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是因为长得漂亮就被杀害,难道长得漂亮也是一种错吗?况且,就算这些女性有一些错误行为,这也不该是秦东明杀人的借口。
从这一点上也能够看出秦东明对于女性的厌恶,对女性,特别是对漂亮、主动、爱慕虚荣的女性有十分极端且扭曲的敌意。
3、对权力的渴望演变为享受杀人带来的快感
前面说过,秦东明曾为了弥补公司的债款而去偷窃,是因为他热爱公司吗?显然不是。秦东明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升职。
90年代初,东北是老重工业区,下岗潮大规模爆发,人人都有危机感。
秦东明作为一个亏损国企的底层的销售人员,又干着追账这种苦差事,自然想要想办法让自己能保住这个铁饭碗。
走捷径是最方便的,人一旦走了捷径便不会想要一步步脚踏实地去做事情。
秦东明是由于怎样的原因干起了偷窃之事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发现偷窃能够成为升职的捷径。一旦追不回欠款,秦东明就将偷来的钱贴补公司,以此获得了领导的认可,升了职。
跟着领导经常出入一些高档场所,见到了纸醉金迷的腐朽、服务人员的卑躬屈膝,秦东明自然不愿意再回到清苦平庸的生活。而这些所见所闻,让他觉得:有了钱就有了权力,就有了掌控与操纵他人的能力。对权力的渴望,形成了他的权力型人格,让他后来有着十分强的控制欲和支配欲。这一点和本专栏中另一个杀手:性奴案中的李浩很像,但不同的是,李浩的权力型人格是压抑的,而秦东明是外放的。
实际上,靠偷窃得来的钱财并不能长久满足秦东明的需求,他经常因为缺钱而感到窘迫。
于是,深谙风月场中规则的他,便伪装有钱人去骗取性工作者,将对权力和金钱的需求转移到她们身上。
对女性的侵犯和占有,让秦东明体验到能够支配和控制他人的快感,而杀死她们让秦东明觉得自己就是人间的审判官,能够随意根据自己的喜好掌握别人的生死,这是他的幻想与自我满足。
这种快感愈演愈烈后,秦东明开始对杀戮上瘾,他开始享受杀人后的某种快感,特别是当这种快感和性挂钩的时候,更让他为此痴狂。
4、对自身的自信、对法律的蔑视
国家制定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此来稳定社会,秦东明的所作所为不像是被法律约束的人,反而更像是在法律之中游刃有余的人。
不同于一些因无知而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