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一间房门打开,走出来一个黑影。他连忙迎上去,是他认识的公园巡夜的老头,样子已经老了很多。他向他询问先前的草地在哪个方向,要怎样才能走出这一片房屋。
“你找不到,也走不出去,因为现在是夜里。”他猜到他在有点鄙夷地笑他,“在夜里,所有的东西看起来全是一模一样,你多来几次就体会出来了。此地已经多年没有游客了,因为太单调。也许,你是多年来唯一来这里的游客,不过这也没有什么用,你呆不下去的。我要进去了,我不能在外面站得太久。”他“吱呀”一声关上了门,熄掉了屋内的灯。一瞬间,所有的小木屋内都熄灯了,谈话声也停止了。周围黑糊糊的,只有些影影绰绰的屋顶的轮廓。他摸索着,贴着那些砖墙走。“这里太单调,容易分散注意力,请留神。”巡夜的老头说,但看不见他在什么地方。然而他的话却使他平静下来了。站了一会儿,扫视着眼前这些影影绰绰的黑蘑菇,他觉得自己该回公寓去了,是时候了。
这一次,她正在公寓的大门口等他。她在黎明的晨曦中微笑着,像一片树叶一样新鲜。
“我又去了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真奇怪啊,原来那里是一个采石场,可我记得的要丰富得多。”他说,觉得一些水泡正在肺里往上升。“我到现在才发现,这件事原来对我有决定性的影响。”
“没有任何单独的一件事会对你有决定意义。”她说。
门被吹开了,风从破碎的玻璃窗外刮进来,她“扑哧”一笑,捡了一块大一点的碎玻璃朝着阳光看起来,那玻璃的边缘割破了她的指头,一滴一滴的血落在另外几块玻璃上头,阳光照着,分外鲜艳。
“也用不着常去那公园或采石场,我们只是偶然在那里遇见过。你只要心中想着一个地方,那地方就会成为你的归宿。”她一边将割破的手指放进口里用力吸吮,一边含糊地说,“就是这么回事嘛。”说完就吐出一大口鲜血,弄得满屋子血腥味。指头还在滴血,她忽然又说,“我要走了。”转身走出门外,一阵风似的下楼去了。走廊里留下一路血迹。
他回到屋里,用牛皮纸重新糊好窗户,把拆开的床接好,躺了下来,在浓烈的血腥味中想心事。
他想到他们初相识的那会儿,她是多么的生气勃勃,耽于幻想,日日求新而又乐此不疲。有一回,他俩甚至爬到市商业大楼顶上,朝下面人群密集的地方扔了一包垃圾,下楼时“咯咯”笑个不停。这种事现在回忆起来十分淡漠,但当时确实是其乐无穷。分别的时候也常有,但每一次都怀着希望和憧憬,没有现在这种急躁和仇恨。是从什么时候起,她对他变得这么阴沉而刻板,对于他耿耿于怀的事又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了呢?他还曾经认为她是一位热心肠的女人呢。起先他以为她厌倦了,不会再来了。但她仍然隔一段时间又来了,也许隔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但并没有一去不回头。今天早上,是他很久以来第一次看到她笑,他还怀疑她已经不会笑了呢。
睡着以前他又挣扎着走到窗口,揭起牛皮纸朝下看了几眼。他看见她站在街上的南食店门口,举着那只受伤的手。她也看见了他,于是用另一只好手指了指自己的脚,又点了点头。他不明白她的手势的意思,每次都不能,想到这一点就觉得十分沮丧,他就带着沮丧的心情睡着了,居然睡得很沉。
他醒来的时候看见墙上有许多血的指痕,这是她昨天涂上去的,当时他没有注意到,过了一天,血迹已略带黑色了,就仿佛墙上爬了许多条蚂蟥一样,弄得人不能心安。看着这些蚂蟥——她的杰作,他想起她总是和他作对,又总是神出鬼没的,根本无法预料她下一分钟里面要干什么。她背对着他,冲着墙壁发狠地说:“像我这种人最好隐藏起来,免得人人见了都心烦。”他扳转她的脸,看见那脸上的表情就如被追击的小鹿一样。那一次,他几乎感动得哭出了声;那一次,他们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呆了三天。每天傍晚,他们都打开窗子站在窗台上看日落,紧紧地偎依着,彼此交换着呼吸。她还调皮地往空中跳,每次他都吓得脸色发白,紧紧拖住她。她在短短的三天里忘了牛皮纸什么的,跳上跳下,说些疯话。也许因为当时两人都年轻,又被由怜悯引发的激情冲昏了头,那是她呆得最长的一次。长得甚至使他产生了这样的幻觉,好像她要永久呆下去了,结果当然不是那样。
后来他们之间就不再像那样推心置腹了,总是含糊地说话,含糊地交换眼色,在外面相遇时则用含糊的手势打招呼,就像昨天她在南食店门口那样。这种方式是由她首先确定的,他便顺水推舟地执行了。表面看似心照不宣,实则隔膜得很。即使是在最热烈的做爱的瞬间,那感觉也是含糊不清的,就像隔着千山万水似的遥远,根本不同于他年轻时同另外的女人的做爱。每次事情过去之后他便被无边无际的茫然所笼罩,而头顶则像长了一个鸟巢似的吵个不休。这时他便想冲出去追赶她,可又一点把握都没有,最后还是没追,倒不是自尊心作怪,只是觉得徒劳罢了。
年纪越大她的口气和眼神越冷,他们之间的隔膜和积怨也越深,彼此心存芥蒂。她曾向他透露过,说这样正好,正合她的意,这才是他们之间关系的真实方面,如果老是站在窗台上欣赏落日,她便只好跳下去永不回来了。然而这种关系是恐怖的!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他在深夜溜进市内那些医院的太平间去查看尸体,因为焦急和害怕而精疲力竭,又因为太平间总有一只红眼的猫对他虎视眈眈而不敢打瞌睡。等待的日子是无穷无尽的精神苦役,因为没有任何线条与色块,只有完全的空白。就是在这期间,他那一口结实的牙齿渐渐松动了。
后来又发生了她在他手臂上咬去了一小块肉的怪事。她解释说她是无意中干的,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这类事了。伤口并不深,很快就好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疤痕。但一回想这事,总有点不寒而栗。当他问她咬下来的肉到什么地方去了时,她说吞到肚子里去了,她说这句话时竖眉怒目的,使得他的脊骨阵阵发冷。他还是每时每刻想她,想那草地围栏旁的长椅,就是在那里,她坐在半空,对他说了那番惊世骇俗的话。还有那温暖的斜阳,地面升腾的热气,使得他竟误认为她是一个妙龄少女了。她早忘了这回事,后来他提起时,她每每显得很厌倦,用她有力的指头做出决然的手势,打断他的叙述。“我只不过在那里等一趟船罢了。”她简短地,干巴巴地说。他不由得无比地愤懑。
她是近来才在衣着方面走极端的。以前她就不怎么注意服饰,但总还是穿得朴素、大方,干净的内衣发出微微的清香。而最近她穿着一套难看死了的男人的外衣就再也不换了,越来越脏,越来越褴褛,还炫耀说真方便,以前花时间去洗衣服真是吃饱没事等等。又说既然她现在已闻不出脏衣服的异味,何必花时间去追求形式呢?就是从今以后不洗澡都是可以的。她之所以还洗澡洗头,这全是为了他的怪癖,她明知俗气也只好迁就。
这是她割破手指后的第三个月,他们在轮船码头会面了,两人都有些憔悴,有些伤感。他告诉她,他在深夜听见有人敲他公寓的窗户,会不会是她呢?“那是不可能的,我在外面从不曾想到过你,你早就知道我没有记忆。”她轻轻地皱了皱鼻子。“你猜猜看,我是刚刚回来还是正打算离开?一个永恒的疑问。”她用手指着驶过的船只叫他看。河面广阔无边,船只就像浮在以太之中。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不会有答案,是她告诉他的。他低下头,看见她穿着凉鞋的赤脚变得略为粗糙了。
“我们回公寓去?”他试探性地问道。
“不。”她硬邦邦地说出这个字。“我们以后就在这里会面算了,彼此都很方便。当然我没法和你约定日期,你得常来此地看看,这并不太难。”她高傲地一甩短发,双手插进宽大的衣袋里。
“我还翻看过一个人的耳根,我看见了那颗痣。”他说,“当时我处于一种特殊的情境。”
“到处都有这种廉价的标记。”她不屑地一撇嘴,“你现在走吧,让我看着你消失在人群里。”
“是你先说起的。”
“可能我是说了,你不要总记着,要随时忘记。你还不走吗?”
这时正好有一艘灰色的轮船靠岸,她抬起长腿就跨上去了。这一次,连头也没回。船就像在茫茫的以太之中渐渐远去。
但他知道有根线将他与那艘船连着。他往回走,每走一步,就觉得胸口被那根线扯得有点疼,而同时,脑海里那只三角形正迸出点点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