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十四章(2 / 2)

谋杀似水年华 蔡骏 1207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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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秋收与孙志刚在同一座城市打工。

那是一家香港人开得成衣工厂,老板在一夜之间逃出关口,秋收和一群工人被赶到了大街上,只有二十岁的秋收对这样的变化毫无防备,一下子也找不到其他工作,茫然地背着唯一的行李——吉他,流浪在横跨珠江的许多桥下。

桥洞,是不幸流离失所的人们的天堂。

秋收也在桥洞下露宿过几夜,好在那是一年中最热的几天,只要垫几张破报纸就能睡觉。

直到一天晚上,他在睡梦中被人拎了起来,抓到一辆拥挤的面包车里,里面挤满了和他差不多的人。而他最后清醒的意识,就是拼命抓着自己的吉他。他们被送到一个院子,那是当年的收容所。秋收没敢拿出李罡的身份证,他被认定为一个盲流,将被送上火车赶出这座城市。

他在收容所里度过了悲惨的几天,即便身上最后一分钱都被人抢去,他还是死死抱着吉他不放。然而,他并没有像别人那样被遣返原籍,而是被一个强壮的汉子领了出来。

秋收看到那个汉子就有些害怕,但心想总比死在收容所里好吧?于是,他跟着汉子来到一个出租屋里,在那里认识了大哥,二哥、三个直到六哥。

秋收成了他们的老七。他们每天待在出租屋里打牌,准时吃到新鲜的饭菜,晚上还能出去洗热水澡,日子过得煞是惬意。然而,他总是怀疑这些人的来历,不晓得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一个月后,有天晚上,六个哥哥回到出租屋,还带来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他们关照秋收,必须把小女孩看紧,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可是,小女孩不停地哭喊,整夜不肯睡觉,拼命叫着爸爸妈妈,他从小女孩穿的衣服判断,多半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秋收突然才明白,这是一个专门绑架勒索的犯罪集团!

白天,“哥哥”们要出去干活了,大哥临行前再次关照秋收,说只要照看孩子三天。大哥随手给了秋收两千元,答应只要三天过去,就会把小女孩送回给她父母,秋收还可以得到十倍于此的奖励。

等到“哥哥”们远去以后,秋收带着小女孩逃出了出租屋,还没忘记带上吉他。小女孩基本只会粤语,更说不清自家的地址。秋收费了好一番波折,才找到她家的门口。那是一栋别墅,但他没敢进去,更不敢见她的父母,而是迅速逃跑了。他没走远,躲在附近树丛中,看到别墅大门打开,一对夫妇惊讶地抱紧女儿,痛哭流涕,这才悄然离去。

然后,秋收找了一部公用电话,拨打了110,告诉警方“哥哥”们的出租屋地址。

几周以后,他在广州找到了一个夜总会保安的工作。员工宿舍里有台二手彩电,秋收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戴手铐的“大哥”,警方说他们专门绑架有钱人的小孩,赎金到手以后就撕票。报道里提到警方已追捕他们多年,最近根据一条市民提供的线索,迅速果断地抓获了这个绑架团伙。

“谢谢!”

数年之后,秋收大声地对墓碑下得田跃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