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扫尾期间,因为需要找小华做辨认笔录,所以我又去了趟他家。
这次是小华的母亲在家。
进门之后,她热情招待了我,又是点心,又是茶水,可一听说要做辨认,连忙把小华挡在身后。
「这事可别找我们家孩子。
」我向她解释说,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这辈子应该很难出来,不会惹上任何麻烦。
妇女白了我一眼,「他们家还有人呢!」「警察叔叔,我听说小雪姐姐死了是吗?
」小华的黑框小眼镜从他母亲身后悄悄伸了出来。
「大人说话,小孩别掺和!」妇女说道。
我又说了几句好话,妇女执意不行。
我拿着辨认板往门外走,准备把门拉上。
小华趁着母亲没看住,冲过来递给我一张蜡笔画,脸上说不上是什么表情,然后关上了门。
我低下头一看,画得很简单,只有粗略的线条——一个没头发的中年男人,手拉着另一个身穿粉色短袖的小女孩,两人正往大门外走,门外还有一条红色大狗。
后记:梁汉龙的最终判决是死刑,他再如何狡辩也无济于事。
审讯时,他最频繁的借口,是害怕老婆发现,才掐死了小雪。
然而这点足以证明,当时他可以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这种行为必须掩人耳目。
也就是说,他在行凶时仍然拥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即使亲手扼死孩子,也不愿意终止犯罪,接受惩罚。
看到这里,你或许想问,这篇文章对那些潜在的恋童癖有用吗?
答案是可能起到威慑作用,虽然也许无法杜绝。
赵赶鹅告诉我,在动笔之前他就想过,这篇故事要写给那些有孩子的父母。
他希望看过的人,在帮孩子做出每一个细微的决秒钟。
「有的时候,多想5秒钟,很多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