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命为筹码 电影盲井原型矿难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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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命为筹码:电影盲井原型矿难案

悍匪暴行录:细数罪恶的动机和末路

这期要讲的案子,十分的沉重、压抑。「人间观察团」的成员们,光搜集和整理资料就花费了一整周的时间,因为此案并不是个案,而是系列案。

时间跨越了30年,地域跨越了南北方十几个省市地区,犯罪分子和被害者均超过了100人,并无法准确统计。原因是很多被害人被杀死后立即火化,骨灰遭抛弃,无从查找。

2003年,描述「人为矿难诈骗」的电影《盲井》,在柏林国际电影节上拿了银熊奖。而这个电影的原型,就来自于下面的一系列真实案子。

本篇文章中的几个案件环环相扣,每个案件结束后,某个逃窜的犯罪嫌疑人又会出现在下一个案子里。

现实中的歹徒们,全然没有电影里那种被受害者打动、良心发现的纠结。

接下来你将看到,人为了钱能做出怎样的卑鄙事情,人性最阴暗的角落究竟是怎样的。

歹徒找不到下手目标的时候,甚至连至亲也杀!

时间:2006年2月4日立春

地点:陕西省白河县构扒镇凉水村

33岁的光棍高春贵终于在这一天下定决心,要离开村子,到外面的煤矿打工!

高家在凉水村属于「穷户」,父亲去世了,家里年逾六十岁的母亲是盲人,有个小他4岁的妹妹早已出嫁了。他脑子不活络,甚至有些「呆傻」,除了种田也没什么本事,一直因为太穷而娶不上媳妇。

为了照顾老母亲,高春贵在村里熬到了33岁。眼瞅着周围邻里很多人家建起了2层小楼,都是出去做矿工换来的,高春贵心思活络了,不能再等了,得出去!赚大钱!听说去煤矿挖煤,一天能赚三五百呢,这比一亩地一年的收益还多。况且做矿工挖煤也不需要什么文化知识,有膀子力气就行了。

于是,在老母亲的不舍下,高春贵踏上了离家之路,只是这一走,便再也没回来,因为他被人当作「猪仔」给杀了,拿去换钱了。

时间:2007年11月

地点:河北省邢台白塔镇

一天晚上8点多钟,李家庄煤矿矿长董文新接到了矿上的电话,「矿长,快回来吧!出事故了,有人遇难了!」出人命了,董文新火速赶回煤矿,等他赶到的时候,那名出事儿的,叫「孙才德」的矿工已经气绝身亡了。

原来是矿里的罐车刹车失灵了,不受控的瞬间,正好撞向了站在轨道上的孙才德。

董文新立即询问了与孙才德一起下井干活的同班组其他矿工,那4个人均表示,孙才德确实是被罐车撞死的。

发生了这种情况,矿方有心细查并不算难,可是当时小矿区的处理程序里,保证照常生产、确保产煤量才是首位。抱着大事化小、息事宁人的态度,矿主们通常会用钱来平事儿。再说,出了人命,死者家属们一定会闹,尽快安抚住他们,别把事儿闹大了才是第一要务。

果不其然,孙才德的4名家属开口就跟矿主董文新谈了起来。谈啥?人死了要赔偿啊!而这四个人,正是跟孙才德一起下矿干活的同班组工友。分别是:孙才德的哥哥孙才顺,姐夫赵良银,姐夫的哥哥赵良锋,以及介绍工作的中间人付荣科。而他们拿出来证明身份的证件,就是孙家的户口本以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孙才德和哥哥孙才顺是亲兄弟关系。

死者家属就在眼前站着,并且目睹了自己兄弟死亡过程,饶是谁都会觉得太惨了。矿上马上决定,把这四人安排在邢台的中兴宾馆,包吃包住,好好招待着。

谈判的过程中,死者的哥哥一直低头抽着闷烟,而死者姐夫的哥哥:赵良锋,是个能说会道的主,与矿长几番讨价还价后,确定的赔偿金是20。5万元。

为什么是这个价格呢?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矿难的赔偿只有几千元;到了90年代,提升到了3万至5万元;到了2000年初,最高赔付额度也不过8万元。直到2004年,山西率先出台地方政策,规定「煤矿事故死亡矿工的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2005年国家安监局升格为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召开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矿难赔付要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以11年、15年的标准来计算。此后,山西的地方标准就被普遍借鉴,「20万元」成为行业内的共识。

就这样,「死者家属们」与矿上签署了一份手写的《死亡赔偿协议》,里面总共四个条款:

第一条是死因:孙才德之死系因工而死,原因是其违章作业所致。

第二条是赔偿金:甲方(煤矿方)本着人道主义原则,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补偿乙方(家属)20。5万元。

第三条是善后:乙方收到款项后,此事件即告结束,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是效力:本协议双方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落款日期是2007年11月10日。

四个工友兼家属在整个过程中没流一滴眼泪,顺利得到了20。5万元。他们揣上钱,迅速将孙才德尸体送去火化。

从殡仪馆出来后,孙才顺随手就把骨灰盒给扔了,嘴里咕囔着:「这么个盒子还要了我一千多块,这钱可不能让我一个人出啊。」

当天,在赵良锋的主持下,几个人就把那笔赔偿金给瓜分了!

诡异吗?诡异,亲哥怎么能把亲弟的骨灰随手扔掉,又跟外人瓜分赔偿金呢?因为事出反常必有妖!死去的根本不是什么孙才德,而是陕西凉水村的「呆汉」高春贵!他根本不是死于什么事故,而是被同乡人给谋杀的。什么哥哥、姐夫,全是假的。这是一个有组织的杀人诈骗团伙,专门找人结伴去煤矿打工,然后杀人伪装矿难,骗取巨额抚恤金,而这个死在矿里的「孙才德」,是他们杀死的第五人!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想到了王宝强初出茅庐时拍的电影《盲井》?里面的情节和这个案子一模一样?没错,这个案子就是盲井的原型之一。所谓之一,也就是说这类案子不止一起,而是从上世纪80年代起,涉案人员超百人的特大杀人诈骗系列案,这种勾当的行话被称为「杀猪」、「打点子」。这里的打点子并不是赌博的一种玩法,而是把人当成「猪仔、点子」杀死,再假冒家属骗取赔偿金。

让我们把这伙人的来龙去脉继续讲完。

记得那个与矿主谈判,能说会道的赵良锋吗?他是犯罪团伙中的主谋,说起来他做这种黑心事儿已经有十来年了,颇有经验。

赵良锋和赵良银确实是亲兄弟,他们的身份没造假,杀死高春贵是他俩早已安排好的,他们先是在河北「踩点」,专找规模小、有安全漏洞的煤矿,然后伺机寻找「猪仔」,憨傻老实的高春贵就被他们盯上了。

跟电影里演的一样,他们哄骗高春贵,说有个煤矿正在招人,可以带着他一起去赚钱。高春贵见他们都是煤矿上的熟练工,又是陕西的老乡,二话不说就跟着他们去了。只是在路上,同伙之一孙才顺继续哄骗高春贵,说他得冒充自己的弟弟孙才德才行,因为高春贵才出来打工一年,矿里不愿意用新人,所以只能冒充他弟,才能组成一个有经验的「5人班组」,互相有个照应。单纯的高春贵不疑有他,就答应了。因此,他和孙才顺去矿上应聘的时候,并没有出示身份证,而是拿出了孙家的户口本,说身份证丢失了。

在当时,很多小煤矿缺人,只要看你是个能下矿的劳动力,有身份证明,登记一下就能上工,并不会严查,因此,高春贵就成了「孙才德」。

这一天,轮到这个陕西籍班组第五次下矿井挖煤。赵老大他们几个人在入口处狠狠嘬了几口烟,好似心中有事儿,烟头要烧手了,才扔到地上狠狠踩灭,依次下井。高春贵跟在他们后面,他还不知道,周围已经杀机四起了。

黑漆漆的矿井中,只有几束矿工头戴灯发出的光亮。几名矿工劳累许久后,坐在地上聊天。

「诶,你赚了钱想干啥哩?」赵良锋问高春贵。

「娶媳妇,给我娘治眼睛。」高春贵老实的回答。

周围哄笑声起,「你三十多了还没娶上媳妇呢?」

「家里穷,没女人愿意跟我。」高春贵不好意思地憨笑着,蹭满黑灰的脸上露出一排白牙。

「赚够了钱回老家娶媳妇?」赵良锋揶揄道。

「嗯,回老家,去我们县里找!」

「现在就送你回家好不好?」

「现在?」

「对!现在就送你上路吧?!」

赵良锋话音刚落,站在高春贵身后的一个黑影猛地举起一根粗大的坑木,狠狠地砸向了他的头部!

高春贵连呼喊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倒在地上断了气!

刚才还在嬉笑的工友们,抿紧了嘴,动作熟练地行动了起来。有人上前探了下高春贵的鼻息,确定已经死了后,把尸体拖到了罐车轨道上;有人迅速用鞋子在地上搓,将血迹和煤渣混在了一起;有人拉动了罐车的刹车……

杀人灭迹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完成了,干净利落。随后他们迅速回到地面,大声喊叫「死人了!出事故了!」矿上的铜钟响起,这是拉警报的声音。

实际上,孙才顺真的有个弟弟叫孙才德,1972年出生的,就比高春贵大一岁。是个智力低下的人,4年前出村后就不见了。因此,他们让高春贵冒充孙才德,又是相仿的年龄和口音,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

说起这个犯罪团伙的主谋,赵氏兄弟,他们犯罪的起源则是老二赵良银遇到了真正的矿难。

那是10年前,也就是90年代中期,赵良银与堂兄赵良存一起到山西临汾的煤矿挖煤,结果遭遇了煤矿冒顶事故,堂兄当场身亡,赵良银受了伤。事故后,矿方将重伤的赵良银扔到了当地一家没有医治条件的乡镇医院,并拒绝支付医药费,最终使其落下残疾。此外矿方还扬言,「只赔一两千块钱,要得再多,让你走不出山西!」

身为大哥的赵良锋深感不忿,决定将矿主告上法院,结果法院拒绝受理。赵良锋后来到临汾市政府门口静坐半个月,迫使法院立案。官司前后打了一年,最终调解结束,赵良银获赔了5万元,其中包含3万元的医药费。至于死去的堂兄赵良存,一条命只换来2万元的赔偿。

养病恢复期间,原本是家庭支柱的赵良银丧失了劳动能力,只能在矿上做点小生意,养活一家五口。经历此事后,一提起煤矿老板,就恨得要命。但是他们怎么从受害者变成了杀人罪犯?

有人说,很多违法犯罪的成因是「自身因素是子弹,背景社会来上膛,具体的环境扣动了扳机。」赵氏兄弟就是如此。

赵家兄弟总共五人,来自陕西汉阳镇泗发村。赵良锋是老大,二弟叫赵良银,也就是假装孙才德姐夫的那个人,还有赵良升、赵良贵和老五赵良军。除了老三赵良升在镇上当兽医,赵家兄弟四人先后都在煤矿打工谋生,其中除了老五赵良军,其他几人均涉足「杀猪」业,并成为团伙中的核心。

他们的父亲以前是村会计,正派老实,但年纪轻轻就因病去世了。赵老大中学毕业后就开始做小本生意,但是没赚到过什么钱,不学无术,在村子里名声很差。不但小偷小摸,还会坑蒙拐骗乡邻,好几次派出所来抓人都被他溜掉了。后来他在村子里呆不下去了,就外出打工,到外省煤矿上做矿工,并陆续把弟弟们也带了出来。

在矿上赚钱虽然比干农活赚得多,但是特别苦,赵老大认为是他们用血汗肥了煤老板的腰包,这种贫富差异的悬殊,让他内心失衡,总琢磨着有什么发财之道。二弟在矿上出事后,他们对煤老板更加痛恨,如果能从「土财主」身上搞钱,岂不是能一举两得?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赵老大突然心生恶念想到了这个搞钱的办法,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说起他走上这条路的原因,我们就不得不说起另一个人:潘申宝。

潘申宝也是陕西汉阴人,专做「杀猪」、「打点子」。其犯罪团伙成员庞大,在1996年11月到1998年9月,不到两年期间,先后在山西省灵石县、古交市、霍州市、汾西县、蒲县等地作案将近30起,杀死无辜矿工28人,重伤1人,骗取各地矿主钱财57余万元。

此案也是电影《盲井》的原型之一,是全国破获的第一起特大伪造矿难连环杀人诈骗案,为此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命名为「8。25特大系列杀人诈骗案」。

犯罪期间,仅潘申宝一人就参与作案10起,杀死「猪仔」10人,骗取抚恤金21.85万元。真可谓杀人如麻!如此算下来,团伙中的成员,各自分得了约8000余元。不要小看这些钱,在当年相当于一个农民做5年农活的收入。

让我们再来说下,潘申宝案具体是怎么回事。犯罪者是如何「打点子、精心部署、分工明确」的。

潘申宝是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上七镇龙泉村人,半文盲,连小学都没有上完,除了自己的名字,只认识一些个别的字。1996年的时候,潘申宝不甘心在老家日朝黄土背朝天的干农活,便去到徐州一家煤矿打工。

徐州是江苏省最大的煤矿基地,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煤矿。那里的大煤矿基本都是国家所有,管理比较正规,安全设施也完善。矿工多是从本地招聘的当地人,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对矿工身份也核查严格。下矿以后,会有经验十足的班长带队,负责监督和处理紧急情况。

而潘申宝去的是一家小型私人煤矿,煤矿主为了节省成本,安全设施和规章制度特别不完善,工作环境很危险所以家境比较好的矿工多不愿意去干。

但这种小煤矿的收入却高出许多,也没有严格的用工筛选,只要你有劳动力,带着身份证去登记就行了,有时候连身份证都可以不看,因为煤矿缺人,能来干活就行。因此,矿工队伍鱼龙混杂,你也不知道工友里是不是有逃犯、未成年人,甚至智力障碍者。

想多赚钱的潘申宝就冒着风险留在了那里,毕竟在那干上2、3个月,相当于他在老家种一年地的。

也正是这些个体小煤矿,成了「杀猪」勾当滋生的温床。

承包这种煤矿的老板目的只有一个:赚钱。因此,在安全设备的投资上少的可怜,所以,也不存在安全生产这一说。这样一来,自然就很有可能出事故。

一旦出了事,私人矿主就很头疼,只能赔钱了事儿。为的是事故不要被捅出来,否则就要停工停产耽误赚钱。私下解决的话,遇难者家属拿钱了事儿,尸体立即火化,只要同意火化了,家属想再闹事儿告状也没有用了,因为证据全被销毁了。

没过多久,潘申宝就目睹了一起矿难。一个矿工失足,不慎从矿井高处落下,当场气绝身亡。那名矿工是徐州本地人,第二天家属就来矿上奔丧了,一时间哭声喊声沸沸扬扬。平时一向凶神恶煞的矿主,遇到这种情景只能服软,主动提出给家属抚恤金,希望不要把事儿闹大了。当家属表示抚恤金太少时,矿主又主动将金额加了一倍。于是,家属当场同意火化。在遇难矿工遗体送到火葬场的同时,矿主将厚厚的几沓现金交给了家属。

潘申宝目睹了这一切,看到那些钱,得有好几万,他咽了下口水。他甚至都想,如果是自己死了,能换回这么多钱,值不值?

矿里的工作很辛苦,只有每天泡澡的时候才是最放松的,矿工们闲暇之余就是喝酒打牌聊天,渐渐地,潘申宝发现并不是每个矿工都像他那样穷,比如那几个跟他一样来自汉阴地区的老乡,在其他矿上挖煤,他们喝好酒,抽好烟,还时常出去找小姐。潘申宝就寻思着找个机会问问,他们是不是还有其他发财之道,或者是不同的矿里给的待遇不同?

潘申宝找了个老乡聚会的机会,跟那几个「有钱人」吐槽抱怨,赚得太少了,什么时候是个头。

几个老乡狂笑一通:「老潘,那是你没本事!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你自己没胆量,只能受穷!」

潘申宝一听,果然不简单,他们有发财的道儿!

忙问:「你们赚到钱了?大家都是老乡,带带我吧。」

几个老乡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人说:「你前几天不是说你们矿上有个工人死了吗?矿主给了家属几万元现金,是吧?」

潘申宝说:「是啊!咋了?」

那人说:「这就是摆在你眼前的财路啊!一个人死了就赔几万。你一个月工资才几个钱,赚多少年才能赚到几万?」

潘申宝愣在那还是没懂:「死的又不是我,难不成我得用命换钱?」

那人笑骂道:「你可真是超子(傻子)!谁让你自己去死!你可以找一个外地矿工,让他死在矿里,你装作是他家属去拿钱啊!」

听到这番话,潘申宝的肝都颤了一下,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问,「你们的意思是,故意弄死一个人?」

几个老乡见他那怂样哈哈一笑:「不杀人,哪有我们现在这种生活!看你是老乡,告诉你这条财路。敢不敢干就看你自己了!」

潘申宝这才明白,敢情这些老乡是通过这样的手段「发财」的!他不敢多想,酒也喝不下去了,没聊一会儿,就找了个借口回到工棚了。

潘申宝左思右想了几天,终于「金钱大于生命」,认为富贵险中求,杀几个人算什么,只要能搞到钱就行。他又去找到那几个老乡,请教了下杀人骗赔偿金的方法,才得知:这种事儿一个人是做不了的,需要团伙配合。

团伙成员需要各自分工:找「猪」(杀害目标)、踩点、杀人、伪造矿难、诈骗赔偿金,是一条完整的「生产线」。什么样的人适合被杀呢?一是家里穷想通过出卖劳动力赚钱的人。二是老实、憨傻,甚至有些痴呆心智障碍的人,这种人好骗好忽悠。三是独自一人在外打工没有同伴的人。

得手后,钱也不是均分的,寻找目标、扮演死者家属以及杀人者分到的最多,踩点与配合的人分得少。想多赚钱,就看你能不能骗到人上钩,敢不敢动手杀人,敢不敢跟矿主喊价格。

潘申宝认为此事不难,他随即回了陕西老家,找到了几个「志同道合」、为了赚钱不择手段的自己人。这几人分别是他的亲兄弟、叔伯兄弟,以及同村好友。就这样,一个新的杀人团伙形成了,他们心狠手辣,作案多起,短短时间内就纠集了数十人,队伍越来越庞大。但为了保证严密性,所有犯罪成员均为陕西老乡,绝不找外地人。

为了找到更多目标,他们会在火车站、劳务市场等地物色合适的人选。不是假装有经验的矿工就是假装村干部,通常会先套近乎,再说知道某个煤矿工资高,待遇好,可以搭班组一起去干。成员之间配备传呼机、手机,遇到合适的人选后,成员们依次出现,一起演戏。

农民工出门就是为了赚钱,一些人很容易心动,跟着他们走了。后来他们的手段越来越「高」,会利用团伙成员的妻子做诱饵,色诱目标,然后捉奸在床,逼目标写下欠条,然后去煤矿打工还债。

当然,骗到的「猪」不能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到矿上干活,必须是用团伙成员安排好的身份,否则事成之后,没法假装家属去要钱。找到猎物以后,团伙就会不分黑夜白天地盯着他,防止逃走或出岔子,直到将其杀死为止。

而这一幕幕,电影里都不敢演得如此详尽,残忍到令人发指。

他们所得赃款用来干什么了呢?除了一部分寄回家,大多数都被用来赌博和嫖娼了,案发后据警方了解,一半的犯罪分子有赌博的恶习,还欠下了大额赌债,这也是他们为什么愿意铤而走险杀人搞钱的原因之一。

「杀猪」勾当干了一段时间后,潘申宝的欲望越来越大,感觉团伙人数太多,赃款分完之后就不剩下多少,于是他减少了团伙成员人数,仅靠三人一起作案,但被识破了。

讽刺的是,潘申宝的落网过程极具戏剧化,应了一句俗话:不作死就不会死。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时间:199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