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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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监狱,远在苏浙皖三省交界的深山,有个恐怖片式的名字——白茅岭。

白茅岭是上海管理的农场,是教化劳改犯重新做人的地方,有许多说沪语的干警。上海人管被释放的劳改犯叫“山上下来的”,说的就是这座山。从前我一直以为那叫“白毛岭”,听起来更阴森更有想象力,仿佛跟白毛女存在某种联系。

那年冬天,每逢日落,就是白茅岭最漫长的一夜。东边和北边,连绵不绝的白茅岭,早已降下白霜。西边和南边,是宽阔的无量河。四面无处可逃,天然的大监狱。刚过十二月,无量河蜿蜒的水面,结了一层薄冰,多年未见此景。监房、宿舍,兵营还有农舍,均无暖气,只能烧山上的干柴。囚犯们盖着薄薄的被子,互相搂抱取暖。值班的干警最难熬过长夜,唯有痛饮劣质白酒。清晨,隔着铁窗向外望去,是屋檐底下长长的冰,开春的油菜花地和茶园,盛夏的稻田和果树,秋天郁郁葱葱的山岭,远看都像涂抹过一层白石灰,仿佛整个白茅岭被移植到了西伯利亚。屋里屋外,每寸空气,潮湿刺骨,钻进毛细血管,七情六欲。

比冬天更可怕的是狼。七十年代的白茅岭,有什么会同时出现在所有人的噩梦中?便是狼这种动物。狼会吃人。除了农家牛羊,狼最爱吃小孩。白茅岭有所学校,家长多是干警与农场职工,枫林染红的时节,有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在放学路上被狼吃了,只剩残缺的骸骨。传说中的大灰狼,并不只是大人们用来吓唬小孩的。农场职工决意复仇,向部队借了自动步枪,在深山掏到狼窝,掳获七只小狼崽。刚出生的小狼,满嘴奶味,像一窝毛茸茸的小狗。它们被剥皮处死,血淋淋地吊在农场门口。当晚,整个白茅岭的囚犯、干警、职工还有士兵,都听到荒野里的狼嚎,从午夜持续到天亮。让人心里潮湿得发霉,生出密集的狼毛来。

次日早上,挂在农场门口被剥了皮的七只狼崽,消失不见了。

不久,一个职工晚上出门解手,迟迟未归。老婆拖着众人去找,发现在茅坑边的尸体——喉咙被咬断,差不多放光了血。大家都闻出了狼的气味。隔了一日,午后的太阳下,有个职工独自在茶园干活,突发惨叫。等别人赶到,发现他已被咬得面目全非,鲜血染红了茶树枝干。整条大腿都不见了,连着命根子咬断,被狼拖到林子里作了午餐。自此以后,大白天没人敢落单。下地干活必须三人一组,随身携带猎枪,最起码得有镰刀之类的防身。猎狼队使用部队的56式自动步枪(56式至今仍是一种致命武器,威力颇猛),在方圆几里内严密搜捕。

白茅岭有对夫妇,夏天有了第一个孩子。怀孕时就被看准是男孩,生下来足有八斤四两。十月初一,寒衣节深夜,夫妻俩被某种声音惊醒,发现襁褓里的孩子没了。窗户被顶开一道缝隙,残留几绺灰色狼毛。女人疯狂尖叫,左邻右合提着猎抢赶来,搜索到鸡叫天明,有人在山林边缘,找到两块染血的襁褓碎片。年轻的妈妈哭晕过去,大伙却不敢进山捕狼。最近一个月,有十个男人命丧狼腹。几具残缺的尸体旁边,自动步枪未曾放过一弹。白茅岭的狼动作极其迅速,目标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咬断了脖子。

一头寻仇的母狼?!

一九七六年年末,白茅岭农场发回上海的报告,将之形容为“狼灾”。

冬至,纷纷扬扬的大雪降下。每逢这种年景,狼群出没最为频繁,人与家畜也更易成为狼的猎物。狼嚎如常光临白茅岭。监狱岗亭打开探照灯,瞄准风中声音的方向。小土丘上,发现那头狼的身影,狼毛蓬松垂落,像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斜眼放着绿光。

清晨,大墙内的某间牢房,十几个犯人陆续醒来,发现他们中的一个,平日里健壮的大块头,已成血肉模糊的一团。喉咙被咬断了。监房里弥漫着血腥味,还有狼身上特有的臊气。铁栏杆上有几撮灰色狼毛。这意味着昨晚,那头狼秘密潜入监狱,成功躲过各种防范,没发出任何声音,杀死了熟睡中的囚犯。它不是来吃人的,死者虽然肥壮,但没缺多少肉,只有浑身狼爪的伤痕。

白头发的老狱警,接连抽掉半包大前门。案发现场烟雾腾腾.幸存的犯人们挤在角落,贪婪地吸鼻子,吞下充满烟味的空气。躺在中间铺位上的死人,是白茅岭唯一的胖子,却像具被吸干了的僵尸。老狱警操着一口黄酒瓮味的南汇话,令人颇感费解。相比警察后生们,他就是个乡下土鳖。他的真本事,只有两个最老的犯人知道,只有蹲了大半辈子监狱的人,才能从他后半夜巡逻慢悠悠的脚步声中,听出那个名侦探的节奏……

三十乡年前,提篮桥监狱幽长的甬道两边的铁栏杆里,人满为患,喧嚣骚动,散发出死尸与粪便的恶臭。彼时,他还不是狱警,更不老.他专办各种杀人大案,登上过《申报》,被百乐门的小姐们献过花,他常到监狱提审犯人,穿着灰色风衣,笔挺的皮裤,锃亮的靴子,偶尔戴上昵质礼帽,嘴里叼根烟斗。他很容易被认出来,有人向他吐口水,笑声邪恶。他穿过甬道,仿佛经过动物园,他把杀人犯看作野狗,绑票团伙当成黑鱼,扒手大王视为猴子,但他没看到过狼,也没有看到过狮子样的罪犯。一九四九年,许多警官去了台湾,唯独他留在上海市警察局,完成与解放军的交接。他为什么不走?因为是那福州路啊,有他喜欢的书店和姑娘。几年后,这条路上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都搬去了北京。而作为前名侦探,他走出福州路185号,踏上去白茅岭的卡车,带领五百名少年犯,从此二十年如一日,再没回家。

老狱警又踩灭一根烟头,看着监房床铺上的死尸。为子复仇的母狼,或许只是示威——它能轻易杀死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但他仍有疑惑,在狼杀人的同时,这间牢房里还有十二个人,难道都没有任何察觉?

一个年轻囚犯说:“我看到了。”这小子戴着眼镜,不像其他凶恶的惯犯。他的铺位就在死者旁边。后半夜,他被身边某种动静惊醒,闻到一股刺鼻气味。恐惧充盈了心底。睁开眼睛,月光穿过铁窗照亮监房。有团巨大的黑影,趴在旁边的大块头身上——难道有人半夜来鸡奸?为何没有反抗?不对啊,旁边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平常在监狱里横行霸道,都是他干别人的,怎么可能被别人干?不,那个……好像……不是人类。不错,它刚咬断了大块头的咽喉,满嘴都是人血。它也看到了他。

狼的目光。他说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凌晨时分的白茅岭,监狱的床上看到一头刚杀过人的狼。狼的鼻子距离他的鼻子,不会超过半尺。狼嘴里喷出的热气,带着死人的血腥气,灌进他的嘴巴。狼狠狠地瞪着他,几乎透过他恐惧的眼球,看穿他悲催的前半生。他不敢叫喊,没有发出声音。狼在警告他,要是把其他人吵醒,立刻咬断他的脖子。他直视狼眼几秒钟。幽暗的、绿色的却又像宝石般的狼的目光。德国纳粹的,意大利法西斯的、日本鬼子的、美帝国主义的、地球上一切的邪恶与残忍的目光,都不如昨晚那双目光。

在脖子被咬断之前,他闭起眼睛,强迫自己趴下装睡。他能感到那头狼从床上起身,脚步像猫似的,静悄悄地离开监房,从铁栏杆间钻出去。他躺在尸体旁边,自己也像尸体一动不动。直到天亮,囚犯们陆续醒来,才响起男人们的尖叫。

狱友们都不责怪他,毕竟当他发现时,旁边的人已经死了.假如他发出叫喊,非但自己白白送命,周围那些囚犯惊醒,恐怕也会被这头野兽咬死。所以,他的沉默,反而救了一屋子人的性命。

老狱警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面孔,也记住了他的囚犯编号:19077。

大雪一连下了十天。从白茅岭农场建立的那天起,就未曾下过这么大的雪。自狼在监狱里吃人那晚以后,白茅岭人人自危,为了避免在睡梦中葬身狼口,他们轮流说鬼故事吓唬自己。狼的体形虽大,骨头却很纤细,传说有缩骨之术,能钻进很小的洞或缝隙。毫无疑问,又是那头复仇的母狼。

唯独老狱警,照旧抽着大前门,蜷缩在宿合火炉边,迎来一九七六年的最后一天。默算日子,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熬到退休回上海了。

这天黄昏,劳改犯点名时,发现少了一个人。

干警们搜索了整个监狱,包括白天活动过的荒野。

冬天出来劳作的犯人不多,岗亭外放哨的士兵,偶尔也会走神,尤其当风雪弥漫,模糊了视线之时。那年头的白茅岭,越狱并非难事。别说是人,连狼也能翻墙。某年夏天发洪水,砖砌的监狱全被冲垮,有几个囚犯和干警一起被淹死。水田和茶园紧挨着山林,夏天下地劳动的时候,趁着别人稍不注意,囚犯就能轻易逃跑。

越狱者的结局,无外乎几种——被执勤的哨兵开枪击毙.被军警搜捕抓回来枪毙.逃到山上被狼吃了。还有更惨的,九死一生逃回上海,家里人却不敢收留,身无分文还没有粮票,露宿街头,饥寒交迫,为了能吃上口饭,索性再奔回白茅岭报到。

若在平时,早就全员出动搜捕了。不过,今晚零下十五度,在这样的雪夜上山,等于自杀。越狱的犯人也是昏了头,就算侥幸没被冻死,也会成为饥饿狼群的晚餐。监狱决定,等到明天清晨再行动。但到那时候,要搜捕的就不是逃犯,而是逃犯的尸体了。

白头发的老狱警,蹲在监狱门口,给自己点上最后一支烟,努力回忆逃犯的脸,想着想着,却串到了别的什么面孔上。不同的脸像烙蛋饼似的,金黄的压着土黄的,从焦香四溢到冰冷僵硬。

雪,下得稀稀落落。月亮快从浓云间露出头了。白茫茫的山上点缀着黑色的毛竹与桔树。站在监狱前向东望去,山头轮廓分明,右边露出一道陡峭悬崖,突出的侧面很像狮脸。那片山崖,又名狮子口,相传曾是宋朝岳家军抗金的古战场。

平常这个时候,老狱警就要回去值班了。那几个来自提篮桥、在白茅岭监狱相伴了三十年的老囚犯,只有听到他夜巡的脚步声,才能睡得安稳。他清点兜里的烟,剩下一包半,刚够应付七八个钟头。而这一夜,还漫长着呢。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莫名其妙地,老狱警想到这句话,很想找个人说说,回头只见雪夜里自己的影子。

他摸了摸腰间的枪套——54式手枪的,上个月才配发给每个狱警。这种枪威力巨大,可以近距离击穿薄钢板和砖墙,通常供军队使用,所以,这不是用来看管犯人的,而是为了防范狼的偷袭。弹匣容量八发子弹,但他只上了七发,因为最后一发容易卡壳。

枪套里是空的.枪已不翼而飞。

几个钟头前,他在负责看管放风的犯人。那时候,风雪正好停了,太阳难得从乌云里露头。虽是零下十五度的凌寒,他坐在阳光下的雪地里,仿佛做梦回到了三月的春天。但人到底是老了,他坐在一块榆木桩子上,背靠着光秃秃的篱笆墙,慢悠悠地点了一根大前门。午饭刚吃完食堂的红烧肉,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几个囚犯都是些后生,最小的十七岁,嘴上的毛还没长齐,年长的也不过三十,他们正在堆一个硕大的雪人,不断用雪块垒上去,几乎有两米多高。还有个下流坯子,用根粗木头插在雪人的胯下,一副要对着白茅岭所有女人耍流氓的屌样。

老狱警并没有阻止这些家伙,而是继续享用他的大前门。冬天的太阳下,风懒惰得静止不动,烟烧得尤其缓慢,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忽明忽暗。

他做了一个梦。又一次梦见提篮桥监狱,梦见福州路上的小书店和姑娘们,最后居然梦见了动物园,铁笼子里趴着一头睡觉的狮子。

十分钟后,他被一阵风吹醒。烟头早把手指烧起泡,他却没任何感觉,坐在榆木桩子上,双眼瞪巴瞪巴,扫过几个囚犯年轻的面孔,他们却诧异惊恐地甚至带有某种怜悯地看着他。

就刚才坐着抽烟的工夫,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他怀疑自己是活着,还是被这些囚犯用绳子勒死,用石头砸死,或者用狱警的配枪毙了。

枪。

下意识摸了摸枪套,空的。

来不及吼叫,就发觉办犯少了一个——他记得那张年轻的脸,戴着眼镜的斯文样,在令人眩晕的冬至后的清晨,狼吃人的监牢里头。

编号:19077。

这挨千刀的小子,趁着老子睡着的空隙,偷走枪套里的手枪,逃跑了!

几个正在玩雪人的囚犯,都被190177号的举动吓坏了。大家来不及警告19077偷枪会被枪毙,他就已带着手枪消失在白茅岭上。

老狱警手里没枪,何况山上有狼,必须先把剩余的囚犯押解回监狱。

他没再点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睡着——一辈子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虽然已五十九岁了,但除了头发已白,他并不像同龄人那样衰老,反而发根茂盛,身体还强壮着呢。盛夏农忙,他也和囚犯们一起,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收割水稻,身手敏捷不亚于小伙子。

监狱门口,懒洋洋的老狗在喘气。原子弹试验那年,他看着这条狗出生,活蹦乱跳了十年。秋天,它还让农场里的两条母狗同时生了两窝小崽子。可就在几天前,这条狗没来由地颓了,先掉两颗牙,后来是一瘸一拐,再后来尾巴都竖不起来,撒尿没法跷起腿,就等着进棺材了。这是命。

晚上八点,部队发现失踪了一支56式自动步枪,弹匣里有三十发实弹,还有把56式三棱刺刀也不见了。

偷走枪和刺刀的人,正在上山途中。

白茅草占满整片山坡,据说这正是“白茅岭”的来历。锯齿状的草叶,山羊都不吃,割在脸上辣辣地刺痛。自动步枪挂在胸口,刺刀别在腰间。

雪停了。月光皎洁。老狱警决定亲手把活人抓回来,而不是带回一具冻僵的尸体,或是被狼吃剩下的几分之一。就在今晚。

环顾四周,只有光秃秃的树干,看不到监狱和农场。军用手电筒光束耀眼。头顶划过一片凄厉,像钹声击穿耳膜。很高的树枝间,悬着被吊死的猫,惶恐哀鸣的,想必是猫头鹰。黑夜里遇到这家伙,必非吉兆,恐怕有人要殒命。他套着厚厚的军棉袄,帽子挡不住寒风,头皮一阵阵发冷。脚下的解放鞋,在雪地里遭殃。他像条狼狗弓腰观察地面。雪如起伏的棉花糖点缀着枯草与树干。山上积雪尤甚,几乎没过脚踝,雪地上留下深深脚印。前头还有脚印,幸好雪停了,否则很快便被淹没。四周落得孤寂,呵出白气,热腾腾的一瞬即逝。

但他嗅出人的气味——逃犯还活着。

另一行脚印,浅浅打在雪上,一个个小圆点,彼此间距很近,像两个小孩子追逐奔跑,说明是四条腿。空气中有野兽的气味,淡淡的臊热,恶心的腥臭。他取下56式自动步枪,打开机匣右后方的保险,连发模式。单发虽精准,但万一没射中,或击中了没打死,恐怕在射出第二发前,自己的喉咙已被咬断。枪口对准雪夜下的阴影,任何动静都要扣下扳机,管他是狼是人!往往这种时刻,枪在新兵手中很危险,只要哪个环节稍微出错,就会误伤战友,甚至可能打爆自己的脑袋。

每逢新兵入伍,白茅岭的老兵们都会反复告诫——晚上小心狼!一个人站岗时,绝不能思想开小差。有个东北来的新兵,十八岁,个头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可谓白茅岭的巨人。他家在长白山下,半汉半鲜的村子,祖传的猎户,年年要打死上百头狼。他想,过了长江还会有狼?一定是老兵用来吓唬人的。第二天早上,战友们发现此人不见了,岗哨上有团血肉模糊的骨头,残破的军装,散落一地的灰色狼毛。掉在地上的自动步枪,尚未打开过保险呢。在白茅岭,老狱警亲眼看见过被狼吃掉的新兵蛋子至少有四个。

胸口有些冒汗,他解开风纪扣,一股寒风卷入领口。为了抵挡南方冬天的湿冷,他习惯于穿着厚厚的军棉袄,并牢牢系紧领口。他突然听到某种声音。隔着一片树丛,在手电筒的光束最末端,有黑影晃动。老狱警关掉手电筒,借助月光往前摸去。那影子行动缓慢,估计已耗尽体力。只差数步之遥,影子越发清晰,破烂的囚服在雪地中分外醒目。白天越狱的逃犯,能活到现在,也算走运了。必须要抓活的,不能开枪,要无声无息,像从背后偷袭的狼。老头趴在荒草丛里,半个身子没在雪中。

19077号囚犯,刚满二十八虚岁。青皮光头上发根茂盛,已近板寸长度。不像其他劳改犯,他的皮肤白净,嘴上有圈胡茬。最与众不同的是,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大冬天口中呵出的白气,反复模糊镜片,目光也像盖着一副帘子,朦朦胧胧。乍看略像《南海风云》里的年轻舰长。去年夏天,南京军区的电影放映队,来到白茅岭放过一场露天电影。所有的囚犯、干警、职工,包括军人,一起坐在星空下,盘着腿,喂蚊子。

把这小白脸扑倒,干翻,捆住,不是轻而易举吗?

雪地里飞起团灰色,巨大的尾巴,月下龇牙咧嘴,牙齿白骨般反光。

“狼!”

该死的,那本该是他的猎物。但老狱警的一声“狼”,意外救了逃犯的命。狼的第一击,擦着逃犯的咽喉而过。狼爪将他扑倒在雪地。逃犯发出含混不清的吼叫,垂死挣扎,四肢乱蹬,抵挡狼的攻击,像被壮汉强奸的弱少女。

狼不明白,为何没有一击命中?自觉奇耻大辱,启动第二击。

四颗尖利的恶齿,再度逼近逃犯的脖子,眼看要噬血夺命。

枪声响起。56式自动步枪,三颗子弹,冒着火星,冲出枪管,响彻了整个白茅岭。逃犯本能地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从狼爪底下脱身,摸了摸脖子,确信还跟脑袋连在一起。

他活着,狼也活着,均毫发无损。子弹射向黑漆漆的夜空,击向挂在中天的月亮。并非老狱警射术不精,而是狼与逃犯生死搏斗的瞬间,纠缠翻滚在一起,根本无法瞄准。56式自动步枪的杀伤力超强。就算打准了狼,子弹也很可能穿透狼的身体,击中下面的逃犯。还有一点,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对于在白茅岭“关”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狼不是陌生的动物。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无论公母。这头成年母狼,体形比同类大些——白茅岭上的这群狼,大多魁梧雄壮。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

狼,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不仅一无所获,反而丢掉不少人命。刚

才那几秒钟,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

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

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转身窜到雪地深处,消失了。

逃犯看到了老狱警,也看到了自动步枪。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要么被当场击毙,要么被抓回去枪毙,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无论结局如何,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

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

“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最疼的!白痴!”

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

“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

“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

“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

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

虽然穿着厚棉袄,臃肿得像团绿色毛球,但老狱警还是眨眼间打开自动步枪保险,对准暗绿色目光,扣下扳机,三颗子弹连发。枪声压倒了狼嚎。

狼消失了。前头还是雪地。黑夜里,白茫茫,远方山峦剪影模糊不清,荡起三段枪声的回音……间隔愈来愈长,更像打了三次单发。子弹继续飞。

手电所到之处,没有血迹,连根狼毛都没落下。难道是幻觉?

他问逃犯:“喂,你看到狼了吗?”

“看 到了,但你没打中。”

在雪夜丛林,面对狼这种幽灵般的动物,失手也并非绝无可能。看不到那双绿色的眼睛,但能感觉到它,也许已绕到背后?老狱警不敢多想,喘着粗气,转了几个圈,绑在腰间的麻绳,缠绕好几圈,像流出来的肚肠。逃犯跟着他转圈,雪里连跌两个跟头,差点也把老头带倒。

“王八蛋,坐稳了!”

逃犯应声坐在雪地上。这也是喊给母狼听的,让它一样乖乖坐下,不要轻举妄动。但他看不到狼,狼看得到他。毕竟,人的视力有限,尤其在黑夜,怎比得过野兽的眼睛?

两个人行走,一个人被反手捆着,另一个身上系着绳子,还得防范对方随时会逃跑,甚至反过来攻击他。在这种情况下,要预防狼的突袭,简直太困难了。何况又迷路了,可能离山下监狱越走越远。假如朝天鸣枪,山下能否听到?无法判断,算了吧,还是节省点子弹要紧。老狱警暗自思忖。

这么坐在雪地里,恐怕到不了后半夜,就得活活冻死。还好四周有枯枝和干草,兜里还有盒火柴。他清理积雪,点燃几绺白茅草。火种,像难产的婴儿,总算亮起来了。太冷了,又潮湿,眼看火苗又要熄灭。他命令囚犯用身体挡风,同时往柴堆里吹气。火苗点着枯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为了活命,哪怕烧掉整座白茅岭也在所不惜。逃犯跪着凑近取暖,死人般的脸,稍微有了血色。在火光映衬下,脸颊的伤痕更为鲜艳,竟生出一种俊俏来。

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人类才有幸在远古生存下来。地下的雪水渐渐融化,后背心都被烤热了。老狱警又起身去收集树枝,以免燃料殆尽,但跟逃犯一块儿绑着麻绳,活动范围仅是个半径两米的圆圈。

“犯了什么进来的?”

“我没犯罪。”

老狱警一脚踢开他,却因麻绳连着他俩,自己也被顺势带倒,趔趄几下,仍端起枪。

逃犯把头埋入膝盖,反捆在背后的双手,如临刑前的死囚。火堆噼啪作响,不断有枯枝烧裂。

“他们说我是强奸犯,但我不是。”年轻的脸庞在火光中抬起。

“19077,我在医务室见过你,你以前做过大夫吧?给人看病,还是给牲口看病?”

“给人看病——女人。”

“妇科?你就每天坐在医院的小房间里看女人的下面?”

老头用衣角擦拭对方满脸的鼻涕。逃犯猛烈甩头,避开他的手。

“判了多少年?”

“十年。”

“来几年了?”

“四年一个月零九天。”

老狱警是明知故问,关于19077的一切,他清清楚楚——包括为什么会来到白茅岭。干了一辈子的警察,从旧社会到新中国,哪样奇怪的故事没见过?各种各样的冤枉官司多了去了,而因妇产科医生的

职业无端引来强奸的罪名,也不是第一次听说。

作为强奸犯来到监狱,地位还不如贼骨头和杀人犯。倒粪便洗厕所这类脏活,通常是留给他的。何况,他长得文弱秀气,洗干净了像个小白脸……

一九七六年过去了,白茅岭上升起一九七七年的月亮。白雪映着熊熊火堆。逃犯的脸颊越发绯红,那道渗血的伤痕更加刺目。干枯的嘴唇也湿润起来。

火苗眼看要熄灭。老头命令逃犯在原地不动,他去再捡些干枯的树枝。逃犯说:“要是你去捡树枝,那头狼下来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捡吧,能不能帮我把绳子解开?反正你手里有枪,不管是我还是狼,一旦轻举妄动,你都可以开枪。”这是合理的建议。否则,两人势必一块儿被狼吃了。老狱警为他松开双手,但没有解开腰上的绳子。逃犯活动活动手腕,猫下腰去捡树枝。

来不及了。

月光透过张牙舞爪的枝丫,照亮一头硕大的动物,居高临下站在大石头上。狼眼斜斜地上翘,仿佛从蒙古归来。冬天的灰毛尤其厚长,从胸口拖到四条腿肚子上,而在宽阔的胸膛之下,还荡着一堆臃肿的奶头。它像发作时的哮喘病人,或像多年的痨病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带着血腥味和热烘烘的狼臊气。虽说狗也是这样吓唬人,但狼那尖细开裂的嘴巴,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垂于地面的扫帚尾,提醒生人勿近。

白茅岭的雪,还没融化。狱警与逃犯生的火,刚好熄灭。最后一粒火星,似夏日的萤火虫,冻死在突如其来的寒流中。

狼,暴露獠牙,呼之欲出。

哒……哒……哒……没听到子弹的穿透声或狼的哀嚎声,却有一阵腥风扑面而来。老狱警顺势往后跌倒,第二次扣下扳机。子弹射出瞬间,有双爪子不可抗拒地扑到肩上。超过十个成年男人的力量,将他踩倒在熄灭的火堆里,几乎要压碎他的骨骼和内脏。眼前一团黑灰,自动步枪飞了出去。浓浓的腥臭味再次袭来,冰冷的狼牙刚好擦过脖子。哪怕多停顿一刹那,就会被咬断喉咙。老头转过身,把狼压在身下,狂吼着,同样龇牙咧嘴,像要去咬狼的脖子。人的力气到底不比野兽。母狼瞪出凶狠的绿光,又挣脱转身,踩上他的后背。冰凉的异物,侵入他左后肩膀,深深嵌进肌肉。他被狼咬了。第二口,即将咬断他的后脖子。某个冰凉的金属,突然插进母狼的右前腿与胸口的连接处。

那把56式三棱刺刀。他脸朝下俯卧在地,被狼咬到肩膀的同时,反手抽出左腰间下的刺刀,举至头顶,手心向内侧一转,擦着自己脖子右侧边缘猛向上戳。母狼的血,似滚烫的开水,溅满半边脸。刺刀还在左手。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可毫不费力地刺透两个男人的胸膛。即便不能当场致命,三棱形的军刺也能通过血槽将空气引入,在血管内形成泡沫。只要刺入八厘米,就可让人痛苦而缓慢地死去。刀身加热时掺入过砷元素,仅仅擦伤皮肤也能导致砷中毒。

老头晃晃悠悠站起,缓缓贴近地上的母狼,决定送出最后一刀,仁慈地解决它的痛苦。

狼却一个急挺身,亡命地钻入边上的树丛,被绵延如大肠般的黑夜消化。好厉害的对手,虽然是母的!他找回手电筒,庆幸没被拌坏,这才想起逃犯。

又不见了。

老狱警的腰间还捆着绳子,却在数米开外中断——56式自动步枪也失踪了。

19077号犯人第二次偷走了老狱警的枪,也是老头这辈子第二次被人偷枪。

不远处的雪地上,有行深深浅浅的脚印。他走不远的。老狱警忍住肩膀和背后的剧痛,抓紧手电和刺刀,跌跌撞撞往前冲去。枪套里的54式手枪还在。但真正厉害的武器,既可以杀人也足够杀狼的,在逃犯手里。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凌晨一两点,老狱警一路往山上走。山上的雪越发坚硬。好像有白色雪花飞过,随手一抓,非但不融化,反而有些暖和,原来是身上的棉絮。这同样拜母狼所赐,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尚未凝固的血,从十多处不同的伤口渗透。

一盏清亮的白光,从斜上方投射下来。一只老鼠,窸窸窣窣钻出雪堆,宛如一条毛笔的墨迹,从白色信纸上画过,转眼被水稀释。这家伙那么小,却非等闲之辈,窝里藏着不少过冬的口粮。猫头鹰从天而降,把老鼠逮到了树上。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也许只有几个月。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恐怕寿命更短暂。想想自己能活到这把年纪,老头就感觉走了狗屎运。大约四十年前,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警察局的同龄人们,要么死于凶恶罪犯之手,要么作为阶级敌人被镇压枪毙,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而今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

循着逃犯的脚印,雪地里有坨黑色的东西,冒着热气。他认得是

狼粪。新鲜出炉的,小笼包般的狼粪。要是晒干了,用火柴点燃,会冒出浓烈而腥臭的黑烟。古人就是这样用狼烟传递军情的。只不过要葬送很多收集狼粪的士兵性命吧。狼不像老虎或豹子在领地范围潜伏袭击。它们的狩猎方式是长途奔袭,因此具有超乎其他猛兽的耐力。但奇怪的是,为何只有这一头母狼?狼群去哪里了?

他在此地二十年,从未深入过这些角落。严寒时节,狼群会席卷整个农场,把大家准备过年的牛羊拖走,或就地啃得只剩骨架。监狱还没养狼狗,顶多是有农家院里的草狗,学名中华田园犬,冬天还会吊死做狗肉煲。

雪中脚印,越发凌乱,也越发新鲜。手电射向正前方,依稀可辨一个人影。

“站住!”任何人只要回头,看见这么一个浑身鲜血,半人半兽的怪物,都会不由自主停下。虚弱的逃犯正在喘气,瞪大眼睛足足十秒,才确认来者是何人。

老狱警连手枪都没掏,握着带有狼血的刺刀靠近,逃犯本能地举起56式自动步枪,“不要啊!你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白痴,保险都没打开呢!”

逃犯忙乱地检查自动步枪,扳弄各个部位。当他把枪口对准自己,老头及时提醒了一句:“喂,危险!小心走火,把自家脑袋给崩了!”“哦?”

枪口放平,他继续扳弄保险,整张脸由苍白憋到通红,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

老狱警根本不相信他会开枪,大摇大摆走到逃犯面前。

枪响了。

连续三发子弹,从56式自动步枪的枪口射出,擦着耳边飞过。距离太近,根本无从躲闪,他本能地向后摔倒。在他倒地同时,身后闪过一个黑色的影子。

后面有狼的绿光,逃犯只能抓紧时间开枪。还是那头母狼?胸口中了一刺刀,居然还没流血而死?趁着逃犯分心,老头翻身抓住枪口。刺刀本可轻松地出手,瞬间捅进逃犯心窝。就算仅刺中肚子,也会令其在数分钟后丧命。终究,他不想只带回一具尸体,于是冒着逃犯开枪或走火的危险,将逃犯死死压在雪里。他右手像个铁扳手,禁锢住逃犯抖动的手指,阻止他扣下扳机。

与其作为越狱犯耻辱地受死,不如在这狼嚎的雪夜里,被一颗子弹或一把刺刀送命更痛快些。逃犯比老狱警高了大半个头,垂死挣扎,并不比母狼更容易对付。额头被逃犯的指甲抓破,老头热热的人血混着狼血,溅到逃犯碎了一块的镜片上。老头关上枪的保险,重重一拳砸中对方鼻梁。逃犯再无力反抗,像妇产科的女病人,绵软地躺在雪地上,双腿分开。满脸流血的老头,骑在他身上,劈头盖脸,一顿胖揍。

残留着火药味的枪口,顶住逃犯脑门,冰凉的皮肤立刻灼热起来。调整到单发模式,不要浪费子弹,一颗就足够了。从额头进去,后脑勺飞出来。干净利落,不会有太多痛苦。无非是死相难看点,自动步枪的威力巨大,那么近距离开枪,很可能掀掉大半个天灵盖。

“干吗要逃跑?”

“同志,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被那头狼吃掉了!如果,我不快点弄断绳子逃跑,也会被狼咬死的。我必须拿走你的枪,万一那头狼追上来,还可以靠这支枪自卫。你也不想看到,今晚我们两个都被狼吃掉吧?”

这番话貌似有些道理,但也可以往更险恶的方向揣测,老狱警犹豫着把枪收回。

逃犯说:“你还在流血呢!”

“你以为你是医生?”老头忘了,他真是医生。

“伤口很深,没做任何包扎处理,还能一路追到这里……”逃犯摇头说,“快把衣服脱下来。”

“冷。”

“快点脱,听医生话!”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在关照女病人:快脱裤子,在医生面前别不好意思。老头脱掉衣服。血肉和棉毛衫连在一块儿,冻得硬邦邦,几乎撕下几块皮。但他咬着牙,死都不肯叫一声。

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全是狼爪留下的,最深有一二厘米。左后肩膀,两个深深的洞眼,狼牙的标记。还好右肩膀没受伤,否则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老狱警个头不高,体重不超过一百二十斤,但有精壮紧密的肌肉。前妇产科医生现逃犯,撕碎老家伙的衬衣,反复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一包上去就渗出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成了木乃伊。逃犯帮他穿好衣服,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不断钻入寒风。

没有止痛药,但低温令人头脑清醒,不断刺激分泌肾上腺素,获取并透支能量。包扎穿衣的整个过程,他始终牢牢握着枪,不肯腾出双手,以至于系纽扣这种事,也得逃犯一粒粒帮他系上,从最底下到脖子上的风纪扣。逃犯抓起几把雪,擦拭老头黑乎乎的脸。冰凉刺骨的雪团,好似冬天没拧干的毛巾,擦掉厚厚的泥土与污垢,在皮肤上融化,变成水,带走人与狼的血。

老头的脸露出原色,不深不浅的肤色,眉毛与眼睛还算端正,如果戴上眼镜,穿上中山装,很像处级干部或小学教员,也像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但他只看到雪月下自己的影子,模糊得像一团动物内脏。

“谢谢。”他第一次向劳改犯道谢。

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像燃烧的煤球炉,简直可以喷火取暖。上山之前,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但怕累赘,加上水壶的铝质外壳很容易跟自动步枪碰撞,怕半夜里动静太大,惊动了逃犯或狼。他半蹲下来,清理出一团干净的雪,捧在手心。眼睛一闭,吞入嘴中。

前医生现逃犯提醒,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提防一边在雪里拉稀,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

老狱警不蠢。他没有马上咽下去,而是先含在口腔。两边腮帮鼓着,等冰水变成温水,才缓缓吞下,这口水经过咽喉、食道,胃……虽缀然牙齿连同舌头冻得麻木,身体却像一盆快要枯死的花,哪怕撒泡尿浇了都能活命。

他又抓了一大把雪,塞到逃犯手里。逃犯往后缩了几下,硬着头皮吞下一口雪。

“小子,别说你想要逃走,刚来白茅岭那几年,我有好几个同事,解放前就在一块儿的老警察兄弟,都被冬天的狼吃了,连我想要逃走都不敢,何况你?”

逃犯斜眼看他,不回答,怕被这老家伙套话。

一九五三年,前名侦探来到白茅岭,自此遥望整片荒芜的山头,听黑夜此起彼伏的狼嚎。他住在漏风的茅草房子里,腰眼里别着手枪,监督犯人们修造监狱和农场。有时候,他想,自己还不如那些只判了几年的,要么三年劳教结束就能回城的犯人。从上海被放逐来的干警们,白茅岭就是终老与葬身之地。包括安置来的无业游民,大家都要为农场生儿育女,以便一代代人就地扎根,永远繁衍生息。像他这种一辈子没结婚,被批准退休后还能回上海养老的,真是风毛麟角。

“但是,狼窜到监狱里来吃人的事情,我却是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老头说。

白茅岭,下半夜。冷月下的雪地,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直的脚印。逃犯的眼泪,扑簌扑簌,滚烫的,顺着眼角,砸入雪地,像烧开的水,融化微小的,一片白。

“同志,你说,我们要是回到监狱,我还有可能活吗?”逃犯无力地倒在雪中。

老狱警无法说出真相——越狱犯通常会被加判为死刑。除非是自首回来的,才可能捡回一条命。他说:“不晓得,得看人民法院怎么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