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候,法兰克·渥伦德耐心而世故的声音把他从梦境唤回现实。
“怎么了,老小子?”
“抱歉,”何顿说。他从窗口旋回身,带着微笑把香烟在窗台边沿捻熄。渥伦德关心地盯看背对窗口天光的细瘦身影:一张清瘦聪慧的脸被意大利的太阳晒成棕色,脸上是细细的八字胡还有无法测度的双眼。
“我刚在想,”何顿继续说,“玛歌和我朋友索林·马许的婚礼。7年前,就在战争爆发以前。”
渥伦德的眉毛上扬。“玛歌?”
“希莉雅的姊姊。玛歌当年28岁,希莉雅也许是21岁。当时她们家只剩3个人:希莉雅跟玛歌,还有一个她们称作妈妈咪的老奶奶,”何顿笑起来,不很大声。“婚礼在回忆里总是很好笑。不知道为什么。”
“天知道,老小子。不过……”
“依我想,”何顿沉吟着继续说,“那是因为任何事物一旦牵扯到强烈情绪,事后总会叫人觉得好笑——从结婚到身上被扔了炸弹皆然。不过婚礼中有一种(我想用什么词好呢?)……有一种温情混合在情绪里,所以回忆起来总叫人忍俊不禁。‘你还记得当时你——?’诸如此类的话。”
他静默一会儿,两手摊开又合上。
“玛歌很美,”他突然补充道,仿佛渥伦德有过怀疑。“我从没见过她像当时那么美:绽放缤纷,可以这么说。就女人来说蛮高的:白色面纱下是栗色头发;棕眼分得很开;笑的时候露出酒涡,而且她常笑。人见人爱。是那种在学校里担任曲棍球队队长的女孩,你知道吧?不过希莉雅——老天,希莉雅!”
“不是我说,唐,关于那场婚礼你怎么讲个没完?”
“因为那是一切的基调。婚礼勾动我的浪漫情怀。而且从那之后我和希莉雅就机会不再了。”
“什么意思,你和希莉雅机会不再?”
何顿再次静默一会儿。
“我和希莉雅当晚碰头,”他答道,“就我们俩。在小径,在树下,在同一座小教堂旁边。我……”
当天所有的细节重现眼前;历历如绘叫人心痛:天空的色泽,青草的清香。婚礼接待会在凯斯华壕屋举行——太阳晒得黑色宽幅布面还有浆硬的衬衫成了滚烫的护胸甲,暗褐的屋宇倒映在燃烧的水里,打从凯斯华以凯斯华修道院为名起,这里就住了个德沃何家的人,然后威廉·德沃何从亨利八世手中买下此屋。
他记得摆设在大厅的张张桌子,厅堂是18世纪重新装潢的。祝酒、展读电报、众人鼓动一气的那种兴奋夹杂着匆忙与混乱。之后,新娘和新郎换上比较朴素的衣服,开着索林的车离去……
全都结束了。
“就在将近黄昏的时候,”何顿说,“我在原野上散步。我不期待遇见谁,我也不想遇见任何人。百感交集,你知道的!我朝教堂走去,教堂位在凯斯华壕屋和凯斯华村庄中间。那儿有扇小后门,有条山毛榉夹道的小径经过教堂边沿隔开墓园。我就在那里碰到希莉雅。
“我很累。我——有点疯狂吧,我想。总之,有那么一下子我们只是站定对看,也许相隔20呎。然后我笔直走向她,开口说……”
“讲下去啊,”渥伦德催道,蹙眉俯看书桌。
“我跟希莉雅说:‘我爱你,而且此爱不渝,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她冲口叫道:‘我不在乎!我不在乎!’然后我说:‘这事别再提了,好吗?’她看着我的样子像是被我打了,说道:‘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然后我就匆匆走开,仿佛被魔鬼追赶。”
渥伦德坐直身子,把香烟用力捻熄在烟灰缸里。
“你这个大驴蛋!”他几乎是用吼的。
10秒钟的时间!何顿沉思着。10秒钟的时间,那场和希莉雅之间的对话,压抑数月的感情倾泻而出。黄昏中的树木仿佛闪动着绿色的光芒,潮湿而芳香。希莉雅两手紧握,纤瘦的身子,灰色的双眼,和玛歌一样的棕发,但除此以外和她生龙活虎的姊姊截然不同。10秒钟——之后一切都变了样。他开始意识到渥伦德正在咒骂他,而且内容包罗万象。
“你这个大驴蛋!”渥伦德收尾道,语调疯狂。
“没错,”何顿平静地同意道,“我现在也有同感。可是,”他摇摇头,和渥伦德一样盯着书桌,“可是,你知道,我没办法完全肯定我当时做得不对。”
“呸!”渥伦德说。
“你想想吧,法兰克。1939年德沃何家族在凯斯华有何止数百亩地。他们在城里有幢大房子,在摄政公园那头。还有钱。很多很多钱。”他沉吟着。“我不知道他们现在财富多少。应该更有钱了,我想;因为索林在城里很有前途,而且我晓得他发了战争财——老实生意,当然!”眼见渥伦德的眉毛聚拢,他匆匆补充道。
“噢,嗯?也许吧,是我愤世嫉俗。然后呢?”
“再说,1939年的时候我算哪根葱?卢普顿的语言老师,一年300镑外加我的生活费。挺好的老公立学校,没错。生活安适有保障,没什么好忧心的。但是娶老婆?我可不敢想。”
“不过现在你可是唐纳·何顿爵士,坐在金山银山上头。”
“对,”何顿的语调酸苦。“而且很不快乐,因为两个哥哥——我这辈子别想有他们一半好——得先战死沙场好让我继承爵位。总之,言归希莉雅……”
“怎么样?”
“我现在也老大不小了。我想,整体来说,当初我确实表现得像个大驴蛋。不过现在多说无益。我已经失去她了,法兰克,而且他妈的真是活该。”
渥伦德跳站起身。
“少来他妈的这套垃圾!什么意思,你已经失去她了?她结婚了不成?”
“不知道。很可能,嗯。”
“你说的其他人:他们——还在吗?”
“还在,我想。除了妈妈咪;她在1941年冬天过世了。不过其他人都安好,就我所知。而且生活幸福。”
“你最后一次看到希莉雅是什么时候?”
“3年前。”
“最后一次写信给她呢?”
何顿看着他。
“你自己已经指出来了,法兰克,”他小心翼翼地回答,“打从杰瑞开始招供,你就分派了好几个任务给我。1944年我在德国。1945年你派我直接到意大利追捕史多本。而且,要是你记不起来的话,过去15个月来——15个月,听好了!——照说我可是个死人。”
“去他妈的,我已经道过歉了!凯普曼天杀的真够大意,没跟……”
“官方那头的事就不提了。法兰克。咱们面对现实吧。”
也许是窗口焚烧的阳光吧,何顿觉得头皮又厚又热。他离开窗边,瘦削的棕脸——含蓄,阴郁,固执——和双眼一样深不可测。他站在那儿,在渥伦德的书桌上敲击指节,一敲再敲,骚动不安。
“我们在部队时,”他说,“有个错误的观念,以为家乡的人事永远会保持原样。其实不然。谁也不能寄望它们保持原样。说来也真诡异。昨晚——我在伦敦的头一晚——我去看了出戏……”
“看戏!”渥伦德蔑声道。
“别打岔,等我说完。这出戏讲的是一个人人以为他死了的人返乡。他大闹家乡,搞得鸡飞狗跳,因为他老婆不恋旧情、另结新欢。
“但谁能寄望她眷恋旧情呐?物换星移,人事已非,岁月如流——!这种《玫瑰传奇》(译注:the Roman de la Rose,法国中世纪长篇叙事诗,内容为中世纪贵族的典雅爱情观)遗留下来的高贵感情观,早就跟着中世纪一起死去了——如果世上真有过这回事。走了个男人,女人终究会发现她跟着另外一个也一样好过;而且这——总之,这是明智之举。至于希莉雅,久远前我表现得像个天字第一号大驴蛋……”
他停顿一会儿,然后补充说:
“昨晚,当然,我不晓得大家都以为我死了。不过我的确晓得有那么段隔绝的时光,一道因岁月累积而无法跨越的鸿沟。双方都杳无音讯。我站起来,鬼魂般踅出戏院。现在我可领教到了,”他笑了起来。“老天在上,我领教到了。”
“胡扯!”渥伦德说道。“你现在还——呃——爱那个女孩吗?”
何顿差点气炸。
“我还……!”
“好吧,”渥伦德冷静说道,“她人在哪里?还跟玛歌跟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住一起吗,或者是自己跑哪儿去了?”
“我上回听到她的消息,听说她还跟玛歌和索林住在一起。”
“呃,那我们就假设她还在那里。说来他们倒是在哪儿?城里吗,还是在凯斯华?”
“他们在城里,”何顿答道。“昨晚我从那出要命的舞台剧脱身以后,在旅馆大厅首先拿到的就是《闲谈者》(译注:Tatler,知名时尚杂志)。上头登了张索林的照片,看来跟他那辆劳斯莱斯一样光鲜亮丽,正从他格罗却斯特区的豪宅大门踏步出来。”
“很好!”渥伦德轻快地点个头。他指向他书桌上那排电话。“电话在那儿。打给她吧。”
长长一段沉默。
“法兰克,我办不到。”
“为什么?”
“我得提醒你几次,”何顿询问道,“人家以为我死了?死——了,死了。希莉雅不像玛歌那样身强体健活泼开朗。她——容易激动。妈妈咪以前老说……”
“说什么?”
“算了。重点是,如果接电话的是希莉雅怎么办?她也许已经嫁人,不在那儿了,”何顿补充道,有点慌乱而失去理性,“假如是她接的电话怎么办?”
“好吧,”渥伦德说,“说来索林这小子在城里有办公室对吧?很好,打电话到他那儿,跟他解释情况。听我说,小唐!”渥伦德怒目瞪他,灰发覆在疲惫的脸部上方。“这件事挫了你的锐气。你已经把自己想成是他妈的放逐之徒和伊诺克·亚顿(译注:Enoch Arden,英国诗人但尼生一首同名叙事诗的主角,因遭遇船难而无法返家,重回家乡时妻子已经和自己儿时好友结婚)。得叫停了。这电话你不打,我就打。”
“别,法兰克!等等!”
不过渥伦德已经把手伸向电话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