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所有对陆尽明的失望,被爱意冲的溃不成军!
我们不该这样。
我心里知道的。
但至少今夜,他还不是余念念的丈夫。至少今夜他还没有成婚,不是吗?
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不管不顾地回应着他。
结束这场荒唐无度的暧昧,是在后半夜。
雨已经停了。
陆尽明湿透了的军装胡乱地扔在地上,躺在狭小的床上呼呼大睡。
我随意寻了件睡袍穿上,小心翼翼地开始收拾我的行李。
我早就买好了明日一早的火车票,我要离开陆城,到边城的和平区去。我联系了那边的孤儿院,准备做他们的音乐老师。
我为陆尽明煮了最后一次醒酒汤,就放在床头柜上,碗底压着我的留书:各自安好,勿念。
天不过鱼肚白的时候,穆清婉赶过来送我。
她眼尖,一眼瞥见我脖子间的红痕,便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只是叹了口气,替我不值:「你终究还是狠不下心,心里还是有陆尽明的。」
我下意识抬眸看向穆清婉家的方向,那里陆尽明应该还睡得正香。
「我还以为他冒雨跑来找你会感动你,让你心软,跟他回陆府继续当金丝雀呢。」穆清婉眸色淡淡的,终还是松了口气,「不过也好,你心里终是有自己打算的。」
「冒雨跑来?」我蹙着眉,不解地看着她。
穆清婉说道:「我昨夜差人同你报信时刚巧遇见了陆尽明,他说你一个人呆着定然会怕,他来不及借伞就冲进了雨里,我便知道他是着急寻你。其实有时候觉得,或许你被养在陆府也没什么不好的。」
穆清婉又瞥了一眼我的脸色,见我良久沉默,她才斟酌着又说道:「这乱世之中得一庇护实属不易,与其朝不保夕,不如得一生机。沈书宜,我盼你活着,活的好好的才好。」
我知道她不放心我远赴边城,但我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若有心,处处是生机。这几日我总在回想我在贫民窟的日子,那里有许多被遗弃的孩童,我曾经答应过很多孩子,有机会要去教他们唱歌。
「这三年在司令府的光阴,就当是我偷来的。如今,我也该回归我原本的生活了。」
我说完,便告别穆清婉上了车。<olstart="8"><li><li><ol>
回到孤儿院的日子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这么困难,商会已经有了专门的慈善机构,捐助的善款足够孩子们的温饱。
我在当地政府领工资补贴,日子还算是过得不错。
离开陆城已经整整四个月了,听说陆尽明没有完成与余念念的婚礼。
我不理解陆尽明的这个决定,但无论他如何,也跟我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