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的同学则喜欢在我经过之后做作的咳嗽,他们叫我“潘公交”,这个小城,瓦片里的女孩就是野鸡的代名词。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之后,几个女孩子带着他们的男朋友拦住我,原因似乎是我没有借其中一个女孩抄卷子,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们嬉笑着把我一下一下推到角落里。
“你不是很拽吗?怎么这怂样了?”
“听说你堕过好几次胎,身上都是杨梅疮?”
“你不是骚吗?让我们看看吧!”
她们上来扒我的衣服,男生们嬉笑着录像,我跟她们撕打着,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这情景落在她们眼中越发好笑起来,他们用打火机烧我裙子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传来摩托车轰鸣。
那时候我和他还没有说过话,但我知道他,瓦片里的小混混,我几乎是失声叫出来:“阿飞哥!阿飞哥!”
这是我十六年来,对外界发出的唯一一声呼喊。
他一脚踩在地上,看了一圈,认出了我,说:“怎么着?欺负我们瓦片里的人啊?”
“有你什么事儿!滚边儿呆着去!”一个强壮的男生对他吼。
他似乎有些好笑,一遍摘头盔一遍自言自语:“小兔崽子”。
那几个男生比他年纪小,又是学生,根本没有到他以一敌十的把他们打趴下这个桥段,他揍了两个,这几个人就四散着逃走了,他粗鲁的扯着为首的那个女生的头发,指着我说:“这是我妹妹知道吗?再惹她老子剐了你的脸。”
那个女生的男朋友已经跑远了。
整个过程很平淡,不会超过五分钟,对于爱上一个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2
在这件事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是,骑摩托车,叫阿飞的少年。
他住在瓦片里最外面的一栋房子里,爸妈都是吸毒佬,一年有三百多天在戒毒所里,因此他上到初中就辍学去打工,现在大概是在酒店里当保安。
他是瓦片里男孩的头,夏天的时候经常撞见他们在巷口聚在一起抽烟,一群赤膊男孩当中,只有他穿着白背心,像老式港片里那些落拓又漂亮的古惑仔,总有不同的漂亮女孩,翘着穿黑丝袜的大腿靠在他旁边。
那天,他把外套朝我兜头扔下来,嗤笑:“有什么好哭的啊?读书把脑袋都读傻了。”
我哆哆嗦嗦的捡起衣服披起来,努力克制着抽泣。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他又说:“你奶奶在家吗?”
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