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A级通缉令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发的。专案组为了确认靳如超的作案可能性,进行了多方面的工作。
为了防止有瞒天过海的情况发生,刑警们需要确定案发现场每一个人的具体位置,房间内的家具摆放,并且画出图进行记录。
法医们也马不停蹄地对遇难者们进行尸检,以确认每一位遇难者的身份,以及其死亡原因是因为爆炸导致的坍塌还是其他原因。
负责现场勘查的专业人员需要找出每个现场的炸点位置,计算出炸药重量,分离出炸药成分。
在棉纺三厂的16号楼废墟中,警方发现重要线索:一本《化工手册》,里面全是关于配置炸药的资料。还有一张1999年8月26日的《燕赵都市报》的剪报,上面有这样一条新闻,某村民从北白砂村村民王某某处购买自制炸药,被刑事拘留。而这个楼,正是靳如超的居住地。
进行外围调查的警察们对潜在的目击者,例如清洁工、晨练者、出租车司机,以及早点摊贩们进行了细致走访。
专案组还专门调配警力对周边地区从事制造和销售炸药、雷管等违禁品的人员开始了调查。
最重要的是,专案组需要确认:一个人在45分钟内究竟有没有可能独自制造五起爆炸案。根据现场勘查得到的炸点位置,专案组专门实地进行了模拟实验。
假设嫌疑人事先已经把炸药运送并隐藏在爆炸地点附近,那么他在16日当晚只需要把炸药放置到位,插上雷管导火索,然后点燃。这样一来,所需的作案时间大大缩短。
通过实地计算,五个现场的距离一共是15公里,行车时间22分钟,初步估算作案时间大约14分钟,再加上步行等时间,总共大约需要44分钟。
第一声爆炸发生在4点16分,最后一声爆炸发生在5点01分,模拟实验与实际爆炸只差了1分钟,所以单人作案是有可能的。
专案组不敢松懈,继续走访靳如超的关系人,其中包括家族成员和曾经的狱友。结果正如预计中那样,靳如超跟所有人的关系都特别紧张,大家都躲着他,狱友对他的评价也很差,所有人一致认为:以靳如超的性格,根本不可能找到作案同伙,也不会有人帮助他藏匿。
3月16日当天,在基本确定靳如超就是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之后,石家庄的新闻媒体在发布通缉令的同时开始征集案件线索,很快,各种信息不断汇聚而来,靳如超本人在案发前几天的行动轨迹渐渐浮现了出来。其中最有价值的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