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力决定他们不可能去的地方太多,都是一群听了吟游诗人的故事,想要暴富的人。
可以说,连山贼都懒得打劫他们,一群穷鬼,任麻没有。
他们所谓的商品,就是从一个地方偷来的东西,去另一个地方卖。
他们最贵的东西应该就是那五头拉车的驴子了吧。
他们所想的潘托斯,都是道听途说,吉米虽然没去过潘托斯,但是基本的常识还是知道的。
顺便问问现在的情况。
在得知现在的国王之手是来自北境的艾德·史塔克以后,吉米就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在听说君临即将举办比武大会以后,吉米就更了然了!
这群人还羡慕吉米,赶的真是时候,比武大会上应该有很多贵族,他们可都是拿钱不当钱的主儿,这次你这么多好剑,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
经过一天的悠闲,吉米混到商队里,进了君临,当然,进门费吉米要给的,只不过身上只有金币的吉米,为了不漏财,只能拜托商队的人垫付。
到了兑换所,吉米掏出十五枚金币,兑换了十三金龙又六十八银鹿,还有零零散散的一些童星以及铜分、铜板。
进门费是一铜分,吉米出去以后先把铜分给了商队首领,商队们直接去了腌肉街,他们的财力也只能支持他们在那里住宿。
然后等待比武大会,为胜利者唱上七场赞美其勇武的赞歌。
运气再差,也能得到一些银鹿打赏。
吉米则按照刚才打听到的,牵着两匹马来到了钢铁街,直接租了一个房子,一副要常住的样子。
路过的时候,买了几身衣服,然后又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铁匠铺。
“老板,我这里有来自潘托斯大师所产的好剑,可以在你这里寄卖吗?”
“什么好剑?”
吉米抽出一柄剑:“你可以试试。”
经过一番测试,老板眼睛都冒光了,直接开价:“双手剑二十金龙,单手剑十七金龙,我可以全部买下。
这样既不耽误你的时间,又可以让我赚到钱。”
当然,以这种剑的品质,老板给的价钱绝对良心!
吉米心里已经想卖了,但是不能说出来啊,如果表现的太视金钱如粪土,肯定会被盯上啊。
经过漫长的讲价和卖惨以后,吉米多收获了几个金龙,十几枚银鹿。
……
马匹被放在了租来小院子的马厩里,然后吉米换上衣服,每天出去闲逛,买一些小东西,顺带着观察整个君临的地形。
荷鲁斯则在天上查看君临的街道以及周围的地形,现在首先要面临的是救艾德。
不用荷鲁斯肯定是不行的!采购了一大批的面粉以及腌肉之类的,让荷鲁斯找一个隐蔽的海岛。
这个作为将来藏奈德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以后,比武大会也开始了!
……
吉米来到场地,看着骑士们正穿着全身覆盖的铠甲,站在跑道两侧。
旁边的侍从递上比赛用的长枪。
这东西虽然很少致命,但是如果怼实了或者怼到铠甲薄弱的部位,还是会要命的。
至少吉米看那几个被从马上戳下来,“吭哧,吭哧”半天起不来的,就知道这次比武的危险性了。
不过还好,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死亡。
“哦!哦!”
随着比武的继续,一个个厉害的选手也开始出现了,周围的人群也开始疯狂。
比武大会可是有赌局的,每个厉害的骑士都有人支持,即便是不支持骑士,也支持自己的金钱啊。
……
现在场上的两个人还有一个是吉米的熟人,修夫爵士,还是那一身看起来像样子货的铠甲。
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人家上场都是穿真正的战斗铠甲,他穿的居然是依仗铠甲。
看对面那壮汉……
吉米怜悯的看了一眼修夫,就凭借对面那个壮汉肆无忌惮的绽放着自己狂暴的杀气,修夫爵士此次怕是要修坟了。
吉米身高不矮,但是对面这个家伙比吉米还要高出一头半,一身重铠甲,吉米都怀疑马能不能驮动他。
最有特点的是头盔,人别人那个叫头盔,这家伙简直是扣了个桶啊!
就这一身,吉米敢肯定,修夫就算是用手里的比赛骑枪捅他身上,估计这货最多后退两步。
这时候,在众人口中得知了这家伙的名字~格雷果·克里冈
但是人们更愿意叫他另一个名字,会走路的魔山,一个人渣,烧杀抢掠无恶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