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公民责任意识未必就意味着人人要争做"活雷锋",成天为国为民振臂高呼。事实上,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认为,最好的公民文化未必就是公民参与积极性最高的文化,而是在"参与意识"和"服从意识"之间的一种平衡。毕竟,一个社会不仅仅需要"热情",也需要"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说,公民责任意识最好的起点就是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所谓制度建设,一部分内容是制度改革和创新,而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则是对现有制度的尊重和实施。
我曾经向一个关系不错的美国朋友借一个软件拷贝,结果他竟然犹犹豫豫----平时找他帮任何忙都没有过这种情况,经过解释,原来他觉得这样复制软件太不尊重知识产权了----听了这个解释,我差点没笑出声来,竟然还有这样的书呆子!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正是因为美国社会有很多这样的"书呆子",这个制度的运行成本才可以降到很低。与此相对应的一个小例子,是我以前住集体宿舍的经验。我在哥大曾经和几个印度和中国学生住一个套房,有一个公用厨房。我发现,几年下来,无论我如何苦口婆心地和他们几个"恳谈",都无法促使他们在做饭之后清扫灶台和洗碗池。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个人经验,让我重新反思了制度与文化的关系。虽然还不至于从一个"制度主义者"转变成一个"文化决定论者",但对于制度对文化的依赖关系,我却有了非常切身的体会。当人们普遍缺乏"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时,制度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意味着大到惊人的实施成本。
很多后发*化国家之所以*化进程受挫,一个原因就是"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不均衡发展。人人都觉得国家欠自己的,却鲜有人各司其职地按规则办事。民众往往在大多数时候的"政治冷漠"和偶尔的"破坏性参与"之间摇摆,或者说,在"子民"角色和"刁民"角色之间摇摆,却少有日积月累的、点滴改良、沟通协调式的"建设性参与"。当权利意识的觉醒大大超越责任意识,就到达了亨廷顿所说的"政治超载"状态,政治动荡也就几乎不可避免。这样看来,避免矛盾激化时的过激参与的最好方式就是鼓励常态下的温和参与,只有允许民意的细水长流,才能避免它的山洪暴发。
而这又将我们引领回到制度与文化之间"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人们的权利和责任意识能够大大降低一个制度实施的成本,但是也正是一个制度提供的言论和行动空间使得人们得以操练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意识。美国的*有秘密吗?与其说这个"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