顺利打入一般的社交场合,恐怕还是有点难。啊,找到了!’

他喃喃自语了一会儿,又用锐利眼神盯着我,然后以阿拉伯语质问道:‘告诉我,老弟,你可知道警察局附近那家金匠哈桑的店铺,昨晚遭到了抢劫?用英语回答我。’

“那一刻,我想我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韦德先生,是不是因为你被抢了,’我问道,‘所以心情才如此愤慨激动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懂了。金匠哈桑的店铺是在哪个城市?’

“‘别管是哪个城市,’东道主略徽暴躁地表示。‘重要的是,你懂不懂我在说什么?太好了。不管怎么样,山姆已经面试过你了——山姆·贝克特,就是你进来时跟你讲话的那个人,他正戴着音乐厅帽子,粉墨登场演个波斯大人物,何况山姆应当是阿拉伯语说得很溜的行家。因此,我可以非常郑重地向你担保,我对这一切都满意得不得了。’

“赫伯爵士,我一直费尽苦心,希望能将这位值得敬重的学者所说的一连串叫人惊讶、不知所措、令人会心生反感的戏弄言辞,从我脑海中一五一十地转述出来。他这种情况几乎像是一位旧约圣经里的长老,突然跳起吉格舞(译注:jig,一种拍子轻快急速的舞蹈)似的。然而,韦德先生所说的下一句话,就把我先前感受到的畏怯、疑惧等所有情绪全都一扫而空。他威严十足地从椅子上起身,接着握拳砰地一声打在桌上。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怒斥着。‘你的络腮胡呢?’

“‘络腮胡?’我对自己的耳朵简直不敢置信。

“‘全都戴上去,你一定得有络腮胡!’他大声说道。对于他的不高兴,我只能说他似乎很理直气壮。‘你有听过哪个亚洲学者是没留络腮胡的?哎呀,大英博物馆就有个老兄,他的胡子长到可以直达膝盖了。我真心诚意地跟你保证,罗顿老弟,除了威斯南德动物园之外,你绝对不会在别的地方看到海狸(译注:beaver,此字除了海狸之意,另指蓄大胡子的人)。’

“‘但是,我没有留络腮胡啊。’

“‘我知道,’东道主宽厚地表示同意。‘我抱怨的就是这件事情。但你非得有络腮胡不可。这样吧,’他灵机一动地补充道,‘嗯——用我的!’

“赫伯爵士,我在那个鬼地方所碰上一连串莫名其妙的遭遇,再过一会儿就即将结束了。这时候的我感到心力交瘁、脑筋无法思考,但我注意到韦德先生的手指头开始在自己的下颚周遭摸索。他走过房间,打开室内一间小盥洗室的门。借由洗脸盆上方镜子之助,他小心翼翼地从脸颊和下颚处卸下络腮胡(是利用某种水性黏剂将胡子附着在脸上的)。

“‘你坐着别动,’他继续说道,‘我来帮你把它们粘好。这玩意儿可以很容易就弄湿,它们是剧院服装师所能提供最棒的络腮胡,保证连福尔摩斯都会信以为真。事实上,我根本没打算戴上它,而且我对这个主意很排斥。你是知道的,在今晚这场戏中,我预计要扮演老爹——就是老杰他自己——因为我的容貌跟他太像了。但林克·巴特勒老喜欢把事情搞大,况且万一被害人眼中的我比应该有的长相还年轻,他会坚称自己所看到的我是未发福的圣诞老人哩(这假胡子真他妈的优,是吧?)。络腮胡你戴上,而髭须我留着。你真的用不上髭须的。当然啦,你是老手了,不用我来提醒你吧,不管你在干什么,当凶手要出手袭击时,你的脸得正对着人家,而且得忍住别笑出声。喏,在其他人下楼之前,我得将这些络腮胡粘在你脸上。他们正在楼上准备棺材。’

“我吓得坐在那里直打冷颤。长官,把自己的糗状说出来,我并无—丝羞愧之心。那时候我开始茅塞顿开,领悟了这些行动的整个重大含意,并且了解到自己早该看穿这整个事件的,因为眼前的情况几乎完全是《命运匕首》的翻版。只要心无一丝邪念,当那本警察手册放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时,我总是把它视为一种上帝的启示。说到那个阴谋,具体的细节我还不清楚,但许多地方已昭然若揭:这间博物馆正落入一群亡命之徒的魔掌中,这些人利用韦德先生不在的时候,由他们的首脑来假扮成他(我记得这个策略是可怕的吉安迪医师最爱用的伎俩)。不单博物馆会被抢,想必有些局外人也会被诱入陷阱而惨遭杀身之祸;至于为何会和这群暴徒扯上关系,也许韦德先生曾出卖过他们,也许他随身带着贵重之物,例如钻石和红宝石。那一瞬间,我突然想到自己可能是暴徒早已锁定的被害人,而我那本仍抓在胸前的1814年加尔各答市初版的书正是他们看中的目标,顿时我就感到头晕眼花。

“但再简单回想一下,我相信情况不会是这样的。很明显地,他们把我误认为某个有许多化名的恶徒——因为主人在诙谐戏谑却让我吓得浑身打颤的可恶言谈中,他在三次不同的时机下,分别以查尔斯·劳顿、华莱士·毕瑞,以及乔治·亚里斯之名来称呼我——这真是讽刺到了极点,我,就是我,在这场邪恶的戏中,要扮演一位亚洲学者的角色。

“所以,我该怎么办呢?情况是如此险恶危急,我该冲出这群恶汉的包围,飞奔逃出去向特别机动队报警吗?您一定看得出来,这种处理方式是无济于事的。有了!赫伯爵士,我怀着惭愧掺杂莫名骄傲的心情,告诉您另外一种应变之道:在怯懦恐惧的当下,我突然明白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是个陌生人。我发现自己的脉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而我身上那被遗忘已久如今却无比紧绷的苏格兰高地人血液,却在这危险的一刻突然苏醒,并且狂放乱窜了起来。我该温驯地看着韦德先生被抢,目睹某个无恶意的陌生人被这群暴徒所杀吗?不行!我以上帝之名发誓,绝对不行!”伊林渥斯博士一边咆哮,一边从椅子上突然站起来挥摆手臂,姿态就像是一支竖立于大海中的第二桅杆。桌上有我内人的相框,这名老兄手臂一挥把它给扫到对面去。他激动到忘了跟我致歉,但他还是随即冷静下来,声音也压低了。“太好了。我可以监视他们。我可以伺机而动。我就假扮成这位声名狼藉的亚洲学者好了。满腔的愤慨叫我困惑,也让我惊慌担忧,我以巧妙的问题再三询问匪徒首脑,直至整个计划的旁枝末节都被我套出来为止——这和你们警方在《命运匕首》中的做法一模一样——同时,我还运用我的机智,努力设想能使他们铩羽而归的计策。

“虽然我花了一些时间来描述我的内心状态,但所有的思绪其实是在电光石火间一闪而过。发出恶魔般轻笑声的歹徒首脑穿过房间(拿掉络腮胡的下巴在大髭须的衬托下,使得他看起来更加邪恶),正准备把假络腮胡贴在我脸上。每一根胡须触及脸颊时,都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我力持镇定,不叫屈不诉苦。这个横目斜瞅警告我命案发生时别笑出声的恶徒,他会发现我不是好惹的!我照着他从盥洗室拿来摆在桌上的镜子,对自己的容貌赞叹了一番。然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稳住情绪,把声音压低到有如窃窃私语一般。

“‘老大,我们要干掉的人是谁?’这位来自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怀着没齿难忘的羞愧感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