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年底,杨树彬南下到广东佛山,抢劫了一位陪侍女性,这是杨树彬第一次以陪侍女性为目标。不久之后,杨树彬和同伙再次作案。
两次抢劫案,被害人都报了警,其中一次,警察抓住了杨树彬的同伙,这个同伙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时,已经是亡命之徒心态的杨树彬,开始反思总结:两次作案,都是因为留下活口导致自己险些被抓,如果要规避这种风险,那么就必须做干净点,绝不留一个活口!
于是,杨树彬迅速从单纯抢劫,发展到开始杀人。
那么,固定选择陪侍女性为目标,是因为对这个人群有特殊的癖好吗?还是说有什么心理上的诉求?
杨树彬的回答可能会让习惯复杂思考的人大失所望。答案很简单,两句话:好接触,来钱快。
从这个回答就可以看出,杨树彬根本不在乎这些被残忍杀死后分尸的女性是和他一样的人类,而只不过是他猎杀的对象而已。在他眼里,杀这些人不是杀人,是杀猪。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当时对李莉李璐姐妹,可以那样毫无心理压力地施虐。
在同伙数次被抓落网之后,杨树彬却频频凭借自身的体能优势和反侦察能力数次逃脱,而在逃亡的过程中,杨树彬发展了长期同伙吴宏业、张玉良。
当杨树彬带着吴宏业张玉良南下深圳时,他们遇到了戢红杰,当时才20出头的戢红杰,成了团伙的最后一名固定成员。由此,他们发展了一套固定的作业流程:
首先,由戢红杰以陪侍人员的身份,在娱乐场所打探消息选择作案目标,随后,杨树彬扮演的大款开始出场。鱼儿上钩之后,则引诱到事先租好的高档公寓猎杀。
杨树彬的掌控欲甚至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每次作案前专门购买的手机号必须是777、888这样的吉祥号;用作猎杀场所的出租房必须是高档小区;租的房子必须有浴缸,这样方便肢解尸体;不可以用斧头砍砸尸体,以免声响惊动邻居;到银行取款时必须戴帽子遮挡面部,防止被监控拍照……
就这样,他们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连续作案,足足杀害了10名女性!并且无一例外,都是碎尸至面目全非后抛尸、逃匿。
为什么杨树彬这么偏爱用绞肉机碎尸呢?
一般来说,杀人后碎尸,无外乎三大诉求:代偿、报复、自保。
很明显,杨树彬属于第三种。还记不记得我们之前说过,杨树彬团伙犯下的连环案之所以多年未破,正是因为尸体被破坏到面目全非、无法追溯受害人身份,以至于案件陷入僵局?
杨树彬团伙正是从规避风险的目标出发,选择了用绞肉机碎尸至面目全非后再抛尸:还有什么能比一团连指纹都找不出来碎肉,更能掩盖受害人身份呢?
「割头绞肉馅」,听上去很惊悚,也确实十分血腥,但是绞肉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