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住的地方到单位,步行的话大概二十分钟。我一般走两条路,路线大致成一个正方形:单位A点与住处C点刚好在对角线上,上班路线为C→B→A,下班为A→D→C;或者相反。这叫不走回头路,走起来也不枯燥。但实际上,要以天、以月、以年算的话,路线每天都在重复,所以时间一长,我也不在乎回头路不回头路了。有时上班路线为C→B→A,下班为A→B→C;或者上班为C→D→A,下班为A→D→C。因此我上下班,这四种走法任我选,看心情而定。难道没有其他走法了吗?当然有,心血来潮的时候,下班后我会在单位附近挤上一班公交车,在外边转几圈后再回家,有时上班也这样。我脑袋是不是坏了,你别这么认为,只是因为我单身,有的是时间。
单身久了,我发现自己不小心变成了一位公益人士。前面说的二十分钟,那是不急不慢、边走边看街景的耗时,时间长了,我对街边的单位、店铺、公交站点已了然于胸。对问路的人,我能准确地告诉他具体位置,以及到达的确切时间。农行怎么走?一直朝前,两分三十六秒。看着对方疑惑的眼神,我自信地说,你不相信?我给你带路,闭着眼都能找到。当我睁开眼时,问路的人已溜得好远了,大概是被我报出的准确无误的时间吓坏了。
我的公益心不止这一方面。有一天早晨上班时,我看见街边一个老头在拿后背朝一棵树上撞。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他了,于是停下来质问他,你撞它干吗?它跟你有仇吗?见老头不回答,我继续逼问,说不定这棵树比你年岁都大,它被撞疼了又不好说你什么,也不好跟你打一架,只能忍着,你说你撞它干吗?我希望老头能回答我,结果他却一声不响地走掉了。过了几天,在同一棵树下,我又看到了那个老头,这次不撞树了,而是两只胳膊吊在斜出来的枝丫上,猴子一样。我对老头说,你拿根绳子把自己吊在上面不是更好吗?我希望老头能反驳我两句,但结果仍然跟上次一样,老头屁没放一个又溜掉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老头,还挺想他的。如果再见到他,我应该向他道歉;应该像对待我们单位老干部一样对待他,热切而真诚。
最近,我注意到那个流浪汉又在街边出现了,前两年他就在这一带出没过,有一次看见他在街边的小树林里拉屎,两腿蹲在树桩上,两瓣烂屁股冲着街,一截屎正如愿以偿地垂挂于地面。当时我就记住他了。为什么他能自由自在、堂而皇之地干这件事情,而我就不能呢?我发现一个规律,每逢春秋季节就会看到他的身影,到最冷最热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