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立刻就笑了,笑的好大声:「那你还不赶紧绑起来,好不容易逮着个媳妇儿,跑了可咋整?
」大傻子眨巴眨巴眼,慢悠悠地看向我,慢悠悠地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慢悠悠地说道:「有,道理哦~」有道理你个头,你个鬼,你个罗圈腿!我还没来得及骂出声,只觉气血上涌,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最后的一丝意识只听见那浑厚的声音已经到了跟前:「哟!怎么还真让你捞上来一个人啊!」大傻子的语气中还带了点认真的小骄傲:「……我,媳妇儿。
」——————————我叫苟命,是个公主,今年十五,英年早婚。
我的夫君是齐王莫亦剑,他恨我。
他从小就恨我,恨我诚心诚意地喜欢他,恨皇上逼他娶我,恨他必须依从尚公主者交军权的规制,最后成了个没有令箭的鸡毛。
不过体贴如我,当然要为他着想,当然要在成婚之日失踪,好给皇上一个搜查齐王府的借口,好让他豢养私兵之事早日败露,最后,丢官、破财、还得养小老婆!大婚之日,王妃侧妃同时落水,王妃下落不明,侧妃却安然无恙,我倒要看看,他要和皇上申请哪种死法。
我既重生一次,总该让他瞧瞧何为兵不血刃,何为手段残忍。
毕竟我之前可是为了救他心尖上的人,才在大婚之夜被水草缠住脚活活溺死的。
换句话说,我是点对点重生的,从淹死之后,重生到了刚开始淹的那一刻。
这事儿整的,就跟闹着玩儿一样,做梦都比这时间长。
史上最没有成长值的重生选手非我莫属。
但谁能想到不过短短半个时辰,我懂了我悟了我决定了,我不喜欢莫亦剑了!我不止不喜欢他了,我还要把以前因为他而失去的都拿回来,在初恋虐我千百遍之后,我终于支棱起来了!所以有啥想不开的,不要担心,死一死就都好了,没准还能在死前知道渣男私刻兵符的小秘密,加以利用,走向人生巅峰。
再重复一遍,反正我虐文女主既浪子回头,幡然醒悟,是为了雪恨报复,虐渣打脸,而不是……而不是一睁眼,正对上一张大傻子的脸,睁着一双纯良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