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他伪装得很正常,因表现良好还被提前半年释放。实际上,王强内心的邪恶更加疯狂。他认定,以后只能做「独狼」谁也不能信任!
1998年12月4日,那是王强第二次走出劳教所的日子。从这时起,他开始杀人了。
当天晚上他就憋不住了,由于身上没钱,不能嫖娼,他就跑到南运河边寻找泄欲目标,当他把目光锁定到一个独自在河边散步的女子身上时,他提起一根棒子就把女子击倒,拖到树林中将其强奸。
没过几天,王强又用铁棒子击倒一名女子,将其强奸。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王强化身强奸犯、抢劫犯,手段越来越残忍,他开始在作案时杀人,草菅人命。
一年内,他作案20多起,杀死十几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强奸数人。
抢到钱后做什么?报复性消费,花天酒地、肆意挥霍。
从小,王强就认为只有钱才能带来快乐,当小乞丐的时候,他就暗暗发誓,等有钱了他就要好好享受。刚开始犯罪的时候,抓进去关几年就会出来了,但是自从他开始杀人,他就知道人生到头了,落入法网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所以,他从不积攒钱财,有钱就花掉。
于是,王强开始了双面生活。作案的时候,他破衣烂衫,假装农民工,便于隐藏、避人耳目。消费时,他会穿上高档西装,假装成功人士去宾馆,去干嘛?找小姐。
与强奸女性的感受不同,花钱买来的服务让他觉得更享受。他假装富豪,出手阔绰,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甚至会甩给小姐上千元的小费。还会租房子包小姐,甚至找过会说外语的女大学生。
其次就是打麻将赌钱,他是很多麻将馆的常客,最多的一天输了三四万元。
王强这样评价他这一辈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
这期间,王强找了个不明真相的姑娘结了婚,婚后两人生了个孩子。但是俩人很快就分了,因为他稍有不顺就动手打人,残虐、暴躁,老婆被打跑后,他就把孩子送给了自己的母亲帮忙抚养。
王强与妻子孩子的合影
…
王强与妻子孩子的合影
随着犯罪频次越来越多,王强的内心也愈加扭曲。
让我们来回顾下他的犯罪程度的变化:
刚开始是偷窃,然后是团伙抢劫,后来是暴力抢劫+强奸;再是开始独自作案,开始杀人,再是杀人后奸尸。
是的,王强已经开始心理变态,他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