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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人生 张爱玲 1388 字 10个月前

复,至多说:“鬼总是有的吧?看是没看见过。”至于智识阶级呢,他们嘴里说不信,其实

也并没说谎,可是他们的思想行动偷偷地感染上了宗教背景的色彩,因为信虽不信,这是他

们所愿意相信的。宗教本来一大半是一厢情愿。我们且看看中国人的愿望。

中国的地狱

中国人有一个道教的天堂与一个佛教的地狱。死后一切灵魂都到地狱里去受审判,所以

不依基督教的地底火山,单只恶人在里面受罪的,我们的地府是比较空气流通的地方。“阴

间”理该永远是黄昏,但有时也像个极其正常的都市,游客兴趣的集中点是那十八层地窖的

监牢。生魂出窍,飘流到地狱里去,遇见过世的亲戚朋友,领他们到处观光,是常有的事。

鬼的形态,有许多不同的传说,比较学院派的理论,说鬼不过是一口气不散,是气体;

以此为根据,就断定看上去是个灰或黑色的剪影,禁不起风吹,随着时间的进展渐渐销磨

掉,所以“新鬼大,故鬼小”。但是群众的理想总偏于照相式,因此一般的鬼现形起来总与

死者一模一样。

阴司的警察拘捕亡人的灵魂,最高法庭上坐着冥王,冥王手下的官僚是从干练的鬼中选

出来的。生前有过大善行的囚犯们立即被释放,踏着金扶梯登天去了。滞留在地狱里的罪

人,依照各种不同性质的罪过受各种不同的惩罚。譬如说,贪官污吏被迫喝下大量的铜的溶

液。

投胎

中等的人都去投胎。下一辈子境况与遭际全要看上一世的操行如何。好人生在富家。如

果他不是绝无缺点的,他投胎到富家做女人——女人是比男人苦得多的。如果他在过去没有

品行,他投生做下等人,或是低级动物。屠夫化作猪。欠债未还的做牛马,为债主做工。

离去之前,鬼们先喝下迷魂汤,便忘记了前生。他们被驱上一只有齿的巨轮,爬到顶

上,他们惊惶地往下看,被鬼卒在背后一戳,便跌下来——跌到收生婆手中。轮回之说为东

方各国所共有,但在哪里都没有像在中国这样设想得清晰,着实。屁股上有青记的小孩,当

初一定是踌躇着不敢往下跳,被鬼卒一脚踢下来的。母亲把小孩摆着,拍着,责问:“你这

样地不愿意来么?”

法律上的麻烦

犯了罪受罚,也许是在地狱里,也许在来生,也许就在今生——不孝的儿子自己的儿子

也不孝,鞭打丫头的太太,背上生了溃烂的皮肤病。有时候这样的报应在人间与阴间同时发

生。有人到地狱里去参观,看见他认识的一个太太被鞭打,以为她一定是死了;还阳之后发

现她仍然活着,只是背上生了疮。

拘捕与审判的法律手续也不是永远照办的。有许多案件,某人损害某人,因而致死,法

庭或许把一切仪式全部罢免,让被害者亲自去捉拿犯人。鬼魂附身之后,犯人就用死者的声

音说话,暴露他自己的秘密,然后自杀。比这更为直截痛快的办法是天雷打,只适用于罪大

恶极的案件。雷神将罪名书写在犯人烧焦的背脊上。“雷文”的标本曾经被收集成为一本

书,刊行于世。

既然没有一定,阴司的行政可以由得我们加以种种猜度解释。所以中国的因果报应之说

是无懈可击的,很容易证明它的存在,绝对不能证明它不存在。

中国的幽冥,极其明白,没有什么神秘。阴间的法度与中国文明后期的法度完全相同。

就因为它以人性为基本,阴司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亡魂去地狱之前每每要经过当地城隍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