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亲手杀死恩爱40年的丈夫。
我被警察带去盘问了这么久,一定是我在背后搞的鬼,被警方发现了蛛丝马迹。
真的太累了,我不想去解释,径直上了楼。
对门已经被贴上了封条。
再在家里凑合一晚上,还是出去住吧。
我拿出钥匙开门,却发现锁孔被一块口香糖塞得死死的。
「哈哈哈,杀人犯,回不去了吧!」
传来嘲笑声,我抬头看去,是住在我楼上301的孩子。
「你……」
「不好意思啊,孩子淘气,别和孩子一般见识。」
他父亲在我发作前闻声赶来,一边拉起他往家走,一边朝我连声道歉。
可在他们进门的一瞬间,那句不加掩饰的「飞飞真勇敢,奖励你今天玩两个小时手机」还是一字不落地传入了我耳中。
我自嘲地笑笑,转身下楼找人开锁。
如果我真是杀人犯,你以为你们逃得掉?
21
费了很大劲才取出口香糖。
我终于进了门。
简单吃了饭,我准备看会手机就睡觉。
奇怪,今天市里的命案是不是有点多?
短短一天,我们市居然发生了7起命案。
这件事还上了个小小的热搜,不过很快被压了下去。
我又做了那个梦,追我的人比上次多了两个,不同的是,这次我手里有了刀。
可即使拿着刀我还是不敢反抗,只能拼了命地逃跑,可无论跑到哪里,一回头他们都在身后紧追不放。
正当我筋疲力尽时,突然听到了远远传来的警笛声。
22
我猛地睁开眼,从那个可怕的梦里逃了出来。
门也在这时被敲响。
打开门,我又闻到了熟悉的血腥味,这次是淡淡的,弥漫在楼道里。
门口是昨天问我话的警员,他们身后跟着楼上301的孩子。
孩子满身血迹,哭哭啼啼,一点都没有昨天往我锁孔里塞口香糖时勇敢的样子。
「警察叔叔,就是他,这个杀人犯杀了我爸爸!」
孩子指着我大声哭喊着。
我终于知道血腥味是怎么来的了,我甚至能根据血腥味的浓淡猜测出尸体已经被处理了。
警员看了我半天,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半天才吐出4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