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夫。他的名字成了一切——我的信念,我的咒语,我的目标。
我走到第一大街,伸出了大拇指。一辆贴满花纸的大众面包车停下来,司机问我要去哪儿。
“萨利纳斯。”我说。我只能想到那里——我们最后在一起的地方。
“上车吧。”司机说。
我爬上车,盯着窗外,听着司机破收音机里传出的歌声:《答案在风中飘》[4]。
“想不想爽一把?”他问我。我想了想,说:“有何不可呢?”
很多人说吸大麻是不会上瘾的,可对我来说并非如此。自从抽了第一支大麻烟卷儿,我便一发不可收。我需要它带给我平静。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了吸血鬼一样的生活。整夜不睡觉,永远都嗨着。我在肮脏的旧床垫上不知道和多少男人睡过觉,但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会首先打听雷夫的下落。在加州,每到一座城市,我就搭便车到乡下,走过一个又一个农场,用蹩脚的西班牙语询问他们是否雇用过一个名叫雷夫的年轻人,并拿出唯一的一张照片让那些警惕的工人们看。
我像那样流浪了好几个月,一直到洛杉矶。我孤身一人搭便车去了火烈鸟牧场,看了看我从小在里面长大的那栋房子。而后我又去了雷夫以前的家。由于之前我从没去过他的家,所以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我并没指望能在那里找到他。不过,在我敲门的时候,还是有人来开了门。
那是他的叔叔。一看我便知道了。他和雷夫一样都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你也是,塔莉——还有一头鬈发。不过他比我预料中的要老许多,饱经沧桑的脸上遍布皱纹,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那是一辈子辛苦劳作留下的印迹。
“我叫多萝西·哈特。”我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说。
他推了推头顶上破旧的牛仔草帽,说:“我知道你是谁。是你害他坐的牢。”不过由于口音很重,他说出来很像是:“系你害嗒坐的牢。”
这一点我当然无可否认,“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
他盯着我看了好久,久到我浑身发毛。最后他抬起一只大手,打了个“跟我来”的手势。
我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苗。于是我踏上凹凸不平的门廊台阶,随他一同走进干净整洁但却光线昏暗的房子。屋里弥漫着一股柠檬味儿,还有别的,也许是雪茄和烤肉。
在一个小小的被熏黑了的壁炉前,老人停住了。他的肩膀忽然垂得很低,仿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之后他转过身,对我说:“他生前很爱你。”
在老人深邃忧伤的眼睛里,我看到了雷夫。我的心猛然一紧。我该如何让眼前这位老人知道我的羞愧?我像头牲畜一样被锁住了手脚好几年,我是否应该为了自由放弃手和脚?“我也爱他。真的。我知道他以为我丢下他逃跑了,可是——”
思维忽然断了线。
他生前很爱你。生前?
我拼命摇头,我不想再听他说下面的话了。
“他找过你,找了很长时间。”
我强忍着眼泪。
“死在越南。”他最后还是说了出来。
也就是那时我才注意到壁炉架上摆着一个加了木框的被折叠成三角形的旗帜。
“我们本想把他埋在他热爱的地方,可他连具完整的尸身都没有留下。”
越南。我无法想象长发飘飘、脸上永远闪烁着微笑、双手柔软无力的雷夫会上了战场。
“他知道你会来找他,所以特意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老人从旗帜后面抽出一张普普通通的笔记本纸——中学里用的那种。纸被折成了一个小小的方形。时间和尘土已经使它变成了烟草色。
打开它时,我的手一直在颤抖。
亲爱的。他写道。那一刻我的心跳停了下来。我发誓我听到了他的声音,还闻到了橙子的清香。我爱你,而且将永远爱你。等我回来以后,我会找到你和塔露拉,我们一家重新开始。等着我,亲爱的,就像我等着你一样。
我看着老人,并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我的痛苦。我攥着那张纸,它是那么的脆弱,像一片纸灰,仿佛只要轻轻一捏就会化作千万粉末,随风飘去。我踉跄着冲出他的房子,漫无目的地一直向前走,天黑之后也没有停下。
第二天,我去参加了把我带到洛杉矶来的抗议集会。集会上我仍然哭个不停。眼泪和着尘土,变成了士兵脸上的油彩。我站在一大群人中间——他们大部分都是和我年龄相仿的年轻人,数目起码上千——听着他们时而放声高歌,时而大呼反战口号。那种氛围深深感染了我。战场上每天都有人死去,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年轻人。愤怒终于找到了最理想的宣泄口。
那天,我第一次被捕。
那是我人生中的又一段失忆期。每段空白长达数天、数周甚或数月。现在我知道那是因为我嗑了太多的药。大麻、安眠酮还有LSD[5]。这些东西在当年似乎都被认为是安全的,而我又急不可耐地需要从它们身上寻求慰藉。
你,塔莉,还有我的爸爸,你们两个的样子经常在我脑海中萦绕。我甚至开始出现了幻觉。在我住的地方,也就是莫哈韦沙漠,在袭人的热浪中我有时会看到你们从沙子中冒出来。洗碗碟或者从水池里打水的时候,我经常听到你的哭声。有时候我会感觉你的小手在轻轻触碰我的手,于是我便吓得尖叫着跳起来。朋友们都笑话我,说那是以前的恐怖经历在作祟,而且他们认为LSD可以帮上大忙。
当我回忆那些往事,当然,是在我终于清醒起来的时候,我就想,那是60年代,我才刚刚长大。我遭受侮辱和打骂,而我认为那是我咎由自取。难怪我会沉湎于毒品无法自拔。我就像漂浮在冰河上的一根稻草,无力改变自己的方向,只能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所以我宁可选择在毒品的麻醉中沉沦度日。
随后有一天夜里,因为天气太热,我在睡袋里睡得不太安稳。我梦见了我的爸爸。在噩梦中他还活着,而且要做伤害你的事。噩梦一旦在我的生活中扎下根,就再也挥之不去。毒品、性爱和药物都无济于事。终于,我受不了了。于是我对一个名叫小熊维尼——大家都那么叫他——的家伙说,只要他愿意带我回家,我愿意一路伺候他到西雅图,当然,伺候就是陪他睡觉。我给了他地址,我们五个人挤在一辆破旧的大众面包车里,吞云吐雾,听着大门乐队[6]的歌,一路颠簸着向北驶去。夜里我们就在路边宿营,用篝火和平底锅制作大麻饼干,吸毒。
我的噩梦愈发丑陋恐怖起来。我开始在白天的时候看到雷夫,并怀疑他的鬼魂一直跟着我。我听到他骂我是个荡妇,还是个可恨的妈妈,因此我经常在梦里哭得死去活来。
后来有一天,我忽然从睡梦中醒来,虽然脑子还没从大麻的麻醉中完全清醒。我发现我们的车子停在了我妈妈的房子前面。车身一半在街上,一半在人行道上。车上的人恐怕谁也不记得我们停了车。我爬过铺着地毯的车厢,从车里跳下,来到街上。我知道我看上去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浑身还散发着臭味儿,可我有什么办法呢?
我跌跌撞撞地穿过大街,走进妈妈的房子。
我打开纱门进屋时,你就坐在厨房的餐桌前,手里玩弄着一把勺子。楼上传来清脆的铃铛声。
“那是外公。”你说。我顿时勃然大怒。他怎么可能还活着?他都对你做过什么?
我冲上楼梯,结果撞上了墙。我大声喊我的妈妈。最后在卧室里找到了他们。我的爸爸躺在一张单人床上,看起来像具尸体。他的脸皮松垮垮的,苍白得吓人,口水沿着嘴角一直流到脖子里。
“他还活着?”我大声问。
“瘫痪了。”妈妈说着站起身。
我想对妈妈说我要带你走。我想看到她眼睛里的痛苦。可当时的我疯疯癫癫,大麻的劲儿还没有过去,连集中精神都感觉困难异常。于是我又跑下楼梯,一把将你抱在怀中。
我妈妈紧跟着我跑下楼,“多萝西·吉恩,他已经瘫痪了。我对警察说他得了中风。我对天发誓警察绝对不会来找你的麻烦。没人知道你推了他。你可以安心留在家里。”
“你外公能动吗?”我问你。
你摇了摇头,又把拇指伸进嘴里吮吸起来。
可我仍死死抱着你不忍放开。我幻想着为自己赎罪;幻想着和你从头开始新的生活;幻想着有尖桩篱笆围绕的房子和带辅助轮的童车,以及营火少女团的篝火晚会。
于是我把你带走了。
后来因为让你误吃了一块大麻饼干还差点害死你。
你不省人事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送你去医院的人甚至不是我,而是司机小熊维尼。
“多萝西,我觉得不对劲啊,那些大麻小孩子可能受不了。你看她的脸都青了。”
我抱着你去了急诊室,并撒谎说你在邻居家找到了藏大麻的地方。当然,没人相信我。
直到后来你脱离危险并安然睡去的时候,我才偷偷溜回医院,用别针把一张纸片别在你的衣服上,那上面写着你的名字和我妈妈的电话号码。那是我当时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后来我才想明白:我不配拥有你。
离开之前我吻了你。
我想你肯定不会记得这些事。但愿你不记得。
在那以后我就彻底堕落了。时间对我来说就像是可以拉伸的橡皮。大麻和安眠药使我的大脑变得迟钝,我对一切都变得无所谓起来,那种浑浑噩噩醉生梦死的生活你是想象不到的。接下来的六年中,我跟过形形色色的团体,坐过各种各样涂得乱七八糟的破校车,很多时候不得不在公路边搭便车。大部分时间我都抽大麻抽得晕晕乎乎,连自己身在何地都不清楚。我去了旧金山,当年大地震的中心。性爱、毒品、摇滚乐。我坐过一个叫吉米的男人开的大众面包车。还坐过琼和鲍勃开的一辆丰田亚洲龙。不过很多事情我都记得朦朦胧胧,直到1970年的一天,在去参加一场和平集会的途中,当我透过脏兮兮的车窗向外望的时候,我看到了太空针塔。
当时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们已经离开了加利福尼亚州。于是我急忙大声喊道:“等等!我女儿住在这附近。”
车子停在我妈妈的房前时,我心里知道我不该下车。没有我你会生活得更好,可当时我吸了太多大麻,或者喝了太多的酒,已经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我踉跄着从车里钻出来,周身缭绕着大麻的烟雾,那更加鼓舞了我的勇气。我走到前门,用力地敲门。然后我尽量让自己站稳,可惜我的身体完全不听使唤。我被自己摇摇晃晃的样子逗得大笑起来。唉,我当时已经嗨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我——
2010年9月3日
下午6:15
哔……
尖锐的声音穿透了多萝西的回忆,把她瞬间带回到现实。她在自己的故事中已经沉迷了许久,所以警报声响了一阵之后她才反应过来。
她噌地站起身。
“快来人啊!”她尖声喊道,“快来人啊!医生!她的心跳停了。求求你们,快来救救我的女儿!”
周围一片明亮,就好像我躺在一颗星星的怀里。旁边,我听见凯蒂在喘息。薰衣草的芳香晕染了夜晚的空气。“她在那儿……这儿。”我说。我的妈妈居然来看我了?我惊讶得有些语无伦次。
我聆听着她的声音,努力搞清每一个字的意思。她说到了某张照片,我还听到一句“亲爱的”,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我什么都没有听懂。耳朵里一会儿有声音,一会儿又静悄悄的。那个声音听起来既陌生,又熟悉,仿佛早已刻在我的灵魂深处。
随后我又听到了别的声音,那声音和这个美丽的地方格格不入,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哔声。
不,是嗡嗡声。如同一架飞机从天上飞过——或者一只蚊子在我的耳边飞来飞去。
后来的声音有些纷乱,像人们穿着厚底鞋走路。门吧嗒一声关上。
可这里哪有门啊?有吗?
也许有吧。
警报声响了,刺激着我的耳膜。
“凯蒂?”
我左右张望,发现身边一个人都没有。突如其来的寒冷使我打了个寒战。怎么回事?不对劲……
我努力集中精神,希望搞清楚我究竟在哪里——我知道我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身体连接着各种生命维持装置。我身体的上方有一道栅格。接着是隔音砖,白色的天花板,上面布满灰色的小孔。像浮石或者旧的混凝土路面。
忽然之间,我又回到了我的身体里。我躺在一张狭窄的床上,床边装着犹如鳝鱼一般的波浪形铁栏杆,栏杆上反射着银色的光。我看见妈妈正站在旁边大声呼叫,说什么救救她的女儿——也就是我——随后她就闪到一边去了。蜂拥而入的医生和护士把她挤到了一边。
所有的仪器几乎在同一时间集体静默,且满含期待地看着我。它们好像突然全都活了,彼此之间交头接耳,说着我完全听不懂的语言。一个黑色的方形的脸庞上画着一道绿色的曲线,它微笑着,皱起眉头,发出毫无节奏的单一声音。我的另一侧还有什么东西在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胸口像爆炸似的一阵剧痛,它来得迅速突然,我连喊一声凯蒂的时间都没有。
随后,绿色的线变得平直起来。
[1] 马海毛:指安哥拉山羊毛,“马海”一词来自阿拉伯语,意为似蚕丝的山羊毛织物。
[2] 丹尼·托马斯(1914—1991):美国演员、制作人,同时也是一名歌手。
[3] 萨利纳斯:坐落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里郡,是该郡郡府所在地。
[4] 《答案在风中飘》:鲍勃·迪伦的经典歌曲。
[5] LSD:即麦角酸二乙基酰胺,是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
[6] 大门乐队(The Doors):1965年于洛杉矶成立的美国摇滚乐队,在欧美乃至世界乐坛享有一定的地位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