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深深爱着的那个人
常常有读者问我记不记得所有我写过的故事。怎么说呢?就像往事,也像故人,有些我记得,有些我没记得那么鲜活了。
人老了,记忆也会随之老去,蓦然回首,你也许会惆怅又迷糊地问自己:「我是那样爱过一个人吗?」,然后你知道,那样痴心的爱,再也不复还了。
感情有时是依靠着回忆来滋养的。记得当初那么幸福甜蜜,爱得那样死去活来,所以才会拖延着一段已经不再幸福的关系,骗自己说:「会变好的。」只是,回忆也有耗尽的一天。就像《再见野鼬鼠》故事里的邱欢儿,爱着青梅竹马的区晓觉,不愿意承认他已经变了,已经不再爱她了。
爱着一个不爱你的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含笑饮毒酒,也得为一个值得的人。他值得的话,那壶酒虽然很烈很苦,喝下去却也是甜的。他不值得,那壶酒便是劣酒,只有笨蛋才会含笑灌下去。
但是,一个人要卑微到什么程度才终于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尽多少回忆才会发现手上已经没剩多少回忆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么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回忆才肯放手?
曾经深深爱着的那个人,俨然是熟土旧地,宛若故乡的一片山河,浩瀚尘世,普天之下,你只晓得这个地方,全然看不到它早已经成了荒芜。直到一天,终于死心了,幽幽地转过身去,才发现背后一直也有另一片山河。于是,所有的卑微都终结了,即使那壶酒是甜的,以后也不见得会为任何人含笑饮毒酒。我们从来就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深情。
早失恋早好
突然发现,失恋好像是离我很远的事了。
就像成名要趁早,失恋也要趁早。是早失的早好。早失的恋,可以趁着还有大把青春的时候再恋爱;或者不停的再失恋。直到一天,当你有些年纪了,失不起恋了,只有恋或不恋,已经无所谓失恋。
失恋、失身和失意,假如必须选择其中一样,你会怎么选?挺难选的吧?也许,你终归还是会选择失恋。失恋原来并不是最坏的啊!
当然了,早失恋不一定能够再找到新的恋爱,失恋后,也许一直遇不上喜欢的。假如真的是这样,也还是早失恋的早好,难道四十岁才初恋,然后四十五岁失恋吗?那真的是要了老命啊!
可不可以不失恋?可以是可以,不恋爱就可以不失恋。
每一次恋爱,也有一半机会成功,一半机会失败。我是个悲观的人,总觉得是失败的那一半机会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