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
千辛万苦得来的东西,怎么可能轻易放手?
“哥,你的雀儿就快要死了。”他这样提醒我。
我当然知道。
只是——
那又怎样呢?
世上又不是只有这一只金丝雀。
她死了我就……
我就……
我不想她死。
事情开始失了控。
我放走了她。
一个我此生最后悔的决定。
离了我,她果然过得很好。
原来真的和顾宁远说的一样,是我离不开她。
有父亲在,我并不能插手顾宁远那所谓的“事业”。
所以,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越走越远。
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情况让我很烦躁。
我变得很不对劲。
比如大雨倾盆,我竟没由来的想,她会不会淋湿?
再等反应过来时,我已经在去接她的路上。
车子泊在餐厅附近,我拿着准备好的雨伞,耐心等着她出来。
似乎没那么烦躁了。
她出来了。
她上了陆景明的车。
车开到了陆景明家楼下。
他们上去了。
我忍住砸烂这把伞的欲望,想等她下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她还是没有下来。
他们会在屋子里做什么呢?
会拥抱吗?
会接吻吗?
他们会复合吗?
不对,他们本就是天造地设的恋人。
旧情从未放下,何须重燃?
等不了了。
我给她发短信,删了写写了删,终于把字里行间的酸味抹除殆尽。
须臾间,她果然跌跌撞撞的跑了下来。
我略感心安,想好好和她聊一聊,让她回到我身边。
我决定不再追究这次的事。
可她偏偏与我作对,无论如何也不愿遂我的意。
她道:
“顾宁安,你不会是真的喜欢我吧?”
我想辩解。
想大声告诉她我没有。
并借此狠狠讽刺她。
可我努力良久,始终说不出一个字。
看着她的眼睛,我无比悲哀的发现,我输了。
我原来,是喜欢她的。
局势就此两级反转。
她占尽上风。
*
喜欢与爱并不是什么好词。
尤其是,一个疯子的喜欢与爱。
被我这样不择手段的疯子喜欢,沈熹真的,太可怜了。
我与楚薇薇合作,想要逼她回头。
她的确回头了。
虽然原因,并不是我所期待的那样。
我知道她想做什么,可那又怎样,只要她真真切切站在我身边,那就够了。
我甘愿在悬崖上跳舞,因为与我共舞的人是她。
事实证明,那的确是一段,做梦一样的日子。
我可以在她工作完后接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