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温梦语雇佣的混混早就跑了,现场只剩下宁兰馨一个活人。
熟悉的警察看着她接受治疗,无奈又无语:「这是你这个月第三次卷入刑事案件里了。」
一次受害人,一次已解除嫌疑的嫌疑人,还有这次……反杀成功了的受害人。
「我这是正当防卫。」宁兰馨小声说,「她有刀,还喊着要杀我,外边还有她的人在看门,我很害怕。」
警察:「……」
正当防卫的定义非常灵活,甚至有时是论迹不论心的。就算武器到了自己手里,在不知道对方是否依旧具备伤害能力的情况下为了自保主动出手,也可以算是正当防卫。
更何况,宁兰馨已经受伤了,她也不知道温梦语还有没有其他武器,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叫来更多人杀她。
最后的判决下来,宁兰馨无罪。