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上王爷了。当年她父母为了省张吃饭的嘴,准备将还是婴儿的她扔了,王
爷碰巧路过,三两银子买下她,取名「三两」。
管家采买丫鬟买到我时,大抵还打中间吃了回扣。
我叫六两。
三两比我矮一头,体重只有我三分之二——我比她机灵,总能
打厨房偷来饭菜,可她一脸正气的「不食嗟来之食」,营养不
良活该。
杀手威猛,我也想当。
训练三天后,我怂如狗。
长跑、攀爬、游泳……全TM重体力活。
可三两咬牙,那些重体力活她硬给坚持下来了。
三两人狠话不多。其他准杀手吧,男的吹牛,女的八卦,就她
躲角落啃馍馍,啃完拿树枝当刀练。
她不想让王爷失望。她要成为他麾下顶厉害的杀手。
我:哦呵呵呵呵。
我偷烧鸡给她——得补充营养才有气力。她一把夺过狼吞虎
咽。
我打趣写:「呦!不嫌嗟来之食啦?」「王爷说,一个人想去的地方最重要,沿途风景不重要。结果
最重要,手段不重要。要当杀手就得有好身体,要有好身体就
得不惜一切手段吃吃吃。」
停停停——打住!又是王爷!
王爷身上几根毛我都一清二楚!
我要洗眼睛!
我写:「你不会喜欢王爷吧?」
正啃鸡腿的三两拉下脸:「再乱讲我就不吃你东西了。」
嗬!
三:流水无心
王爷大名姜弋,姜国第八位王子,获封八王。
他生母是名粗手大脚的仆役,又黑又丑,被宠幸只因先王和最
宠的蕙妃吵架,喝得烂醉如泥,她恰恰来倒夜壶……
——酒醒后的先王连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